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歸來(第2/3頁)

後來,只在陳玉鳳18歲那年來過一趟安陽縣,但再也沒回過桂花鎮,沒再見過陳母。

這事叫陳母倍受打擊,她總覺得是因為自己沒生個兒子,丈夫才會拋棄自己的。

她被拋棄了倒無所謂,但是她希望女兒能有個兒子。

否則,怕女兒跟自己一樣,也要被丈夫拋棄。

倆母女正聊著,門外花圃裏傳來一聲清脆的喊:“啊,不好,媽媽在。”

這是陳玉鳳的二閨女,蜜蜜。

在那本書裏,被形容為是,天生壞種。

不比甜甜乖,她從娘胎裏出來就頑皮無比,是個假小子的性格。

這才六歲,下了河遊的比魚還快,上起樹來,兔子都要羨慕她的靈活。

陳玉鳳嫌這丫頭太野,總喜歡收拾她,她也是一見媽媽就跑,動不動竄上樹,陳玉鳳不會爬樹,望女興嘆,只能幹著急。

“蜜蜜,快來,媽媽給你看個好東西。”陳玉鳳從兜裏掏出張照片來。

“什麽好東西呀媽媽,先告訴我我才來。”蜜蜜說。

怕媽媽又是哄她,抓住了就給一通胖揍,不見兔子可不能撒鷹。

小女孩躲在一叢怒放的大麗花後面,兩只眼睛明明亮,一臉好奇。

陳玉鳳掏出照片說:“給你看你爸爸的照片喔。”

蜜蜜從小就聽說她有個軍人爸爸,是鎮上遊泳最快,爬樹最快的人,當然,她也看過爸爸穿著軍裝的照片,看起來兇巴巴的,很不好惹。經常看照片,倒不是蜜蜜想爸爸,而是她想等爸爸回來,就跟爸爸比一比,看誰遊遊泳更快,爬樹更高。

但一聽又是照片,她要跑了:“不看。”看太多,不新鮮了。

“這是張新的,你從來沒看過,爸爸騎大驢喲。”陳玉鳳連忙說。

蜜蜜還在花圃裏藏著,陳母懷裏的甜甜睜開眼睛,搶過照片一看,頓時來了句:“媽媽,你說要我爸爸是照片上這只驢,該多好啊?”

陳玉鳳一驚,陳母也是一驚,但看看照片,倆人頓時笑了起來。

這張照片是韓超15歲那年,抓住了一頭總是偷偷跑到田裏偷玉米,偷豆子,毀壞菜地,還咬人的野驢,鎮政府為了嘉獎他才拍的。

照片上韓超騎著一頭野驢,冷目望著鏡頭。

他胯下的野驢不論氣勢還是神態,都比韓超可愛多了。

照片成功吸引了蜜蜜,小丫頭兩只大眼睛一眨不眨,看入迷了。

趁著這功夫,陳玉鳳拿繩子一邊拴蜜蜜腰上,一邊拴自己腰上,這才算把閨女抓到手了。

陳母送女兒出門,又說:“等韓超來了你就隨軍,進城後去找找你爸。也不知道他如今是活著,還是死了。”

說起知青爹,這也是一個陳玉鳳下定決心要去首都的原因。

陳父當初走的時候帶走了陳母好幾件家當,都是她娘家流傳下來的古玩,陳母後來寫信索要過多回,陳父一直含糊其辭,一開始說自己丟了,後來又說他給捐出去了。

陳母一農村女人,就算想問個究竟,連丈夫住在哪兒都不知道,這事兒也就這麽罷了。

但陳玉鳳通過書卻知道,她爸目前就住在軍區附近。

她這趟只要上了首都,就能見到他。

*

轉眼又是兩天。

再說蘇紅,一邊關注著韓超歸來的消息,另一邊,已經聽說齊彩鈴相親相的是個軍官了,這下,齊彩鈴不就又比過陳玉鳳了嘛,所以她比齊彩鈴還高興,專門跑酒坊去問:“彩鈴,你真相了個軍官?”

“嫂子,我和張團長已經達成共識,準備要結婚了。”齊彩鈴說。

蘇紅一聲嘆:“要是個團長,你肯定要隨軍吧。我家玉鳳也想隨軍,但我不想讓她走,咋辦?”

話說,齊彩鈴作為作者,寫書的時候只顧及塑造女主的幸福,沒想別的。

按劇情,陳玉鳳要到兩年後才隨軍,一進城就是她的對照組,生了倆閨女是她的原罪,再加上她沒文化,沒見識,都還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欺負她,她就會慢慢黑化,變成一個可憐可悲又可恨的女人。

她是軍嫂之花,陳玉鳳卻是軍嫂笑話。

雖說只是紙片人,但身為作者的齊彩鈴也覺得她很悲慘。

而陳玉鳳要想不黑化,安穩一生,最好的選擇是默默無聞,一輩子呆在桂花鎮。

這樣一想,她說:“嫂子,玉鳳生了倆閨女,在鎮上都擡不起頭,更何況城裏?”

這話正合蘇紅的心思,兩手一拍,她說:“是這個道理,她要呆在農村,伺候著我婆婆,我婆婆舒心,韓超也會當她是個賢妻,以後把蜜蜜送人,再生個兒子,她才算挺胸擡頭,真是腦門給驢踢了,她才想著進城。”

“那嫂子可要多勸勸,千萬不要讓玉鳳進城。”齊彩鈴說。

蘇紅眼珠一轉,已經有法子了。

轉眼又是一天,今兒已經初九了,昨天韓超沒回來,那就該是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