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莫蘭書店

既然不願意被人冤枉,那潘龍唯一的選擇,就是讓這店鋪的夥計改口。

而他的做法是什麽呢?

前世網上有句名言,叫做“一個人的說服力,跟他的拳頭大小有直接關系”,這話發展到最後就是“你說話別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槍指著他的腦袋”。

潘龍手頭上當然沒有槍,但他有拳頭。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隨手一拳,那紅頭發的夥計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長火叉也掉在了一邊。

潘龍將他打倒之後,才嘆了口氣,說:“我知道你們這種人。自己混不出個名堂來,就特別看不起那些能夠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個東方人能夠跑到西方來闖蕩,讓你覺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謠中傷我,為的是滿足你自己那點嫉妒心理,對不對?”

“不對!”那夥計滿臉通紅,一咕嚕翻身爬起來,大聲說,“你在胡說!”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將他再次打倒在地。

“從東方到西方,路程很遠很遠。”潘龍說,“我越過高山、越過草原、越過沙漠、越過海洋。我和土匪戰鬥過,和海盜戰鬥過,和貪官汙吏戰鬥過,和想要燒死一切異教徒的狂信者戰鬥過,甚至跟那些熱衷於抓人當祭品的邪魔外道戰鬥過……你還差得遠呢!”

夥計臉色更紅,也不知道是羞還是氣。他再次站起來,嘴裏大喊著毫無意義的音節,沖向潘龍。

於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龍認真的話,一拳就能把這出言不遜加種族歧視的小子打成一片馬賽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樣的結果。

他到這個世界,是來散散心,找點樂子的。

不是來當變態殺人魔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著拳頭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處地將這夥計打倒,卻並沒有讓對方受傷。甚至於那夥計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樣在他的控制之中。只會摔疼,不會摔傷。

當然,身上青一塊或者腫一塊,那是難免的事情。

有趣的是,這夥計被他打倒了三次之後,居然一點都不見氣餒。居然還再爬起來,朝著他沖過來。

潘龍也不客氣,他沖上來幾次,就打倒幾次。

對西方文化,他還是有所了解的——西方由於長期戰亂的緣故,強盜之風盛行。一個人到了某個地方,要得到當地人的友好相處,最好的辦法不是向他們送上一些禮物,而是把他們暴打一頓。

強盜不尊重道德長者,只尊重強大而且兇狠的人。

他不清楚這世界是否也流行這種風氣,但看自己第一個遇到的就是個種族歧視的貨色,估計用拳頭開路,應該比較的入鄉隨俗。

只一會兒工夫,那夥計已經倒下來再爬起來、爬起來再倒下去十幾次。

正常來說,就算是沒受傷,一個人被擊倒這麽多次,也該膽氣渙散,嚇得戰戰兢兢才對。但他卻恰恰相反,雖然被摔得有點犯糊塗,但眼神卻越發明亮,身上的氣息也越發的旺盛。

甚至於,此刻他的呼吸聲都變得沉重有力,就像是有人在用力拉扯風箱一般。

伴隨著他的呼吸,潘龍仿佛隱約看到有火星在他的口鼻之間跳動,就像是在噴火的樣子。

(咦?我這隨便遇到個人,竟然就不是等閑之輩嗎?)

他正在疑惑,突然眼前的畫面一閃,看到了幾個虛幻的影像。

第一個影像,是這夥計穿著鎧甲,雙手分別抓著一把戰斧,正率領一群人沖向對面大群模樣古怪的怪物。

第二個影像,是他衣衫襤褸,帶著一群同樣穿得跟乞丐差不多的人,在街頭大聲呼喊,拿著棍棒石頭甚至於幹脆就是赤手空拳,沖向一座被許多士兵圍著的高大建築物。

第三個影像,是他渾身是血,在戰場上拼命的廝殺,周圍穿著跟他類似軍裝的人已經倒了滿地。大群軍裝不同的人將他圍住,雪亮的刺刀向他刺去。

第四個影像,是他穿著兜袍,正在教堂裏面向一群人激動地高喊著什麽,那些人也同樣激動,臉色通紅地大喊大叫。

第五個影像,是他渾身燃燒著熊熊烈焰,走向一座發光的大門。臨走的時候轉過身,向這邊揮手致意。

潘龍正要細看,突然聽到了另外一個聲音。

“斯通,冷靜下來。熱情是好的,但你需要控制住它。否則,內心的熱情會化為火焰,將你燃燒殆盡。”

說話間,一個穿著簡樸長裙、外面罩著厚重風衣的年輕女人走了出來。

她有著日耳曼風格的金發碧眼,身材高挑到比尋常男人都要高一些,筆挺的身姿和強硬的臉部輪廓,勾勒出一個堅強獨立的新女性。但她的聲音卻相當柔軟,就是前世被俗稱為“軟妹音”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