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謠言 保護她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每月七號是四星電子廠發薪的日子。

每到這一天,廠區裏人人臉上都有笑意。

宋招娣的第一份工資是1431.67元,其中有400多是加班費,還有9月第一周她剛進廠那幾天的工資。

可她只看到了工資單,錢直接存到了廠子給職工辦的工資卡上。她這張卡也在大姐手裏呢。

宿舍裏幾個女孩都是第一次領到工資,激動得不行,月華捏著工資條算:“我要給我阿嬤五百,自己存五百,然後買件衫買雙鞋……”

林嬌笑眯眯說:“發了薪,我們是不是來個聚餐啊?大家一人出十塊,到食堂買點好味的!要麽,幹脆到外面下館子?”

可惜,她這建議沒通過,芳芳娟子吃不慣粵菜,月華和麗嬋也不喜歡吃北方菜,大家最後還是按自己的口味各自買了喜歡吃的在食堂慶祝,再一人要一瓶可樂。

飯吃到一半,林嬌碰碰芳芳手肘,“靚仔怎麽不和他女朋友坐一起了?”

她口中的靚仔就是羅志安,幾個女孩回頭一看,果然,這兩人各坐各的,羅志安那一桌的男工們偶爾向喬引娣她們那一桌看一眼,目光不善。

宋招娣的心一下子懸得高高的,喬引娣收到那封信了?她跟羅志安對質了?

晚飯過後,林嬌打聽到了——分手了!而且是喬引娣提出的!

“啊?為什麽啊?”娟子疑惑,“挺突然的。”

“對呀,放假前他們倆還在天天吃完飯到花園散步呢。”

女孩們的關注點都是為什麽,只有宋招娣說:“他不會找喬引娣麻煩吧?”

大家一下都靜下來。

麗嬋跟月華互相看看,“應該,不會吧?”

芳芳說:“那可真沒準,我看靚仔和他那幫朋友眼神都挺嚇人的。”

女孩們沉默了一會兒,娟子攤開毛巾被,“睡覺吧!別管人家的事了。”

第二天傍晚,事態有新發展了。

不知從哪開始傳的,其實是羅志安跟喬引娣分手的。兩人“好過”之後,羅志安發現喬引娣不是處女!

“他們倆什麽時候就‘好過’了呢?”芳芳掰著指頭算,“進廠第一周他們認識,第三周才有人看見他們一起散步,開始一起吃飯是國慶前不久,國慶的時候就分手了!”

林嬌曖昧地笑:“廠區附近開了這麽多小旅館,哪裏知道啊!”

這種傳聞讓青春年齡的工人們格外興奮。

宋招娣去洗漱時聽見兩個洗衣服的女工小聲交談:“才十六七就跟兩個人‘好過’了呀?我的天哪,可真開放!”“嘻嘻,你怎麽知道只有兩個?”

她氣得攥緊毛巾,使勁擰!

謠言從哪裏來的,那還用說?

羅志安這個渣人竟然比她原以為的還要卑鄙!不僅渣,還賤!

回到宿舍,幾個人都在呢,宋招娣說:“咱們開個短會吧!”

林嬌問:“什麽事?”

“就喬引娣的事。這很明顯是有人在造謠。大家想想看,這種話,會是誰嘴裏說出來的?”

其實所有人一用腦子想就知道,只能是羅志安啊!

“他為什麽這麽說?就算是真的,對他有什麽損失嗎?可這種話傳出來,大家怎麽看待喬引娣?”

女孩們若有所思,只有林嬌,眯縫著眼撇著嘴,一臉不以為然。

宋招娣一看她這樣子就來氣。

所有謠言的傳播都離不開這種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家夥。

宋招娣笑眯眯說:“林嬌,我剛在水房聽人說你和食堂的阿炳有曖昧!”

林嬌眼睛瞪圓,“噶?什麽鬼話!誰說的?沒有的事!”

“沒有麽?那他幹嘛每次給你打菜打得多?還有,我看每次你一見他就笑得很甜嘛!”

林嬌臉漲紅,為了打菜多點,她確實隨口跟阿炳講了兩句好話,這也成證據了?

宋招娣用林嬌昨天的原話說:“廠區附近開了這麽多小旅館,哪裏知道啊……”

林嬌氣得胸口都要爆了,再一看,室友裏竟然真有人露出懷疑的目光,她站起來大聲說,“胡說八道!阿炳有老婆的!他那麽胖!我怎麽看得上他!”

宋招娣呵呵,“你說沒有,可要是十個人、一百個人、整個廠區的人都說有,我們該信誰啊?你能用車間喇叭廣播麽?就算你廣播了,嘴賤的人或是暗戀你又被你拒絕的人,他們就是想汙蔑你詆毀你,往你身上潑臟水,你怎麽辦?”

林嬌這才明白過來,根本沒有阿炳的事!宋招娣只是舉個例子。

可她反而更不安了,國慶假期她確實拒絕了兩個老鄉的“示愛”,呸,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可是——要是這兩個爛仔學著羅志安這樣散布謠言,說她跟他們都“好過”了……

林嬌全身發冷,這可真是百口莫辯!就像宋招娣說的,潑臟水!被潑上了想洗凈可難了。

宋招娣看看室友們,“阿炳的事是我隨口說的,可是,要是羅志安這種人越來越多,怎麽辦?誰敢保證自己不會遇到同樣的事?今天是喬引娣,明天謠言主角就變成你變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