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0章 奪門之變(二)
……
隆武二十三年正月十六,年剛過,刑部忽然發出公文,重審東昌張氏案,同時,詹事府和兩春坊的官員,進行了調整,而刑部郎中姚文然也忽然被貶飭為甘肅七品巡查使,並且立刻離京,須臾不得留。
這是兩個非常明確的信號,隆武陛下對東昌張氏案的處置十分不滿。
……
乾清宮。
太子朱和埕跪在禦前,為姚文然求情。
“當初朕用他做你的律法老師,乃是看重他熟稔律法,但不想他律法雖熟,但卻是空有其表。”
“眼中有法,心中卻無法。”
“身為刑律官,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法,而是道貌岸然的程朱理學。”
“這樣的人,不能在刑部任職。”
“朕以前用他為你的老師,是一個失誤。”
“程朱理學乍聽起來有諸般好處,但其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那就是,存天理滅人欲!”
“但人的欲望,怎麽可能被滅呢?”
“程朱兩人有沒有做到呢?”
“見道於紙,談道於口,考道於筆而已。”
“穿衣吃飯,才是真正的人倫物理。”
“也是一個皇帝最應該為天下百姓考慮的,讓每一個百姓都能穿上衣,吃上飯,才是真正的理。”
“張氏寡居三年,窮苦潦倒,幼子幼女無人養活,夫家上下無人過問,聽到她要改嫁,卻蜂擁前來問罪,甚至動手毆打,將他們家族的名譽看到比張氏三口的性命都大,這豈是理?”
“張氏冤死,無人領罪,這又豈是理?”
“這是禮教吃人啊。”
“理不應該只在紙上,更應該在每個人的心裏,在法律的條文裏。”
“所以,你不要再為姚文然求情了,其重理學不重法律,貶到他甘肅,正是應該。”
“讀書人可以崇尚程朱理學,當成空中樓閣來朝拜,但皇帝不行,法律更不行,皇帝和法律都必須實實在在、踏踏實實。”
“你是太子,切不可忘啊。”
朱慈烺扶起太子,將他按在桌邊,語重心長的教誨。
……
隆武二十三年五月,東昌張氏案重審,主謀流放四千裏極寒之地,從犯都判了仗刑。
作為典型案件,刑部將此案案卷下發各省,一時,寡婦改嫁,再無人敢明目張膽的阻止。
……
也是五月,遼東,在最後通牒無效之後,吳三桂閻應元連同遼東總兵劉肇基,在遼東經略高鬥樞的指揮下,向盤踞在黑龍江上遊區域的羅刹人發起進攻,羅刹人城堡堅固,火器犀利,但大明將士勇猛,火器也不妨多讓,三個總兵奮力殺敵,羅刹人連連敗退,倉惶逃竄,最後退入了雅克薩城。
雅克薩棱堡形狀,磚石砌就,堅固無比,不懼重炮,羅刹人自認為可以堅守。
歷史上,清軍面對雅克薩城確實是無計可施,只能長期圍困,直到一年多後,羅刹人糧絕,不得不議和,同意退出大清疆界,隨後才議定《尼布楚條約》。
但這一世不同,面對堅固的雅克薩城,大明軍一面用火炮壓制,一面挖掘坑道,使用巨型炸藥,連續不停的轟炸掘進,九月末,羅刹人自以為堅固,可以抵擋大明軍數萬兵馬的雅克薩城被大明軍攻破,殘余的羅刹人派出使者,商議投降,大明軍不應,二十天後,羅刹人最後堅守的一座小棱堡也被攻破,大明軍派出野女真殺入。
——經過這麽長的時間,野女真早已經是明白,羅刹不是鬼,而是人,心中的畏懼早就消去,代之的是兄弟姐妹被殺的血海深仇,如今,面對打光了火藥,負隅頑抗的羅刹人,他們一個個紅著眼珠子,野獸一般的沖了上去,連砍帶殺,將殘余羅莎消滅幹凈。甚至連羅刹人死後的屍體都不放過,只為了給親人報仇。
戰後清點,羅刹人連一句完整的屍體都沒有了。
雅克薩城失守,守軍全部被殺,尼布楚的羅刹人大驚失色,連夜逃遁。
十月末,大雪飄飄揚揚落下之際,吳三桂派出的一支百人隊伍順利進入尼布楚,豎起大明的日月旗。
……
遼東戰平的同時,西邊亦有戰事。
七月。
厄魯特蒙古大軍侵擾河套。
三邊總督史可法正是重病,只能令寧夏巡撫李巖和安西將軍周遇吉,代他領兵前往作戰。
不想大軍剛出發,青海又發生了大叛亂。賊有萬人。
此時,蘭州已經沒有了重兵,也沒有大將,面對青海叛亂,眾幕僚都以為當稟報朝廷,等待朝廷的援兵,史可法卻說,蘭州距離京師將近三千裏,往來一兩月,消息不便,即便是從陜西調兵,亦需要相當的時間,現在叛賊剛起,還沒有成氣候,如果甘等內地救兵,賊亂必然擴大,因此他決定,帶領蘭州剩余兵馬,沿途再收攏兵馬,前去討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