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32章 民爵普授,兩稅試行(第2/2頁)

今年以來,諸州縣擴籍形勢良好,使得行台能夠掌握的籍戶激增。但這些新增戶口,絕大多數都是赤貧,即便是授給土地,也沒有足夠的資本即刻翻墾入耕。

農具、谷種等等,在籍戶激增的情況下,想要滿足所有,對行台而言也是一個相當沉重的負擔。

針對這種情況,李潼提出一個構想,那就是對於新增戶口,行台並不直接授給口田,而是采用官屯的集中化生產。官府出具土地、農具等資源,大規模的招收佃戶耕種,先讓民眾們盡可能多的投入生產,未來三到五年內再將土地逐步授給民戶。

李元素等人聽到這一構想,也都大感興趣,各自陳述討論此法的優劣,絕大多數對此都表示認可。

生民新附,入治不易,一旦發生什麽政令不及的情況,便極有可能再引發大量逃散。眼下行台並不能專注於內政,邊患之外還面對著與朝廷的撕裂。由官府出面組織生產,可以避免大規模的人地流失,同時抗壓性也更高,水利方面還能不失整體統籌。

如果是此前的行台,還面對一個州縣官吏不足的困境。可現在考選制度建立起來,人才得以源源不斷的加入行台,派入州縣內組織屯墾,也便於發掘出一批循吏幹員。

當然這一構想也並非完全都是好處,一旦官府組織屯墾,勢必會對原本的耕織環境造成一定沖擊。谷賤則傷農,長此以往,也會累積成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動搖一部分本來穩定的社會基礎。

經過一番磋商後,李元素等人再作提議,除了要給這一個應急性的官屯施加一個明確期限之外,還要給予原本的自耕農一定的補償與安撫。

對此李潼也深表贊同,並將這一補償政策細化為經濟與文化兩方面,具體到行台政令方面,那就是贈給民爵與發放丁權。

民爵自然不必多說,遠到秦漢、近到唐家創業以來,甚至武周代唐時期,都賜出眾多民爵。近世以來,民爵本身只是一個榮譽稱謂,並不包含物質獎賞。

行台如今這財政狀況,當然也做不到普惠普贈,但可以給民爵施加一個特權,那就是不再以租庸調作為征稅形式,改以兩稅法進行征收。

朝廷此前所奉行的租庸調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最理想的狀態便是耕者有其田、有丁則有庸、有戶則有調。

即便不考慮關內均田制的破壞現狀,租庸調制首先就限制了民戶們的生產模式,規定了所生產的物資種類,讓民眾們在交付租庸調之後,耕織所出僅僅滿足自身需要而已,除此之外很難再進行其他的經濟活動。

兩稅直接征錢,不再規定物貨種類,小戶之家的經濟需求就被釋放出來,可以按照自身的經濟需要參與不同的經濟活動。特別是對長安這種地少人多的窄鄉而言,無疑是民力的一大解放。

關內諸州民爵普授,原本有田者生產活動可以不受限制,土地上可以種植其他收益更高的經濟作物。而官屯本身又能確保關內的糧食生產維持在一個安全線上,彼此間達到一個互補而非競爭。

至於丁權,主要就是教育權與宅地權,鄉社普設小學,民戶中男以下都可免費入學,以《千字文》《孝經》《永徽律》為教授內容。中男以上、成丁之後,官府授給一畝宅地並免三年力役之征,三年以內若是添丁,加免兩年。

丁權無幹新戶、舊戶,只要於所在州縣課役滿五年,便自動獲得。

行台此前便多有惠民勸耕並鼓勵生育的令式實施,如今則是在此前的基礎上做一個總結。特別是兩稅的初步實施,讓行台政治進入一個新的維度中,至於具體是好是壞,仍待事實檢驗,在見到具體成效之前,不會進行進一步、大範圍的推廣。

李元素等人本以為行台來年用事中心仍在軍事方面,可是在經過一系列民政討論後,才發現來年民政方面同樣任務繁重,更勝往年,一時間也不知是該喜悅還是該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