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追逮三策

“逮賦者寧願挨杖,或者花錢請人代杖,也不願意清賦納糧,為的什麽?一個字,利!這些逋賦者並非沒有錢,他們貪圖的是朝廷赦免之利,一旦父皇慷慨,蠲免逋賦,他們就賺了。現在已經是崇禎十五年,但其中竟有人連崇禎十年的賦稅都還沒有交齊,兒臣估算了一下,江南地區只去年一年的逋賦就有100萬石,折合成銀子,依現在的市價算,差不多100萬兩,加上歷年的欠稅,差不多有3百萬,如果能把300萬收上來,朝廷財政立刻就能改觀。”

300萬啊,崇禎微微激動。

內外戰事不斷,朝廷糧餉匱乏,崇禎對逋賦問題一直都很重視,他交給歷任戶部尚書的頭號任務,就是解決逋賦,然除了畢自嚴之外,其他人都沒有做出成績。

去年以來,江蘇,浙江等地發生大暴雨致海水泛漲,甚至連下大雪的告災奏折,不停送到他的案頭上,更有南方巡撫在奏折中直言:百姓已到了家家懸釜的境地,請酌減南方賦稅,以使小民有升鬥之蓄。

崇禎今年沒有下發催收逋賦的聖旨,就是害怕朝廷征稅太急,在南方引起民變。

但朱慈烺卻知道,天下的小百姓生活或許過的很痛苦,可南北方那些大地主,大商人,官員士紳卻是一個比一個肥,因此,今後征稅的重點,就是這些南北方的“土豪”。

“父皇,兒臣以為,要徹底解決逋賦問題,需從三個方面下手!”朱慈烺說。

“你快說哪三個方面?”崇禎有點迫不及待。

“第一,對那些田產在十畝以下,生活困苦的逋賦者,朝廷全部減免,而對於那些身家千萬,田產無數,卻拖欠朝廷稅賦的逋賦者,則給予一定的期限,期限之內交納完成,既往不咎,如果繼續拖延,則應給予處分。”

“怎麽處分呢?凡逋賦一年者,來年必須補上,否則課以百分之十的罰金,後年再不交,再課百分之十,如果累積到百分之五十,朝廷就籍沒其田產,官價拍賣,折銀變現。五年的時間,如果他真是赤貧,家中自然不會有田產,如果他有田產,卻不交朝廷賦稅,籍沒其田產,也正是合適。”

朱慈烺聲音清楚。

跪在殿上的百官又起了一陣騷動。

一年百分之十的罰金,這可是從來都沒有人想過的新提議。

一直以來,那些逋賦者頂著“抗稅”的罪名,寧願把錢糧放在自家的錢庫裏,也不願意交給朝廷的原因有一個,那就是,反正今年交多少,明年還是交多少,甚至五年前的欠稅也不會多收一文,朝廷逼急了,他們再交也不遲,如果朝廷不追,他們就可以等待朝廷赦免,最終將該交的賦稅變成自己的財產。

但現在卻不行了,照朱慈烺的提議,他們每年都要增加百分之十的罰金,如此一來,他們把錢糧放在錢庫裏不再是毫無損失了,更重要的是,如果連續五年不交,他們名下的田產都會把朝廷抄沒。

這樣一來,肯定沒有人敢逋賦了。

崇禎也是眼睛一亮,但很快又皺眉,因為他擔心民變——這麽強力的催收,會不會遇到巨大的阻力?五年就籍沒田產,是不是有點殘酷了?士紳階級能接受嗎?如果他們不接受,江南的民情會不會發生變化呢?畢竟士紳階級的支持,對大明朝非常重要啊。

朱慈烺看出了父皇的擔憂,於是說:“籍沒田產是最後的手段,針對的是那些置朝廷於不顧的頑固分子,對大多數足額交納錢財的百姓沒有任何影響,而且朝廷並沒有增加賦稅,只是補足了漏洞,讓那些倚仗權勢的逋賦者再也沒有了可乘之機。”

崇禎這時也轉過彎了,連連點頭:“好,此策不錯。”

“崇禎十年前的逮賦,是不是也要依此執行?如果是,那算上今年,五年可滿了啊。”戶部郎中臉有憂慮。

是啊,眾臣目光齊刷刷的看向朱慈烺。

朱慈烺向崇禎行禮:“父皇,兒臣以為,所有法律都應該遵循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既然以前沒有規定,就不能照此執行,所謂的五年籍沒,就是從今年開始計算。至於崇禎十年前的逮賦,兒臣以為,可以酌情減免,但絕不可全部赦免,十四年以前的逮賦,今年底如果交上了,可免罰金,但如果是明年交,就必須依照規定,交一成的罰金了。”

百官們小聲的議論,大部分都皺著眉頭,感覺皇太子的方法太嚴厲。

朱慈烺不管他們,繼續說:“罰金只能針對那些有錢沒勢的小門小戶,但有錢有勢、有功名的大戶,怕是起不了作用,因此,兒臣提議第二個辦法,對於那些有功名,家中有田產,卻依然逮賦者的大戶人家,應嚴懲不貸,有功名的一律革去,有官職的一律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