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三件大事 余自新幫你修正命運(第2/3頁)

秋鳳定了主意,問徐山平:“你覺得咋樣?”

徐山平有啥主意?現在都是秋鳳說一是一,他只有點頭的份兒。

而且他也覺得秋鳳擔心得對。可是——

“那小妹說的藍印戶口的事,現在還沒說法呢,咱就買了?”

秋鳳拍拍未婚夫腦瓜笑,“你呀,天上掉雨點你還想一個盆全接住?”真是憨實。既然能買一次,不能買第二次?等有送戶口的政策了,再買就是了!她學了會計,腦子比原先靈光,房子還可以拿去銀行抵押呢,再說了,她現在又多了兩家跟她搞批發丸子的生意,怕什麽。

有“優秀民營企業家”金姐幫忙,宋秋鳳順順當當辦好了公司注冊,連黃牛那筆保證金傭金都省了,從此就是“姐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女老板啦!

第一次買房的時候要搞出資份額,徐山平還不高興,這次啥也不說了。金姐和林通求,還有原先他們找到那個黃牛,都說這注冊公司,放誰的名字,誰就得擔責任呢,秋鳳擔著責任,當然房子也得放她名字才公平。

這可是件大事!

姐仨和徐山平專門慶祝了一番,在小店門上貼上“店主有喜”的紅紙條,頭天還送客人金珠芋圓串,好彩頭嘛!也是大好的宣傳,開食品公司了,這店的食物水準有保障。

跟宋秋鳳批發丸子的幾個老板聽說了,還特意送了花籃,林通求更誇張,他請了個舞獅隊來慶賀。鑼鼓喧天,兩頭獅子采青,吐橘子元寶,周圍鄰居店家也來慶賀,對面的阿財也不情不願來了。

他現在是沒心氣再搞人家了。人家都開起公司了,聽說要做批發生意,他根本跟人家不在一條線上。

這天晚上,金姐送了一桌在廣州酒家定的菜來賀喜。

四個人圍著小桌坐下,回顧今年春節後四個人在小飯店商量未來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

余自新喝了點啤酒,去廁所的時候偷偷哭了。她非常為大姐開心,可一想到原先能當上女老板的大姐上輩子過的那份委屈窩囊,她忍不住要哭。

有了公司,再貸款就容易了。

宋秋鳳仍然找了江律師幫忙看購房合同。她記住小妹的話,有的錢絕不能省。

房子買的兩室一廳,貸款一個月要還700多——藍印戶口政策還沒出,但是有些銀行已經開始降低住房貸款利率了,開發商急著要賣房子,跟銀行有協議。可惜公司剛成立,不然還能給自己交公積金,以後用公積金貸款,利率更低。

余自新提醒大姐,“既然公司成立了,你們是不是再給自己買個商業醫療保險?”

這個事跟隔壁鄭姐打聽就行。

鄭姐除了開雜貨店,還賣保險。她給自己和女兒都買了幾份。

第三件事,是羅志安數罪並罰,判了九年五個月有期徒刑。

這消息是喬引娣跟余自新說的。

喬引娣找了個周四調休,專門來了一趟,還買了兩盒進口餅幹當禮物。

她告訴余自新,這幾個月田小冰找了各種理由,辭退了不少男工,首當其沖的就是羅志安的同鄉。

馬上又要九月了,每個廠都要招新工,這時讓他們走,好過過年前開除。田小冰覺得自己仁至義盡,這些個男工可不這麽想,可是有什麽辦法?

田小冰趕他們走的時候還說,要怪就怪羅志安這個同鄉吧!影響太壞了,市裏領導都知道,他們這些個廠領導都寫檢查不知寫多少,宋部長還飛回韓國挨罵,你們還想繼續留在廠子做工?

羅志安被判刑,還要賠償受害人林嬌,怎麽賠?他在廠子裏沒結的工資只有一千多塊。林嬌來拿錢的時候正撞上羅志安的老娘和妹妹,好家夥,兩方人馬在廠門口打起來了,幸好林嬌是她哥哥陪著來的,不然要吃大虧的!就這樣,她還被羅志安的妹妹抓破了臉。

報警?

當然報了呀!可是他妹妹還不到14歲呢,別說只是口角、肢體沖突,就是再嚴重點,也只能批評教育。

那民警有沒有招治治她?真有。

這母女倆被送去救濟站了。就跟遣返差不多的地方。送到那裏的多是流落街頭乞討的殘疾人和婦女兒童。

余自新知道,她們被送回去之後再也不會來G市看羅志安了。

這對母女去四星電子廠,怕是想要找同鄉討點路費,或者看廠子能不能榨出點錢。上輩子羅志安檢查出來肝病,他媽就來了一次,知道治不好,治病要花大錢,再也沒來過。羅志安死後她倒是又跑來要過“遺產”。

說起羅志安,喬引娣仍然心有余悸,“來找我了解情況的民警跟我說,兩年前他還騷擾過一個叫王改花的女工,她現在……”她長嘆一聲,“被造謠之後,傳到家裏……她只得嫁了個老光棍,整天挨打。民警去調查,她嚇得直哆嗦,她丈夫當著警察面都敢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