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這雙涼鞋是張妍妍纏著林秀買的。小姑娘總是愛美, 看見別人的東西好看自己就要。林秀雖然很難理解女兒的審美,但還是給買了。

張妍妍被看得心虛,縮了一下腳, “奶奶你看什麽呀?”

婆母心痛地問林秀,“鞋要幾塊錢吧?買來有什麽用。”

上年紀的人在吃穿上總容易和年輕人產生分歧,以前林秀采取的態度是改正自己行為,盡量遷就他們。不過她後來才意識到人生只有短暫幾十年,一直壓抑自己實在沒什麽趣味。

林秀笑著說, “小姑娘愛美嘛, 就一個孩子,給她買沒什麽。”

婆母小聲嘟囔了什麽敗家之類的,林秀裝作沒聽見。

不過對方顯然是非常小心眼的人, 到晚上, 林秀母女倆被婆母叫出來, 張三花也在, 兩人圍坐在八仙桌旁邊,大家一副開家庭大會的模樣。

林秀沒開口,張三花很沉不住氣,率先拿了一疊錢出來。

這時候大家不愛用百元大鈔,因為都窮, 一百塊算“巨款”,弄丟了恐怕自殺的人都有。

所以錢全被換成十塊五塊的, 那麽一把錢看起來就唬人。桌子上還有一只放了洗衣粉、肥皂、牙刷等東西的口袋。

張三花洋洋得意說, “今天媽去開股東大會,他們給了半個月利息,還有股東能夠享受的福利。”

婆母附和道,“下半個月還要分一次成, 存進去的本金越多利息也就越高。”這是給點甜頭,好讓被騙的人繼續被騙。

林秀身為其他時代的來客,眼睜睜看著詐騙團夥用多麽拙劣的手段,但是依舊有人被騙。

她想嘆氣,張三花又是來當說客的,“哥給了我一些錢,嫂子,你工作一個月,賺的錢也不少吧,大家一起賺錢唄。”

林秀斷然拒絕了,原因是只發了一半工資,還全用光了。

婆母早在那等著她呢,小聲數落她。

“我一直覺得你不太會管錢,比如給小孩子買鞋買衣服,他們長得快,買衣服就不能買太貴的,還要放大尺碼買,多穿幾年。”

林秀很配合地點點頭。

婆母於是說,“錢我替你管,你要用錢就找我拿。”

她一直對二兒子一家有些不滿,大兒子是她管不了,但她們這裏好多人家孩子工作了工資就交給爸媽。唯獨他們不這麽幹,她在別人面前也挺沒臉的。

現在兒媳婦有工作了,不就該把工資給她這個長輩?

林秀說,“你說得很對。我贊同這樣。”

婆母看她沒給錢,反而轉身去拿行李袋,拉著她問,“你幹什麽?”

林秀說,“我覺得該多省一點錢,以後我不止把工資給你,還不在家裏吃飯了,這樣家裏可以多省點錢。”

言下之意就是要走了。至於以後給工資?誰知道給不給。

婆母以為她是生氣,又拉了一下,“不願意就算了,你做媳婦的怎麽這麽小心眼。”

林秀也很配合,暫時沒走。家裏尷尬地安靜下來。

婆母暗暗松了一口氣,她雖然打算暗地裏去宣揚媳婦不肯給工資的小氣事情,但也不想對方真走了,做家務多累,以前她給人當媳婦兒,五點起來給公公婆婆做飯,伺候他們碗筷,冬天給一家人洗衣服把手指頭洗成胡蘿蔔,還害了病,一到下雨天就膝蓋痛。

現在總算做婆婆了,也該好好休息和享受了。

一家人各懷心思,一夜過去。

第二天的時候,林秀出於對內心的譴責,還是去了公安局報案。

她是個良民,以前就沒怎麽接觸過警察。到公安局之後,她先說了報案,然後把家裏人遇到的事情按照自己猜測說了一遍。

這個年代通訊不發達,也沒怎麽發生過這種事情,接受她報案的小警察表情像在聽傳奇故事一樣。

最後他一邊笑一邊抓頭發,“我們會去處理的,不過我覺得您想太多了,你不會是個寫小說故事的吧?”

要真說起來,還真像什麽小說。

坐在一旁另一個稍微年長一點的警察也說,“還是要多相信銀行,如果銀行都會亂跑那還得了。”

林秀不知道怎麽解釋了,“你總該查一下才行。”

老警察點點頭,“其實我老婆就買了那個。”

林秀,“………”

老警察再補一句,“孫隊長他老婆也買了。”

林秀:“………”

她已經不知道說什麽好了,她都懷疑最後是不是連他們局長老婆都買了。林秀覺得這個騙局能騙到人挺離譜,結果看到被騙的人數,覺得更離譜。

她好心報案之後沒再管這件事,畢竟已盡到自己的責任,然後去了吳老師那裏繼續幫忙。

吳老師聽從她的建議暫時把事情交給其他人,自己藏在辦公室裏打雜,準備過段時間再出來。到時候就編一個“兄弟反目,弟弟不敵敗走”的故事,她對這些已經很熟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