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與誰私相授受(第2/3頁)

朱賀霖當然知道擅用皇家器物是逾制的死罪,眼下氣也泄去大半,覺得沒滋沒味,低聲嘟囔一句新學的詞兒:“招蜂引蝶……”

蘇晏簡直要氣笑了。

反諷道:“走吧,我的殿下!回頭被皇上堵在這間屋子裏,要治我們‘暗通款曲’的罪哩!”

朱賀霖一愣,臉燒得緋紅,不再理睬他,甩甩袖子,徑自大步走了。

回到射柳場,蘇晏見日頭西斜,再過一個多時辰便要天黑。

恰好禦駕從龍德殿內出來,景隆帝面色怡然,想是因為新得了幼子,老懷甚慰。

蘇晏忙往人群裏一插,將自己藏蹤躡跡地埋好。

而先前奉命去搜查兇器的錦衣衛,此時也回來稟告,在一處偏僻的草叢裏,發現個胡亂刨開又掩埋過的淺坑,裏面是一柄帶血跡的短劍。說著,將劍墊在白布上,呈上來。

此劍長僅九寸,吹毛斷發,劍身紋路曲折婉轉,凹凸不平。劍鋒末端靠近劍鐔處,刻著個篆體的“鉤”字,昭示此劍是由鑄劍大師上官鉤所造,因為樣式仿的是專諸刺殺吳王僚的魚腸劍,又名“鉤魚腸”。

皇帝一見這劍,目光黑沉沉地涼下來。

圍觀的幾位六部重臣,其中一位失口道:“這不是豫王殿下的愛劍麽?”

去年豫王做壽,上官鉤親自送上三柄劍作為賀禮,其中之一就是這“鉤魚腸”,在場賀壽之人都見過。豫王喜愛這三柄劍,見魚腸小巧,便隨身攜帶,除了上殿面君時摘除,其余時候從不離身,朝內眾人皆知。

皇帝召豫王近前,指著劍問:“這可是你的劍?”

豫王神色自若,答:“是臣弟的劍。”

“為何染血,又拋埋在土坑中?”

“臣弟已將這柄劍贈與葉東樓,之後如何,委實不知。”

“何時所贈?”

“……今日午時。”

也就是說,在葉郎中遇刺墜樓之前,豫王好巧不巧地,送了他一柄劍?事後發現劍身染血被棄,又與死者腹部傷口大小吻合?在場官員們竊竊私語,卻沒一個人敢出言詰問。

刑部尚書王提芮在此刻挺身而出。這位六旬老臣,頸長如鶴,腰身略微佝僂,形容不甚美觀,卻素以執法嚴明、剛正不阿而聞名朝野。

他拱手道:“佩劍染血,疑似兇器,又曾贈與葉郎中,豫王殿下與此事或有勾牽,還望陛下不徇私情,徹查此案!”

景隆帝知道這位老臣執法多年,說話一貫直來直往,對事不對人,倒也沒有動氣,那廂豫王當即反駁:“就算此劍是兇器,也不能證明與孤王有關,就不能是兇手拔了東樓佩在身上的劍,反過來刺傷他?”

“除了兇器,還有動機。殿下與葉郎中關系匪淺,內中隱情自不必說,如何沒有勾牽?至少也是個嫌疑。”王提芮梗著仙鶴脖子,爭鋒相對。

豫王不屑地笑了笑,不跟他爭辯,朝皇帝拱手:“臣弟對葉東樓之死,十分傷感難過,但問心無愧。皇兄當知臣弟的清白。”

景隆帝淡淡道:“無論是巧合,還是勾牽,雙方都得拿出確鑿的證據,證明對方有罪,或者自己無罪。若是都拿不出證據,那就從長計議。”

這話明著看不偏不倚,但說到底還是偏向了豫王。兇手杳無蹤影,豫王一口咬定劍已送人,自己又去哪裏找確鑿證據?王提芮卻迎難而上,鐵錚錚道:“那麽還請豫王殿下舉出物證或人證,證明自己與此案無關。”

豫王深吸口氣,望向皇帝。

皇帝面色平靜地回看他,並不作聲。

終歸還是不肯替他兜底,是想借此事敲打他一番,好叫他今後別再招惹朝臣?豫王斂目,心底冷哼一聲,道:“我有人證。”

王尚書逼問:“誰?”

“司經局洗馬,太子侍讀,蘇晏。”

蘇晏正低著頭,用鞋底碾地上的螞蟻,忽然聽見提到自己名字,下意識擡頭,與豫王投來的深切而寒涼的眼神對個正著。

這瞬間他仿佛聽見了豫王的心聲,還帶著立體混響效果:乖乖,你可得替本王作證,否則把你也一並拉下水,看最後誰更倒黴。

攤上你這麽個死皮賴臉的王爺,我已經夠倒黴的啦!蘇晏心底大為嘆氣,無奈出列:“臣為豫王殿下作證。午時,殿下奉命教臣射箭,就在龍德殿後的林子裏。不久臣酒勁上頭,嘔吐不止,殿下好心扶我去精舍休息。葉郎中此時來到精舍,與殿下敘談,殿下當場取出這柄魚腸劍,贈與葉郎中。臣不想攪擾了他二位,便自行離開,回到射柳場。之後的事,臣就不知了。”

他說得冠冕堂皇,但朝臣們多的是有心的人精,不免暗自琢磨:這蘇清河如此長相,比葉東樓還標致幾分,豫王獵艷成性,扶他去如何“休息”?那葉東樓趕去精舍,又是怎麽“敘談”?莫非是三方情債,糾纏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