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遍地官司

潘龍並不贊同商滿的想法,但他至少能夠理解這番“面子”論調。

人活百年,終究難免一死。無論生前多麽強橫霸道,死後便只能由人評說。

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身前之事、死後之名,就是他們的一生。

商滿這一生,嚴格來說並沒有什麽可以不滿足的。他以孤兒出身,也曾經墮落塵埃、如土如泥,但終究靠著自己的努力和勇氣,把握住了機會,從而奮發向上,最終有所成就。

總的來說,他的一生是很勵志的,足以成為後世的楷模。

盡管他的成就有點小,可以他的出身來說,這樣的成就已經很不錯了。這世上大多數的人,一輩子都得不到他現在的成就。

到了這一步,他就要在乎自己死後的名聲了。

復仇這件事本身不算壞事,即便是潘龍前世那個共產社會,有仇報仇有冤報冤,也是得到全社會肯定的。不少民風彪悍的民族,甚至會崇拜這樣的勇士。

比方說曾經有人的孩子去山裏參加野營,結果被野狼吃了。那人便極度憤慨,孤身進山,花了半年多的時間,終於找到了當初殺死自己孩子的那兩條狼,將它們殺死。

那位俄羅斯大媽還專門做了一個視頻,介紹自己是怎麽確定這兩條狼是自己仇人的過程——至於前面結仇和後面復仇的部分,她倒是一筆帶過。

當時聯邦政府對這件事不予置評,但民間就普遍認為這位大媽做得好,令人欽佩。

就連動物保護組織,都表示能夠理解和接受她的做法。

狼殺她孩子,她殺狼,這很符合自然規律,公平合理。

商滿的復仇也是如此,經得起道德拷問,放在哪個時代,他都問心無愧。

但仇人的女兒為了告發他,而選擇自殺在衙門大門前,這就讓他很難辦。

從道理上說,他不應該低頭——畢竟他沒殺錯人。

可世人都是同情弱者的,那女兒告狀無門只能以死明志,這件事足以打動那些受到欺淩迫害的人們。

到時候,人們就不會在乎商滿的復仇是否正義,只會想到商滿是朝廷官員,想到那飯店老板的女兒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悲慘,進而想到自己。

雖然說這件事並不大,未必會流傳後世。可只要流傳下去,商滿的一身臭名就是免不了的。

商滿之所以得知此事就去投案自首,正是為了化解這個難題。

那女兒為了復仇而自殺,是孝;他得知對方自殺而願意投案自首,就是肯定了對方的“孝”,願意成全對方。

這麽一來,後世如果再流傳這故事,就是孝女和義士之間的恩怨,他不僅不會讓人反感,相反可以站到道德制高點。

雖然……代價是他自己的生命。

這些思路並不難捋,無非就是大夏常見的那些傳奇話本、民間故事的套路而已。

只是潘龍怎麽也想不到,商滿竟然會這麽在乎後世名聲,甚至只是因為一個可能,就願意犧牲性命。

……換成他自己,是絕對不願意的!

但他也真不知道該怎麽勸說商滿。

他當然可以向對方許諾後世名聲——以他的本事,長生不死並非難事。只要他承諾一直盯著襄平地方,當地出現民間故事,他就出面引導輿論,想來定可以避免後世出現對商滿不利的傳言。

甚至於……顛倒黑白,讓那喊冤無門只能自殺的飯店老板女兒成為故事裏面的反派,都不是問題。

但這種事,他不願意做。

他跟商滿有交情,可這交情並沒有大到能讓他罔顧是非、顛倒黑白的地步。

他最多只能保證後世的傳言不至於失真,把整個故事的經過原原本本地流傳下來。

那麽後世知道這個故事的人裏面,必定會有許多厭惡商滿的。

畢竟……復仇這種事情,未必人人都想。但吃了虧卻無處喊冤的事情,卻普遍得多。

潘龍不能在這方面出力,他就的確幫不上商滿的忙。

當然,他也可以把所有關於商滿的故事都壓下去,讓後世除非查閱史書,否則根本不知道商滿這個人存在——自然也就不知道關於商滿的這些故事。

可那樣的結果,商滿顯然不會喜歡。

(總而言之,這就是“道德殺人”啊!)

潘龍嘆著氣離開大牢,思考該如何解決此事。

他首先想到的辦法,就是制造一些意外,讓商滿的死罪變成活罪。

只要成了活罪,日後就有辦法再行緩解。便是商滿要因此坐個一二十年的大牢,或者流放到蠻荒艱苦之地,也總歸還有出頭之日。

若是等他日後再次出頭,這次的經歷便會成為他人生履歷上又一抹光彩。

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過也,人皆見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