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7章 三省六部,國朝豐碑(第2/3頁)

可是現在,戰爭所帶來的邊防環境的改變以及各種驚人的紅利擺在眼前,盡管各種數據還沒有一個準確的核算,但朝中輿論風向已經發生改變。

特別是一些少壯朝臣們,一個個打了雞血般紅著眼為朝廷挑選下一個討伐對象,各種相關奏書紛紛呈獻上來,大多勸諫朝廷不如趁著這一把氣勢,把仍然盤踞漠北的突厥默啜一起幹了。

中下層官員們暢想著強軍暴兵、四處出擊、飛龍騎臉,而上層官員們則就在考慮一個更現實、更迫切的問題,那就是該要如何管理並監察如此驚人的財政變化。

大唐過往所施行的租庸調制以及各種雜稅課役,讓朝廷財政收入呈現多樣性,多數都不能以直接的錢帛體現出來,所以事務可以分在諸司,分權加以管理。

可是現在,商業上的收入以及商稅激增,已經遠遠超過了原本的稅收形式,舊有的行政格局已經不再適用,新的管理方式該要如何組建,也已經迫在眉睫。

其實有關吏治與朝廷行政格局的改變,早在九月初的時候,諸司官長們已經在參與討論。只是這個議題過於宏大,遲遲沒有達成一個定論,僅僅只集中在聖人與諸在朝重臣們聞知,並沒有廣泛的征求意見。

李潼比較屬意行政、財政與軍事和監察權諸種分立的模式,但並不意味著他就對眼下的三省六部制度持否定態度。或者說他本人也存在著眾多的疑慮,不清楚何種制度模式才最適應當下的開元新世。

講到三省六部制度的形成,任何人都可以插手說上幾句,或許褒貶不一。

但拋開各種刁鉆的角度不談,三省六部制度就是古典制度演變的集大成之作,匯總歷代前人智慧之結晶,足以為後世各類演變之參考,是華夏文明制度探索的豐碑,擁有著超越時代的智慧總結。

特別這當中分權與制衡、程序與責任,哪怕在後世民權增長的民主時代,三省六部制度所蘊含的博弈思維,對政府行政組織職權劃分與運作仍有極高的指導價值。

後世不乏好為人師者,以三省六部是為封建帝制服務、非為民主服務,從而否定故人在制度探索上所取得的成果,宣揚某一制度優越性,這也是狗糧吃多昧了良心。

人作為一種群居動物,組成大大小小的社會組織,其組織管理以制度體現出來。

小而言之,制度是權力與勢力的對抗,權力是制度賦予的能力,勢力則是不能進行制度化的能量,比如個體的武力、人脈以及對各種社會資源非常規的占有。

廣而言之,制度是公心與私欲的博弈,對秩序的守護和利己主義的抗衡與妥協。

三省六部之所偉大,在於這一套制度有著極為完善的權力分配系統,同時又保證了制衡與博弈的程序空間,組織內部環環相扣,各自發揮又互相鉗制,並不存在某一環節的獨大與霸權。

從這一點而言,華夏先民在制度的探索中真的是有一種早熟的智慧。

但制度也有一個問題,它並不是一個獨立的事物,是由人創造出來,約束人的行為且由人所執行的準則。且不同的制度一旦執行起來,便會無可避免的產生制度成本。

三省六部制度完善且周詳,這是它的優點,同樣也是它的缺點。

其內部環環相扣的結構想要完全發揮作用,就要確保每一個組成部分都能充分發揮其效能,而彼此間的制衡過於細致,由此產生出來的摩擦與掣肘將會是一個驚人的數量。

這些制度成本所產生的內耗,有時候甚至遠遠超過制度運行所帶來的收益與回報。

像後世某一政權制度頗多擁躉信徒,方方面面論證其優越性,唯獨不言這套制度所產生的成本消耗是需要全球供血。若沒有足夠的補血能力,自己都要玩崩,更不要說圈養爪牙喉舌。

所以大唐的三省六部制度雖然完善,但真正的執行時期卻並不長久。

尤其是在中古時代的背景下,過於完善的制度建設本身就是一種自我限制,並不能適應國力增長與擴張所帶來的新的變量,對於志向雄大又有足夠執行力的帝王而言,是很難忍受繁瑣的程序過程。

因此早在貞觀時期開始,作為最高決策層面的三省便發生了改變。

到了開元年間,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並不是將簡單的中書、門下兩省合兵,而是中書門下這個機構直接淩駕三省之上,三省職權合歸於一。

李潼並不是一個坐享其成的太平君王,而是臨危受命的大唐皇帝,他對三省職權的淩越程度就更高,甚至就連政事堂都淪為附庸,不再是朝廷行政最高的決策機構,宰相們少有相坐論道,更多的是拜受制令、加以執行,對於聖人的制約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