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雖千萬人吾往矣

接下來三天,睢鷺便喬裝打扮後,滿京城地遊蕩。

第一天,他聽到自己和樂安公主的緋聞。

果然,無論男人還是女人,商賈百姓還是文人士子,對這種艷聞都報以極大的熱情,未及弱冠的絕色少年主動向權勢顯赫,年紀卻比少年大了二十歲還多的公主投懷送抱,這是多有趣的談資啊,於是,無論茶館酒樓,還是街頭巷尾,他幾乎都能聽到人們議論著他和她。

當然,議論的話,聽在睢鷺這個當事人耳中實在不怎麽順耳。

有鄙夷的,有痛罵的,有嘲諷的,當然還有羨慕想要效仿的。

總之還是難聽話居多。

無論對他還是對她。

有些汙言穢語,叫個臉皮薄的聽了,怕不是得當場羞憤而死。

長順跟著睢鷺,聽了不過幾句就繃不住了,雖然人們不是說他,可說他少爺也差不多等於說他了,於是他聽著那一句句刺耳的話,頭越來越低,越來越低,似乎才終於意識到,再怎麽插科打諢,也無法掩飾,他家少爺幹了件天下人眼中頂頂丟人的事兒。

攀龍附鳳,賣身求榮,毫無廉恥,把讀書人的臉面撕了扔在腳底下給人踩……他們口中的那個人,是他認識了十幾年的少爺嗎?

長順覺得似乎是,可又似乎不是,他家少爺才不是那樣的人,可是,那些人說的話,他又無法反駁。

於是他只能深深地低下頭,甚至想捂起耳朵,這樣就聽不見那些刺耳的聲音了。

可就在這時,耳邊卻突然響起他家少爺的聲音:“長順,擡起頭來。”

長順擡起頭。

卻見他家少爺居然還在笑著跟他開玩笑:“頭壓那麽低,地上有錢撿嗎?”

長順難過:“少爺……”

睢鷺敲敲隨從腦門。

“現在才反應過來,是不是有點太晚了啊,你家少爺我,在下決定之前,可是早就在心裏預演了千百遍如何被人罵的場景了。”

甚至連死後如何被人在野史裏鄙夷唾棄都想好了——假如他能在野史留下名字的話。

長順聞言呆住。

“少爺你既然知道,為什麽——”還要做這種事?

榮華富貴真的那麽重要嗎?可是,在長順的眼裏,他家少爺明明不是看重錢財的人啊。

睢鷺卻沒有回答長順的話,他雙手背在腦後,大踏步地往前走:“快走啦,你少爺還想多聽聽大家怎麽罵我的呢,哎對了,長順你知道這叫什麽嗎?少爺跟你說,這就叫做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意思就是——知道別人怎麽罵你,你才能知道怎麽更好地罵回去。”

“……少爺,你上次跟我說的明明還不是這個意思。”

“哈哈,這叫活學活用,活學活用嘛!”

少年大笑著往前走,在前方等待他的,是數不清的嘲諷與謾罵,可他沒有停下腳步,而是仿佛追逐著太陽的誇父般,邁著最大的步伐,直面,甚至追逐著死亡與焦渴,而那個沒有對長順說出的答案,也在他心裏如太陽一般閃耀著——

當然是因為,有哪怕被萬人唾罵,也強烈地、堅決地,拼盡了所有也想要做的事啊。

卿不聞曾子曰:雖千萬人,吾往矣。

*

京城人民滿以為,絕色小白臉倒貼樂安公主便是最近最大的八卦了。

卻沒想到,只過一天,便有更勁爆的消息傳出來——

樂安公主為了那個主動倒貼的小白臉,咬死了今科探花盧嗣卿,跑到皇宮撒潑打滾,要皇帝徹查盧嗣卿的探花資格!

第二天的睢鷺走在大街上,聽著人們仍在議論紛紛,許多人仍舊在罵,在鄙夷,只不過這次被罵被鄙夷的,主力從睢鷺變成了樂安。

畢竟,前一天的八卦還可以說人家公主身份尊貴,小白臉為了攀龍附鳳主動倒貼,最不要臉的還是睢鷺這個小白臉。

但第二天這八卦一出——

堂堂一個公主,為了個剛剛見面、主動倒貼的小白臉就如此瘋癲。

實在是不矜持,不應該,不知羞恥。

於是,一堆詈語砸到了她身上:

擅權妄為、感情用事、潑婦無知、胡攪蠻纏、頭發長見識短……

哦,睢鷺還聽到了一個“為老不尊”。

“那位……不是這樣的人吧?”長順猶猶豫豫地說道。

雖然只跟那位在馬車裏相處了短短一會兒時間,但長順卻直覺覺得,那位公主並不是那些人說的那樣。

剛說完,便聽他家少爺道:

“是,也不是。”

長順黑了臉:“少爺……” 咱能說人話嗎?

睢鷺起身,在小二黑臭黑臭的臉色中結了帳,拉著長順,離開了這座據說京城公子哥兒們最愛來的有酒有茶更有美人歌舞的高級酒樓,去往下一個聽八卦地點。

一邊走一邊說:“長順哪,你看到剛剛小二的臉色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