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婆母盯著她說, “你就想偷懶吧?”

沒說錯,她就是要偷懶,而且必須要在今天偷懶才會有成就感。

林秀捂著頭說, “不是,就是挺難受的,不過媽你放心,我肯定會做飯,家裏就我是好好的, 你們老的老小的小, 還懷著孩子,怎麽可以讓你們動手。”

她說著張妍妍就乖乖舉手說,“媽媽, 我來, 老師說要做聽話能幹的小孩子。”

林秀欣慰摸她腦袋。

一家人坐在那兒就看見一個沒廚房高的小蘿蔔頭舉著半米高的小筐子跑來跑去, 膽戰心驚怕東西掉下來。

林秀還病怏怏地拖來一袋二十斤的大米, 一步三歇氣,一副隨時倒地的樣子。這不是林秀裝的,她是真的很瘦,小時候她在家裏沒吃過苦,現在吃飯也吃得不好, 加上做家務勞累,所以身體一直一般般, 比起吃成圓臉蛋的張三花柔弱多了。

張三花忍不住開口, “我哥就要到家了,這得做到什麽時候?”

婆母看了看時間,罵罵咧咧進廚房去幫忙。

林秀擦了一下汗水,攔在門口, “不用,我來,您年紀這麽大了,怎麽能操勞。”

這學來的半吊子白蓮花招數讓所有人都惡寒了一下,又不知道不舒服原因。

林秀學到磨蹭大法的真諦,做出又努力但又很慢的樣子,連玲玲都忍不住覺得她可憐又柔弱。

家裏兵荒馬亂忙到十二點,門被拍響,張三花從沙發上蹦了起來,顛顛開了門。

林秀側頭看過去,一個個子高高,小麥膚色的男人提著東西站在門口。這男人濃眉大眼,精氣勃發,長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輕了幾十歲的前夫張仲清。

張仲清看見自家妹子,給了她一個大大的擁抱,然後進門喊媽。

他實在是個長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會在當年把年輕的林秀騙到,誤以為他是個開朗的好人。

張仲清風塵仆仆回了家,家裏人圍著他問這問那,連張妍妍都湊過去跳著喊爸爸。

林秀心裏有點發酸,她自己養了好多年的女兒,從沒對她這麽軟乎過………

張仲清一把把女兒抱在懷裏,一點生疏都沒有,親了親女兒嬌嫩的小臉蛋,從人群中看見林秀,喊了她一聲“秀秀”。

林秀愣了一下,這稱呼挺遙遠了,大概只在剛結婚的那幾年聽過,現在聽起來不覺得親昵,反而有種陌生人間的別扭。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輕時會有的舉動,走過去接過他手裏的衣服,小聲喊“仲清”。

張仲清笑眯眯問,“怎麽不親我了?”

他說著側過臉。

林秀心裏一陣翻湧的不適,假裝羞澀地推開他,“人多著呢,先吃飯吧,你這麽累,我買了你最喜歡的魚。”

他沒注意到林秀表情變化,抱著女兒樂顛顛走到飯桌旁邊。

張仲清在家裏地位挺高,雖然現在早不是舊社會,但一個家庭依舊圍繞著經濟地位最好的人活動。林秀後來才明白,早在她丟掉自己的工作,逐漸喪失與社會聯系時,她就自己拋棄自己被尊重的權力了。

一家人圍著飯桌坐下,張三花忽然一驚一乍道,“怎麽少了碗筷?”

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個人。剛才大家不說,是因為不好意思說出口,現在被她戳穿,眾人裝作才發現的樣子。

多出來的那個人是個不太年輕的女人,穿著很時髦的風衣,頭發燙成卷發,鼻梁上架著墨鏡,嘴巴塗得紅紅的,和小縣城格格不入。

張仲清一拍腦門把女兒放下,給大家介紹這個跟他一起回來的女人,“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車順路回來的,所以請她進來坐坐。”

婆母很熱情地招呼這姑娘,“我們正好吃飯,你也一起吃吧。”

同事矜持地搖頭,“不用了,我家裏有人等著呢,本來不想上來的,但是張同志說可以順路來喝口水。”

婆母於是用碗裝了半碗白開水給她,“喝玻湯。”

城裏白開水就叫玻湯,因為白開水像玻璃一樣透明無色,但家裏沒玻璃杯,只有一毛錢的粗瓷碗,導致涼水渾濁了不少。

林秀看見那位時髦女郎微不可見地皺了下眉頭,小小抿了一口開水後辭別了。

等這人走後,林秀隨口問丈夫,“她是誰啊?”

張仲清,“我說了啊,我同事。”

林秀看著張仲清若無其事的側臉,她其實不記得這個女人,可能她真的是他同事,也有可能是其他關系,但她現在真的不關注這個問題,反而暗暗覺得松氣。

張仲清夾了顆花生米扔嘴裏,挑眉朝她吊兒郎當笑,“老婆,你吃醋啊?”

林秀看了他一眼,懶得理他。

張季同上道地打圓場,“嫂嫂,現在什麽年代了,講究男女平等,就說我們吧,我們銀行裏一群女孩子,但我們那是純潔的革命友誼。男女之間當然也有單純的友情,不能把人都想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