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愉快的舔包時間

殺敗了至聖軍團,接下來自然就是打掃戰場。

用當年看遊戲直播時候,某位主播的說法,叫做“愉快的舔包時間”。

尋常士兵們的裝備,潘龍沒有半點興趣。就算是護衛騎士們的鎧甲和武器,他也一樣沒興趣。

那些鎧甲和武器對於魯納村的村民們來說很有用,對於可能準備要重建的月之女神教會軍隊也稱得上是雪中送炭,但對他來說,卻毫無意義。

堅固的鎧甲、鋒利的兵器,九州世界也一樣有,甚至於,潘家自己就有。

能夠防禦魔法的特殊裝備,倒是有一點價值。可終究也就是這樣了。

從這個世界帶東西回九州世界,是要消耗山海經殘片積攢的靈氣的。東西越大、越高級,消耗的靈氣就越多。

一件厚重的全身鎧甲,除非真的有什麽無法替代的珍貴用途,否則再怎麽好,也不值得浪費靈氣帶它回去。

何況,這一戰最好的戰利品,還是要從“至聖者”色列斯身上獲得。

堂堂帝國四大將軍之一,唯一神教的大祭司,魔神在人間的聯系人,他身上怎麽可能沒一點好東西!

隨便手指縫裏面漏一點出來,也夠他挑選得眼花繚亂了。

事實證明,果然如此。

從色列斯的身上,真的找到了一大堆好東西。

首先是一個拇指大小的水晶瓶子,瓶子裏面是粘稠的銀色液體,看起來有點像是水銀,但實際上它比水銀可珍貴了不知道多少倍。

【萬靈藥:最高位的煉金產物,奇跡的具現。能夠治療死亡之外的一切傷病、解除一切詛咒,無所不能的靈藥。】

這是奇幻類遊戲裏面常常出現的最高級靈藥,效果大同小異。總的來說就是一句話:只要你還沒死,這藥就可以讓你瞬間恢復到最佳狀態。

“這個是一定要帶走的!有了這個,就等於多一條命啊!”

拿著這個小小的水晶瓶子,潘龍的呼吸都粗重了一秒。

然後,是一顆散發著令人惡心的腥臭味道的紅色圓珠,軟軟的,裏面似乎是還沒凝固的鮮血。

【魔人之血:魔人死後體內精華凝聚而成的血珠,可以幫助想要踏入魔道的人獲得魔人的血脈,走上通往不朽的道路。】

看到這東西,潘龍真的猶豫了。

他記得在遊戲裏面,主角就是獵殺了一個想要退隱的魔人,吞下了魔人之血,才轉化成魔族的。

雖然在遊戲裏面,轉化成魔族的好處其實也一般般,無非就是有了個隱藏職業。但光是能夠長生不朽,其實就已經是足以讓人眼紅心熱甚至於為此不惜一切的好處了。

九州世界不知道多少人,挖空了心思、散盡了家財、扭曲了人性……乃至於舍棄了一切,只為了獲得永恒的生命,成為不死仙人。

現在,他只要把這顆魔人之血給吞了,或許就能夠獲得永恒的生命……

拿著那顆紅色的血珠,潘龍的右手都在顫抖。

“當魔人沒什麽好的!長得怪模怪樣也就罷了,還要吞噬生命,扭曲人性……XX的和長生不死比起來,這些代價都算不了什麽啊!”

他自言自語,想要把它送進嘴裏去。

就在這時,胸口掛著的月之淚吊墜突然傳來了一陣清涼,讓他原本已經混亂的頭腦瞬間變回冷靜。

“靠!這東西好邪門!”

他急忙將魔人之血放下,額頭上冒出了一層冷汗。

潘龍覺得自己的意志力已經算是蠻強的了,卻沒料到竟然在不知不覺之中就被魔人之血給蠱惑了。如果不是莉莉娜的項鏈在關鍵時刻拉了自己一把,剛才他絕對已經把魔人之血給吞了。

拿在手上,尚且會被迷惑心神,吞下去之後會怎麽樣?

略一想,他就覺得毛骨悚然,不敢再多看這鬼東西一眼。

然後,同樣在遊戲裏面用來轉職“黑暗使徒”的“魔神契約”,也被他敬而遠之。那卷有金色紋路的厚重的羊皮紙,他別說拿起來解開讀一讀,就連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類似的,還有“獻祭匕首”、“邪神權杖”和“魔神的碎片”,這三件裝備,也一樣讓他心裏毛骨悚然。最後幹脆拿了個布袋子,把這幾件危險品都扔進去,眼不見為凈。

好在,除了這些極度危險品,還有一些不那麽危險的東西。

比方說,一塊黑色的石頭符咒,裏面隱約傳來咆哮之聲。

【魔獸符咒:只有掌握了黑暗之力的人,才能駕馭的詭異符咒。利用它的力量,可以召喚出強大的魔獸,並且指揮其行動。】

這東西並不是邪惡職業專用的,所有具有“暗屬性”的角色都可以用它。它能夠召喚出一個挺強的魔獸,就算是到遊戲後期,都是不錯的肉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