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終篇(第2/6頁)

抿唇一笑,想當初陳玉鳳蓋房子的時候,一門心思的籌劃,然後等啊,盼啊,過去了整整十三年,直到今兒她才過了一天自己夢想中的日子。

吃完早飯,倆人得在院裏拍張照,陳玉鳳的意思是喊個人來幫忙拍。

但韓超說不用,他在越國時可是專門給政要首腦門拍照的。

在找角度,拍人物方面可是小能手。

支好架子,他先給妻子拍了幾張,當然,要等照片洗出來,陳玉鳳才會知道,韓超把她拍得有多漂亮。

然後他再按了定時拍照,要給夫妻一起拍了一張。

照片拍好,帶回去洗就行了。

眼看中午,倆人還約了齊彩鈴,所以必須得走了。

韓超也是隨著歲月的增長,越來越老練了,臨走前他從車上拿了幾條煙,探望了一下老鎮長,老書記,跟大家聊了聊,這才在一眾鄉民的目送開車離開。

齊彩鈴回家時,開的是如今市面上最流行的奧迪100,而且穿金戴銀踩著高跟鞋,又在城裏大擺酒席,一看就是有錢人。

韓超夫妻不一樣,開個小面包車,來也悄悄,去也悄悄。

沒人知道他們是否有錢,也不人知道韓超的官職到底有多大。

但不論老鎮長還是老書記,都得由衷感嘆一句:浪子回頭金不換,而韓超那個三歲就在打狗的混蛋能回頭,全憑心靈手巧能吃苦的玉鳳呐!

人這一生不求大富大貴,不求高官顯闊,像韓超夫妻一樣,恩恩愛愛,彼此相扶,就比啥都好。

……

轉眼,倆口子已經到安陽縣城了。

齊彩鈴一再說自己要安排韓超夫妻吃頓飯,但陳玉鳳給推辭了。

只約好在縣城的廣場上一面,聊幾句。

安陽是個小縣城,轉眼已經到廣場了,路邊停了一輛明光乍眼的紅色奧迪100,齊彩鈴和一個高高瘦瘦,唇紅齒白,長像很俊俏的小夥子站在車旁。

“玉鳳,我請你吃頓飯吧?”見面齊彩鈴就說。

“飯就不吃了,咱倆邊走邊聊吧,你應該有話要跟我說,對吧。”陳玉鳳說。

倆人於是沿著廣場走了起來,齊彩鈴咬了咬牙,先說:“玉鳳,當初你把大娃二娃從我身邊帶走,我特別生氣,有段時間還特別恨你。”

陳玉鳳一笑,沒說話。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我也是這幾年辛辛苦苦跑股市,自己打拼,看你也那麽努力,才明白一句老話,靠山山倒,靠水水流,靠人人老,人呐,不論幹啥,凡事還是得靠自己。”齊彩鈴一笑,說:“特別感謝你當初逼我那一把。”

要不是陳玉鳳逼她一把,她就不可能去股市,也賺不到如今的錢嘛。

“談正事吧,你是有什麽事要跟我說?”陳玉鳳說。

她心猜,齊彩鈴應該要說韓超的事。

結果齊彩鈴咬牙許久,卻說:“你記住,1998年端午節後的周一,看好韓蜜,別讓她出門,哪都別讓她去。”

“這是為啥,難道不是韓超要出什麽事你才找我的?”陳玉鳳困惑不解,猶豫了好久,說:“彩鈴,我跟你說實話吧,我曾經夢到過一本書,書寫的亂七八糟的,說我家韓蜜會被摩托車撞死,還說韓超……總之,全是不好的東西,我想,你應該也知道那本書,對吧?”

齊彩鈴一時之間既驚訝,又尷尬。

本來,她一直認為陳玉鳳是重生,或者穿越了。

可又覺得不太像,因為陳玉鳳一直笨乎乎傻乎乎的,有好機會也不會去爭取。

這時才恍然大悟,心說原來如此。

卻原來,就好比她是作者穿書了,陳玉鳳這種該算讀者穿書了。

也就怪不得陳玉鳳一直那麽傻了。

而要是陳玉鳳故意針對齊彩鈴,處處跟她作對,她什麽都不說也沒關系。

可當初在夜總會,陳倩突然暴起傷人的時候,是陳玉鳳不計前嫌,一把把她拉回桌子底下救了她的命,而且後來反間處做調查時,是陳玉鳳站出來作證,幫她洗清了間諜嫌疑,齊彩鈴才不致被沒收錢財,能繼續炒股賺錢的。

她原來一直認為自己是穿書,穿進了自己寫的書裏。

可經過陳方遠一事後她恍然大悟,她並非穿書,穿的其實是現實。

畢竟她的故事是按照現實中,軍區領導們身邊發生的事來寫的。

在現實中,張松濤是部隊後勤部的主任,他的倆兒子特別優秀,能幹。

韓超呢,在將來則會是參謀長級別的領導。

陳玉鳳,馬琳,王果果這些人在現實中都是有的。

齊彩鈴在現實中見過張松濤,覺得其人不錯,於是以他為男主角寫了書。

而韓超,她只在電視上,在閱兵大典中看到過,當時他是首都軍區方隊的帶隊領導,齊彩鈴只於電視上看了一眼,就為其殊於其他軍人的清秀,帥氣,卻又冷肅,鐵血的氣質而折服,於是打聽過一些他的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