第二百四十五章 新條件

“這就能嚇住約翰遜嗎?”塔拉吉把事情辦好,回到酒店問。

“怎麽可能,那可是紐交所上市公司老板,都不知道他為什麽需要親自來辦這件事。”

宋亞搖頭,“但無所謂了,反正我也不能真正讓戈爾替我做什麽,算是給約翰遜一個信號,別以為我會光挨打不還手……你幹什麽?”

正說著話,不防被塔拉吉一屁股坐到了腿上。

“你今天在高爾夫球場,對他豎中指讓他回去吃自己的X的樣子實在是太酷了。”

塔拉吉用崇拜的星星眼看過來,雙手環抱住宋亞的脖子。

“別鬧了塔拉吉,辦正事呢,回芝加哥的機票定好了嗎?”

“我多留了一個小時的時間。”

“一個小時……”

在BET新聞出來的一天多時間之後,暫時還沒有其他媒體轉載了其新聞觀點的消息,但也沒等到BET的澄清。他和菲姬的炒作新聞陸續開始在芝加哥之外的媒體上刊登,效果只能說平平,畢竟這只是第一步的秀恩愛。

剛在芝加哥下飛機,他就接到了瑪利亞凱莉的電話,“哈嘍,Mimi。”

“為什麽你的手機一直關機?”

對方口氣不善,“怎麽了?我剛在飛機上。”

“真的?”

“我可從不對你撒謊。”

話筒那頭沒聲音了。

宋亞聞出了點醋味,直接說:“那只是炒作,是十五號i hate u i love u發行宣傳的一部分。”

“哼哼,你什麽時候來紐約,除了參加格萊美,我三月份的不插電演唱會還需要提前彩排。”

“等我把i hate u i love u發行的事忙完吧,你那沒有具體日程表嗎?分給Empire State Of Mind Part II的彩排時間是哪幾天?”

“日程我說了算,我可以多給你留幾天。”她說。

宋亞嘿嘿一笑,“好吧,我一定到,等我哦。”

“嗯,格萊美頒獎典禮上你會穿什麽?還會打扮得像高中生一樣?”

“成熟一點吧,不過大概就老一套的那些咯,反正我沒有得到現場表演的通知,你有嗎?”

“有一首If it’s over。”

“哦,這樣啊,那應該是你拿單人獎項的預兆吧?最佳流行女歌手?”宋亞略有點在預期中的失望,可能自己的獎項真的沒戲了。

“湯米也這麽說。”

“哇喔,湯米……叫得好肉麻。”

“哪有,我不一直這麽叫他嗎?好吧,以後在你面前叫他摩圖拉行了吧?要不要加個先生?”

“呃,不用了吧。”

“等等,你剛才是在嫉妒嗎?”瑪利亞凱莉在電話那頭直笑。

“我沒有。”

“真的沒有?”

兩人煲了很久的電話粥,宋亞到家門口,看到興奮地迎出門的菲姬才把它掛斷。

“你們在看什麽?”

走到書房,把掛在身上的菲姬放下來,他發現一大幫人正圍著電視機直樂。

“有個西海岸的小說唱歌手模仿你。”葉列莫夫把錄像帶倒回去,從頭開始播放。

一段采樣自Remember The Name的強勁節奏之後,‘You ready?’連宋亞的開場白都采樣了,然後那名黑人男歌手才開唱,‘這首歌送給我的敵人們!’填詞是匪幫說唱風格,不過無論是歌詞結構,韻腳還有Flow都有明顯的對Remember The Name的模仿痕跡。

MV也拍得很粗糙,就一幫老黑圍著輛車在晃來晃去。

“都出MV了ah?”宋亞看向古德曼,“是不是要告他?”自己的歌可不是那些十幾、二十年以上的老物件,采樣權是不會賣的。

“告也不是不可以,不過這種地下發行的東西告起來很麻煩,業內對這種窮鬼一般都不會告,除非銷量超過一定數字。”

古德曼說道:“而且你如果要告,那起訴的人會很多,海登替你收集了不少類似素材。”他朝桌上擺著的一大堆卡帶努努嘴。

宋亞走過去一張張研究了下,都是各類小歌手,或者不能稱之為歌手,演唱愛好者更貼切,他們出的這些地下單曲和專輯都或多或少地粗暴借鑒了自己的東西,也不僅限於Remember The Name一首歌。

“有比較出名的人嗎?”宋亞問。

“比較出名的不會那麽粗暴借鑒,告不了的。”海登說道:“去年年末一首歌還曾排進了公告牌單曲榜前五十,來自邁阿密的一名歌手。”

“Fuck,老子上次就在邁阿密被搶過。”

雖然自己的歌全靠天啟,但宋亞還是略微有點不爽,“海登你幫我盯著,挑一個比較合適的目標讓古德曼告一告,起碼得給這些人一點警示作用。”

“我明白。”海登記下來,“還是正事要緊,APLUS,菲姬,接下來你們要開始鋪墊‘分手’戲碼了。在這之前,你們會參加芝加哥當地電視台的一档訪談欄目,繼續秀恩愛,台本葉列莫夫都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