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簽訂盟約(第4/4頁)

燕國皇帝修書一封,願意以更加優渥的方式同晉朝結下契約,皇帝欣然應下。

為了讓曲韻如回去,燕國每年需得要向晉朝進貢多三成的東西,在皇帝眼中,這可比一個燕國公主有價值許多。

何況慶王婚事已定,曲韻如如果留下來成親,只能嫁給太子。

太子是國儲,日後是要繼承大統的,他皇後的位置必然不可能讓由一個外族女子來擔任。

曲韻如又不肯做側妃。

這般處理,已經是最好的方式。

兩國之間定下盟約,如今就差簽訂,且將公主送回燕國。

朝中議論了幾日。

燕國皇帝出奇地看重這個公主,一定要他們將公主送到燕國國境之上,才與晉朝簽訂盟約。

對於由誰人來簽訂這個盟約的事情,朝上起了爭議。

“臣以為,燕國如今雖是奉上了降書,但觀其態度依舊還對株洲之事心存幻想,為了叫他們徹底死心,此番必定要率領大軍前往,方可鎮住燕國。”

“但武將簽署盟約,這在從前也是沒有的事,秦將軍可率領株洲眾將士前往,簽約之人,卻不能隨意對待。”

“臣以為,此人選,還是非裴將軍莫屬。”

“皇上,臣以為此事不妥。”田閣老上前道:“株洲之戰,本就是裴將軍率領奪下,如今再派裴將軍前去,只怕燕國恐生懼意,屆時若撕毀盟約,少不得繼續戰爭。”

“株洲之戰,燕國雖大敗,晉朝也有所損失,而今之計,當是簽署盟約後休養生息為妙,為避免再次發生摩擦,此事還是當由其他人出面較好。”

“臣附議。”

這件事情已經爭了好幾日,依舊定不下來,皇帝面上沉肅。

掃了下方一眼,就瞧見太子站了出來。

太子這些時日收斂不少,也未再生事。

譚正華出事後,甚至都沒有來皇帝的跟前吵鬧,皇帝瞧著他順眼不少。

如今見他出列,面上微動。

殿內安靜下來,卻聽得太子沉聲道:“父皇,此事事關重大,關系到了未來十年,晉朝與燕國的關系。”

“兒臣以為,哪怕是裴塵不去,也該交由朝中眾臣前往,方才能夠體現得出晉朝對此盟約的看重之意。”

話都是這麽說的,問題是誰去。

朝中眾臣面面相覷,拿不清楚太子是何意思。

林水月站在了刑部隊列的列首,面色平靜。

太子卻忽然道:“此前與燕國比試之中,林大人出盡風頭,且如今手握重權,燕國來的使臣皆都認識林大人。”

“兒臣以為,此事交由林大人,必能將其辦妥。”

這話一出,整個殿內都安靜了。

太子這個提議,其實不是沒有人想過,而是林水月身份特殊。

這是兩國建交的事,原則上來說,與刑部無關。

加上林水月自來在朝上不多話,除有關於自身之外,皆緘默不言。

這些人拿不清楚她對此事是個什麽樣的態度,也怕平白招惹了她,於是沒有率先提議。

不想卻被太子搶了先。

“殿下所言極是,論身份,林大人官居刑部尚書,論名聲,也在晉朝享有威名,最為主要的是,燕國使臣皆認識林大人。”

“不錯,若林大人出面,必定能保障盟約落定。”

“臣附議。”

滿殿熱議中,林水月似乎沒有拒絕的道理。

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加上她確實各方面都符合條件。

只唯獨少數人目光交換了下。

太子與林水月不對付已久,如今突然這麽提議,只怕不安好心。

此事若辦成了,是大功一件。

以太子的性格,怎麽也不該把這樣的好事留給林水月才是。

這是個明擺著的坑,讓林水月去跳。

偏皇帝面前,林水月還拒絕不得。

盟約落定後,株洲百姓包括邊疆戰士,都能得到十來年的安生日子,這樣的好事,總不能以她覺得太子不懷好意的理由回絕掉。

不說荒謬,這等話說出口,就是在等著被發落。

那難道就這麽應承下來?

安靜中,有一人站了出來。

倒並非是那被人提及的林水月,而是……裴塵。

“皇上,此事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