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燙發(第2/3頁)

倆娃的衣服雖然買著了,但也著了一場氣。

人和人的好不好看,洋不洋氣在於比較,兩條大辮子在鄉下是美的,但進了城就是土氣,就是不好看,出了服裝店,放眼望去,大街上行色匆匆的女同志,十個裏頭,有九個是大波浪。

這時正好路過一家理發館,一家人轉頭往裏看,就見裏面坐了七八個女同志,一人頭上罩一個大玻璃罩子,煙霧繚繞的,一看就是在燙頭發。

韓超悶了會兒,說:“鳳兒,不行咱也燙個發吧。”

雖然他覺得辮子更好看,但他並不喜歡別人說自己的妻子土氣。

既然城裏流行燙發,不行就讓妻子燙一個。

而就在這時,蜜蜜又開始鬧了:“媽媽,我不喜歡大波浪,油乎乎的,你看墻上那張照片,那個卷卷的短發,多好看啊,我要你剪成那樣。”

墻上有張照片,上面是個外國女人,一頭短發,卷卷的,確實挺好看。

不過陳玉鳳有些猶豫。

她要剪成這樣會好看嗎,還有,韓超願意讓她剪頭發嗎?

從小,雖說倆人很少說話,但陳玉鳳留辮子全是為了韓超,因為他喜歡她的長辮子,記得有一回,鎮上來用辮子換大豆的貨郎,她剪了長辮子換大豆吃。

當時韓超沒說什麽,但那年他自己墾荒,在河邊種了一畝地的大豆。

第二年,隔三岔五就讓王果果炒兩斤給她送來。

後來陳玉鳳就不敢再剪頭發了。

按理,要為了韓超高興,陳玉鳳不該剪頭發的。

但她旋即決定了,這回聽蜜蜜的,這個頭發必須剪,而且要剪短。

畢竟她上首都是為了改變自己,也是為了改變倆孩子的命運,要她在韓超面前連自己的腦袋都做不了主,要聽他的,還怎麽改變孩子的命運?

當然,要這臭男人敢反對,陳玉鳳就帶著倆娃,明天一早搭著班車回老家去。

作為女人,這點自主權她必須從韓超那兒爭過來。

要不然,她上首都後還打算要自己做點小生意的,要事事聽他的,他不讓她做,難道她就不做了?

“就聽蜜蜜的,咱們剪個短發。”她說。

話音才落,陳玉鳳就見韓超兩目驚愕的望著自己,但好半天,他唇抿直線,卻一言未發。

剪頭發嘛,特別快,哢嚓兩聲,辮子已經落地了。

不過據說還需要燙一下,才會有照片上的效果,於是陳玉鳳的頭上也被理發師綁了一頭的卷子,罩上了一個大桶。

雖說早晨走的時候天色還早,到首都的時候也才下午,但這一燙頭發,天兒就到晚上了,當然,他們才到,回家也沒飯吃,所以韓超帶著倆丫頭,出去找了個飯館吃飯。

而陳玉鳳吃的則是從老家帶來的,婆婆烤的鮮花餅。

好在首都這地方,哪怕天黑了,服裝店還是開門的,所以燙完頭發出來,陳玉鳳又找了家服裝店,挑來挑去,又給自己買了一條灰色的裙子。

妻子不但剪了頭發,還買了條裙子,而在鎮上,除了齊彩鈴,別的女同志都是不穿裙子的,但韓超涵養不錯,愣是沒吭聲。

當然,書裏說,不僅陳玉鳳是齊彩鈴的對照組,韓超也是張松濤的對照組,因為張松濤幽默風趣,對妻子特別溫柔,關懷備至,經常給齊彩鈴搞浪漫。

而韓超則是個木頭人,大直男一個,完全不懂得體貼妻子。

不體貼就不體貼吧,只要他不反對她剪頭發,並對倆娃好,陳玉鳳就覺得挺好。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她今天足足花掉了48塊。

這一算,陳玉鳳肉疼得慌。

但有些錢不能省,該花就得花,因為她雖然是頭一回上首都,但通過那本書,還算了解首都。

據書裏說,她之所以會成齊彩鈴的對照組,並非齊彩鈴刻意刁難她,或者故意使壞,而是因為她和齊彩鈴是一個鎮子出來的,齊彩鈴洋氣,她土氣,這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另一點則是,齊彩鈴總把倆繼子打扮的特別光鮮。

而陳玉鳳因為窮慣了嘛,習慣於省錢,舍不得給自己買衣服,也舍不得給孩子花錢,總把倆閨女打扮的特別土氣,這就又是一重鮮明的對比了。

不過這都不算啥大事,畢竟即使在軍區家屬院,人都是關起門來,各過各的日子,於這種小事上,別人或者嚼嚼舌根,又能說啥?

最最重要的一點卻是她爸陳凡世。

陳凡世走的時候,帶走了周雅芳幾樣古玩,先是說丟了,後來則說自己捐出去了,而等陳玉鳳一上首都,他和他現在的愛人就會來找她,並來談古董的事。

事具體怎麽談的,因為書裏沒有詳寫,陳玉鳳並不知道。

但是據說,陳凡世夫妻還會提一件事,就是給蜜蜜介紹一戶抱養的人家。

而這事,書裏的‘陳玉鳳’居然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