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家原來竟有如此寶貝!

獵妖隊伍一人兩騎,行進速度很快。太陽才剛落山不久,他們就來到了鎮子外面。一支支火宛若長龍蜿蜒而至,火光映照著幾輛大車上載著的戰利品——那是來自於妖獸的皮毛骨肉,是北地最重要的特產之一。

每年秋天的獵妖,可以說是北地最重要的事情之一。這一年的收成究竟是好是壞,是過個豐年還是過個荒年,主要就看這一波。

北地土地貧瘠、氣候寒冷,田地裏面收獲的糧食只能勉強果腹。而冬天又十分寒冷,需要大量的柴火和食物。所以每到晚秋下雪之前,來自中原的商隊就會帶來大量的糧食,用這些魚米之鄉產出的糧食,向北地的人們交換妖獸產出的各種材料。

妖獸在中原比較罕見,往往一張獸皮、幾塊獸骨,就能換到足夠一個成年人吃上一個月的糧食。對於北地人來說,這就是冬天生死攸關的頭等大事。

所以北地的壯丁們總是要在秋天出發去,和妖獸們作生死搏鬥,將它們的皮毛骨肉帶回來,換取不可或缺的糧食。

這當然很危險,甚至於獵妖隊伍若是折損人手不超過兩成,就可以算是喜事。年復一年,不知道多少北地男兒血染荒土,成為了妖獸的食物。

在北地人看來,這很公平。冬天對於這片大地上的所有生靈都是嚴酷的,大家都需要積攢食物。人需要,妖獸也一樣需要。

北地人的獵妖,無非是大家爭奪活下去的資源。我贏了,你的皮毛骨肉歸我;你贏了,我的血肉歸你,公平合理。

所以,北地也出產九州最兇悍的士兵。因為對北地人來說,用性命換取財富、榮譽和地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成功了,是英雄好漢。失敗了,那也沒什麽。反正人總是要死的,早死晚死,區別很大嗎?

在這片嚴酷的土地上,生命並沒有那麽珍貴。

但潘龍從不這麽認為。

他覺得生命是很珍貴的,每一條性命,都該得到尊重。就算是死,起碼也要死得有價值。重如泰山不敢說,輕如鴻毛就太不值了。

當然,最好的情況,自然是大家都不要死,安安穩穩過日子,共享太平。

這大約是不可能的,那麽,他就只能優先照顧自己和親人朋友們的生命了。

在豐收者的歡呼聲和親人死難者的哭泣聲中,潘家一行人回到了家。潘雷讓管家帶上所有人去主持戰利品的處理,只將兒子單獨留下。

“我想,你一定有問題要問吧?”他笑著說。

潘龍連連點頭,將自己思考了幾天的問題說了出來。

聽了兒子的詢問,潘雷笑得更加滿意:“很好!非常好!你能夠想到這麽多,我很滿意。而你不胡亂猜想,只等我回來再詢問,我更加滿意!”

說完,他有些神秘地挑了挑眉毛:“這樣吧,你猜猜看,我為什麽要掩飾自己受傷的事情?”

潘龍不假思索地說:“我猜您之前那趟出去的時候,跟什麽人交了手。但對方並沒認出您來,所以您要隱藏自己受傷的事,好妨礙對方追查。”

他微微皺眉,又說:“但我很納悶,相比身材相貌,武功才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標志。您的鐵掌功,在方圓千裏都是有名的。對方只要跟您交過手,很容易就能追查到您的身份,這樣的掩飾……似乎沒什麽必要?”

潘雷笑了:“誰告訴你,老爹我只會硬碰硬的鐵掌功夫?”

潘龍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著父親。

只見潘雷左手往腰間一抹,緊接著空中便是寒光閃爍,卻是將一把匕首飛快地揮舞,頃刻間至少也揮出了七八劍——他眼力有限,只能看出七八道劍光,想來只怕還要超過這個數目。

“這……這……”他結巴了兩聲,急忙壓低聲音,問,“老爹您還懂劍術?”

“呵呵,我豈止是‘懂劍術’而已!”潘雷得意地說,“你老爹我最擅長的武功,其實不是鐵掌,而是這左手快劍!”

“這些年來,我在定豐鎮只展露自己的鐵掌功夫。而當我隱藏身份外出闖蕩的時候,則只用左手快劍。”這位相貌有些粗豪的大漢,露出了狡猾的笑容,“我的另外一個身份,你或許也聽說過——左手劍金彪,那就是我。”

潘龍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這特麽是武俠小說裏面的橋段吧!不對,就算是武俠小說,無非也就是“我的左手劍很快,但我的右手劍更快”之類,哪裏有一個人平時是硬功高手,結果居然還隱藏著一個獨行劍客身份的道理!

而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父親的劍術淩厲精巧,走的是快而敏銳的路線,和他平時展示的沉重渾厚截然相反。按照常理,父親必定還有一套和“左手劍金彪”這個身份相稱的輕靈功夫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