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吃人與否

在九州世界,“吃自己的同類”是一個極大的忌諱,甚至可以說是高壓線。

無論你是什麽出身,無論你之前做過什麽,但凡觸碰到了這條高壓線,就是全盤否定,就是邪魔外道,就是一票否決。

比方說勘定善惡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三個問題。

第一,你吃自己的同類麽?

第二,你會主動殺害自己同類麽?

第三,你喜歡殺戮和虐待麽?

如果前兩個問題是NO而最後一個問題是Yes,那麽這人屬於“亦正亦邪”的類型;如果第一個問題是NO而另外兩個問題是Yes,那麽這人屬於“可以試著挽救”的類型;如果三個問題都是Yes,自然就打死算了;但如果第一個問題是Yes,那麽就算另外兩個都是NO,基本也屬於“打死算了”……

吃自己的同類,這就是最喪心病狂的邪魔,完全不值得挽救了。

在這些邪魔外道裏面,普遍最讓人憤恨的,是那些吃人的人。

妖魔吃人,畢竟大家不是同類,譬如人吃六畜五谷,雖然惹人恨,但大家也不過就是立場相悖,誰打死誰都天經地義,沒什麽可多說的。

但人吃人……那就著實不是“打死”就能完事的。

比方說大夏法律,有所謂“十大惡、四大罪”,前者是即便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也不會赦免的;後者是罪行嚴重到僅僅“死”都不足以懲罰,需要用酷刑處死,並且死後要禁錮魂魄再加以折磨的。

而四大罪的第一條,便是“食人為樂”。

這四大罪,用潘龍前世的說法就是“罪行特別嚴重”、“情節特別兇殘”、“影響特別惡劣”……的那一類。它們可以說是大夏法律的高壓線,觸者即死!就算是老幼病殘、癡呆瘋癲、立功有爵……也不能抵消懲罰。

甚至於,就算是帝蒼穹這等人物,他也不敢吃人——盡管他會用血蒼穹把受害者吸血吸到死,但他真的不吃人……至少畢靈空沒說過他會吃人。

而潘龍前世,已經基本廢除死刑,可“殺害多人”、“手段殘忍”和“吃人”等幾類惡性犯罪,依然是要被判處死刑,甚至立即執行的。

潘龍兩世為人,對於“吃人”這件事都極為反感。此刻一看防剿局明明白白地使用人血制造藥水,頓時想起了那些傳聞。

如果防剿局真的飼養吃人的魔物,甚至於自己就吃人的話,那這個組織……也就不用繼續存在下去了!

他眼中冷光閃爍,心裏暗暗下了決定。

防剿局眾人雖然並不很理解潘龍的憤怒,但看到潘龍臉色突然冰冷,殺氣一下子就強烈到漫溢出來,甚至於讓周圍的空氣都在顫抖,地面上浮現出了一層薄薄的冰霜。

……誰都看得出來,他真的生氣了。

一瞬間,強烈的氣勢覆蓋了所有人,這氣勢讓防剿局一行無不心驚膽戰,感覺一塊沉甸甸的大石頭壓在自己胸口,甚至連呼吸都變得艱難起來。

那個正在給同伴灌藥水的防剿局警察感覺最為強烈,刹那間,他甚至覺得自己被幾十把利刃刺在了皮膚上,陰森森的寒氣幾乎浸入骨髓,似乎下一秒鐘就要被亂刀分屍一般。

他急忙大聲喊:“沒有!這是用森林巨魔的血配制的藥劑!”

潘龍身上的殺氣頓時就降低了許多,問:“森林巨魔?”

“沒錯!”那警察急忙解釋,“森林巨魔有極為強大的恢復能力,我們養了兩只,每次喂它們吃一只豬,交換它們放血給我們當原料,配制巨魔恢復藥劑。”

“這藥劑能夠讓人短時間內獲得類似巨魔的強大恢復力,但如果傷勢不夠嚴重的話,過剩的藥力則可能會讓身體長出多余的零件,變成畸形。”他急急忙忙地說,“我們也很少使用這藥劑的。”

“很少使用,你們還專門養了兩個巨魔?”潘龍懷疑地問。

“因為有時候,一用就是許多啊!”另外一個年紀大的警察嘆道,“我們防剿局經常要跟強大的邪魔戰鬥,一仗下來幾十個人斷手斷腳骨折瞎眼,乃至於奄奄一息性命垂危,都是毫不奇怪的事情。要不是靠著巨魔恢復藥劑,只怕我早就死了好幾次了。”

潘龍的目光從這兩個警察臉上掃過,又掃過別的警察,最後落在為首的那個小胡子警察臉上。

那小胡子警察之前還很倨傲貪婪,但當潘龍真的動了怒之後,面對他散發出的強烈氣勢,這家夥立刻就感覺到了心虛腿軟。要不是訓練有素、意志堅定,只怕已經雙腿一軟癱在地上了。

他咽了口吐沫,結結巴巴地說:“我們防剿局的任務是守護大英帝國,為此做一些和道德相悖的事情,的確難免。但我們也有自己的驕傲,怎麽會學魔怪吃人?你這是在侮辱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