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她想了想,堅定地仰著頭,“最喜歡媽媽,媽媽最好。”

然後又說,“還是喜歡爸爸啦,但是比喜歡媽媽少一點。”

林秀被她逗笑了,這時候的張妍妍可真軟萌,不像長大之後,染著白色的頭發穿亂七八糟的衣服,她父親每次想要找她談心就被她冷冰冰拒之門外,就連一手把她帶大的林秀有時也覺得和她跟有距離感。

她想著,就帶著小孩子去吃了涼涼的冰粉。

夜色淡淡的,燈落在河水裏,明暗交錯,恍惚不見。

昨夜裏小叔子和朋友打牌到半夜,導致林秀母女倆都沒睡好,兩人早起時對著對方的黑眼圈面面相覷。

不過這件事也堅定了林秀帶著女兒搬出去的決心。

關於出去住林秀沒什麽特別大的想法,前世是因為丈夫一直不同意,他認為留婆母一個人住是不孝順的,他母親是個勤快人,父親又死得早,他們做兒子的理應孝順。

而林秀當年是個從鄉下出來沒見過世面的丫頭,性格軟弱,很聽丈夫的話,於是沒什麽意見地勤勤懇懇過了十幾年喪偶式婚姻,給老張家做了十多年老媽子,最後還沒得什麽好。

不過現在她想法卻不一樣:工資雖然沒到手,但新工作不是已經到了嗎?總有能擺脫陰暗的一天。

她這天過得高興,卻發現婆母也高興,老太太一點都沒因為小兒子昨晚上的造作而生氣,反而對外表現得高高興興的。

奇特的是小姑子今天破天荒沒上班,母女倆小聲說話,林秀進來的時候還刻意頓了頓,轉而說其他話題。

林秀不想理這母女倆的小算盤,左右不過是想法算計其他人,自顧自進屋。

下午的時候,林秀卻忽然被告知她母親來老張家拜訪。

她娘家在離縣城二三十裏地的村裏,母親生了四個孩子,兩子兩女,林秀是最小的一個,也最聰慧,所以才能在貧窮的鄉下讀書讀到大專畢業。

老太太不是空手來的,背了一籮筐自己種的菜,提著一籃子雞蛋。

林母今年五十多歲,因為常年幹農活顯得幹癟瘦小,進門前就向老太太打了個招呼。

婆母讓林母進屋喝了茶,卻一點也不熱情。

林秀知道婆母看不起她娘家,覺得她家是鄉下人,以前林母來看女兒,婆母就讓林母在外面的街道上和林秀敘舊,自己指派小兒子把親家母送的東西背上來。

現在林母卻上了門,她臉上就露出些不耐。

林母怕鞋底上的泥弄臟人家水泥地板,局促說,“親家母,好久沒來看你,我剛在集市上賣完菜,所以上門打擾坐坐。”

她來的這個時間正巧,是下午三點多,不靠午飯也不靠晚飯,大概知道對方不會留自己吃飯。

林母帶來的東西已經被婆母堆放在桌子上,婆母挑剔地看了一眼,說,“你們鄉下現在就種些這個?我看隔壁有人說種得果子賣得好。”

林母嘆氣,“我們那片地不適合種果樹,結出的果子又苦又澀。”

林秀就見婆母撇了一下嘴,又嫌這次不如上次她帶的那麽多,說農民這工作不好,話裏話外全是不高興。

她在心裏冷笑。

林母心疼幺女兒,每個月都要送菜和其他鄉下土產來,這已經成了她家慣例,有時候收成不好送得少還少不得被老太太說閑話。可是從鄉下到城裏多苦啊,沒有車坐,全靠一雙腿走,背著幾十斤重的東西走幾個小時。

那時候林秀是不敢開口的,因為她沒有工作,她是全職太太,她是被男人養在家裏吃白飯的女人,天生比別人低一頭。

可是如今她卻不這麽想了。

因為在已知的未來裏,“全職太太”已經算一門被社會認同的職業,在家庭貢獻中並不比只出錢的工作黨少半分。

林秀打斷她說,“媽,你想岔了,主席同志都說農民同志是建國的偉大力量和偉大支柱,工作沒有高低貴賤,你怎麽能說出這麽思想不進步的話?”

婆母看了她一眼,“你今天話還挺多?”

林秀微笑了一下,“媽,你之前不是說我待客的時候話少榆木疙瘩似的?我得改改。”

婆母一時居然沒法反駁她,愣了會兒才說,“你就說話來氣我算了。”

才過四點,婆母就含蓄地暗示林母該回去,他們家不留飯。林母非常識趣,於是站起身,“那再見了,親家母。”

林秀站起來喊她,“媽,你等我送你。”

她看著外面炎炎烈日,轉身回去拿了一把傘,然後挽著母親的手和她一起出門。

林母並不是話少的人,只是在親家母面前局促。此時出了張家才打開話匣子,絮絮叨叨問女兒,“在張家過得怎麽樣?你婆母欺負你你男人有沒有給你撐腰?”

林秀看著闊別多年的母親差點流出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