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0章 蒙古戰略(第3/3頁)

私人在鑄造銀錠時,為了牟取暴利,將銀子熔掉後,會在銀水裏摻入其他廉價金屬,鉛或是錫,鑄成銀錠以後,外表看不出來,但一掂分量,則比純銀要輕一些。比如一錠五十兩的銀錠,裏面可能只用了四十八兩足銀,但仍可當五十兩銀子用,這二兩的差額就是私鑄者的利潤。

這也是為什麽在說到銀子時,有人會特別強調平庫銀,因為平庫銀乃是朝廷鑄造,是官銀,中間不會摻假。

銅錢也一樣,民間私造銅錢,也摻雜很多的其他廉價金屬。

朝廷無法管控私鑄銀錠和銅錢的行為,對其流通,更是無法堵截,最後只能是默認。結果就導致私鑄者的膽量越來越大,雜質也越摻越多,造成市場極度亂,同時也給朝廷的財政造成了相當的損失。

比如繳納賦稅時,有人故意把私鑄銀錠砸碎,冒充官銀上交,朝廷每年收上的碎銀子都要重鑄成五十兩一錠,然後才能入庫,而這一鑄,不是白銀的成分就被剔除掉了,相當於是賦稅縮水了一塊。

這些弊病,朝臣並非不知,崇禎帝的首任戶部尚書畢自嚴,就曾經大力整段,也曾經有一定功效,但人亡政息,隨著畢自嚴的去職,一切就都又恢復原狀了。

這樣的事情,已經延續了百年。

朱慈烺身為穿越者,不可能縱容這種銀錢亂象再繼續,更不能容忍民間私鑄銀錢,對一個經過現在社會的穿越者來說,民間私自造錢,根本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

——鑄幣權,或是貨幣發行權,只能歸國家所有,如果一個國家喪失了鑄幣權,那也就離國家破產、政權倒台不遠了。

私自造錢,非嚴厲打擊不可。

這是朱慈烺近期交給內閣的第一要務。

——從今以後,不論是官是民,只要是私自造錢,指使者和參與者一律處死,家產充公,其家人全部流放,知情不報者,亦是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