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女熊父更熊

轉眼下午四點,馬琳也終於忙完了。

“你好,我是韓超愛人。”陳玉鳳打量著她的軍裝,真心羨慕,四顆星的女大校。

“有點事,咱們私下說吧,邊走邊說。”馬琳往前走了幾步,才又說:“我第一次見你家韓超,還是他當年入營的時候,你應該知道吧,他當年因為打人被抓到少管所,本來該判刑的,正好當天徐勇義去少管所辦事,碰到他,就把他從少管所提出來了。”

這個陳玉鳳並不知道,但當年政府抓走韓超,確實說的是要關押他。

結果等他再回來,已經當兵了。

徐勇義算他的救命恩人。

“我聽說你生了兩個女兒。”馬琳又說。

“是,一個叫甜甜,一個叫蜜蜜,是雙胞胎。”陳玉鳳說。

馬琳又說:“我聽說你們是包辦婚姻,韓超上過戰場,還曾經潛伏做過間諜,做間諜期間又經歷了一些常人不會經歷的事,心理上應該有很大的問題,給這樣一位戰士做軍嫂,你很辛苦吧?”

這話就有意思了,她對韓超的看法,跟羅司令和馬司令等人是一樣的。

雖然因為韓超的能力強而認可他,但也一直在懷疑他,不信任他。

“我們不叫包辦婚姻,我們是青梅竹馬。”陳玉鳳說。

她這種維護丈夫的態度讓馬琳有點吃驚。

而馬琳之所以關注韓超,是因為她的前夫徐勇義,一意孤行,一直在挺韓超,她和徐勇義在很多事情上有分歧,而且羅司令和馬司令都比較反感韓超,她自然就對韓超也有看法。

至於韓超的婚姻,以及家庭,她是聽張艷麗說的。

聽說韓超是包辦婚姻,妻子是陳凡世的女兒,沒啥文化,生了倆閨女,還想悄悄追生兒子。

正所謂偏見使人盲目,她不認為沒文化是女性的罪過,但認為沒文化,比有文化的更容易犯錯,畢竟她們,不懂法。

她又說:“即使你生的是女兒,也要投入心血,公平公正的教育她們,你要相信一點,女孩只要家長肯教育,不會比男孩子差。”

陳玉鳳不卑不亢,回說:“我的兩個女兒,我教育的很好。”

馬琳大約不信,但並沒有反駁,又說:“我和張艷麗是好姐妹,前陣子她幫忙給秦主任介紹過一個抱養孩子的家庭,這件事她於政策上當然做得不對,但是秦主任夫妻非常重男輕女,經常虐待女兒,所以抱養於那個女孩來說並不算壞事,你明白嗎,想生兒子的人,怎麽都會生的!”

一個女孩,如果父母重男輕女,而養父母更好的話,抱養並不算壞事。

韓超抓過張艷麗,軍區也懲罰過張艷麗。

但是後來陳玉鳳也曾聽說過,秦主任的母親為了能有個孫子,曾經故意把孫女往正在行駛的汽車底下推過,要不是汽車刹車及時,那女孩就沒命了。

所以這件事張艷麗並沒有做錯。

馬琳又說:“我和你張阿姨是天津老鄉,從小一起長大,原來是特別好的玩伴。”

對方一再提張艷麗,而且還特意提出秦主任的事,陳玉鳳明白了。

馬琳單獨找自己談話,肯定跟張艷麗有關系。

果然,她又說:“張艷麗同志昨天晚上向我反應了一件事情,她說軍區扣押了馬尚北之後,你曾以這件事為由頭,向陳凡世索要過三萬塊錢,並且答應她,只要陳凡世給錢,你就幫忙,讓軍區給予馬尚北輕判,為此,張艷麗賣掉了一套房子,來應對你們。”

……

“你知道嗎,即使陳凡世是你父親,這件事也涉及了敲詐勒索,一旦張艷麗向領導層反映這件事,我們軍務處會代表張艷麗提起訴訟,軍法會收繳那筆錢,而韓超,也將被開除出部隊。”馬琳又說。

陳玉鳳於心裏感嘆了句,果不其然。

張艷麗可不是善茬。

目前軍區給馬尚北的指控是殺人未遂,要在軍法,至少要判十年。

他是張艷麗的親兒子,本來大有前途,該去駐港部隊集訓的。

可就因為韓超,現在被羈押了,眼看鋃鐺入獄。

這個案子應該已經翻不了了,不過張艷麗怎麽可能善罷甘休?

她給陳凡世三萬塊,就是在挖坑。

要不是蜜蜜不經意間的提醒。

要不是她急中生智讓陳凡世在收據上簽字,那筆錢就是賄賂款了。

陳玉鳳倒不急,問馬琳:“既然您私底下找我,應該是張阿姨有什麽要求,想要私了這件事吧,她有什麽要求,您說來我聽聽。”

馬琳跟張艷麗是從小到大的閨蜜,馬尚北犯法之後張艷麗找她撈過人,但她勸了一下,說孩子犯的事情太嚴重,撈不了,張艷麗也就沒再折騰了。

但就在今天一早,張艷麗一臉不高興的來找她,並跟她講了陳玉鳳借此事敲詐勒索三萬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