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叫我燭晝就好(第5/10頁)
“在正陽國治下,我根本就沒辦法讓親人幸福,自己也要小心翼翼。”
“也根本救不了人族,救不了天元界的眾生,他們只是神魔的走狗,是昔日諸國貴族王族的工具!”
男人重生數十回,每一次都不得善終,無有善果。
即便是再怎麽不敏感的人也能知曉,只要正陽國還存在一日,這世道就永遠不可能讓人幸福。
一次又一次的重生,令男人覺得,正陽國根本就是一條死路,如果想要得到真正的完美結局,所有人都能幸福活著的結局,那必須脫離正陽國,走另外一條路,才能拯救整個天元界,拯救自己身邊的人!
“我只是想要活著……好好的活著!”
沒有任何人可以分享這種感覺,他只能自己鼓勵自己。
“加油,明正德,別人可以,你也可以。”
“別人都可以……”
如此安慰著自己,但安慰到了一半,名為明正德的男人,突然沉默,不再言語。
因為他發現。
已經,沒有‘別人’了。
正陽國是戰國末期唯一的大勢力,其他都不過是小國的亂軍,盜匪和正陽國內部的起義軍。
如果想要改變什麽,想要成就什麽……他就必須去嘗試新的道路。
他沒有其他的學習對象,能夠學習的只有自己——一次次重來的自己。
以自己的死亡為素材,讓自己一步步向前走。
走出一條,可以擊敗昆妖,蕩平正陽國,阻攔神魔影響世間的道路!
——小時候,初生牛犢不怕虎男孩覺得自己一定能成功,畢竟別人都可以,自己也可以。
長大之後,知曉自己渺小的明正德卻明白,世間的一切事都遠沒有這麽簡單。
因為有些時候,一條黑暗孤寂的道路上,並沒有別人可以作為目標,去模仿,學習。
只能自己去血汗,去‘開辟’。
所以,自那時起,男人便開始尋覓這樣一條道路。
為此,不斷地重生,不斷地重生。
——人被斬首,需要痛苦一次。
——刺瞎雙眼,需要痛苦兩次。
——斬斷四肢,是痛苦四次。
——將人身上所有的手腳指甲,全部用榔頭掀開敲碎,是痛苦二十次。
——把人身上的每一塊骨頭都敲碎,需要痛苦兩百多次。
——千刀萬剮,淩遲處死的刑罰,是從數百,一千到三千次痛苦不等。
而明正德,用各式各樣的方法,死去了一萬次,兩萬次……三萬次。
而痛苦的次數,或許已經無法計算了。
掙紮著,掙紮著。
他覺得自己真的只是一個平凡人。
沒有上好的天賦,沒有機敏的反應,沒有可以看穿人心的智慧,沒有尋找到正確道路的靈感和敏銳。
他只是用自己死亡的經驗,鋪墊一條通向漫長黑暗遠方的道路。
用自己的骨頭作為地基,用自己的血痂做路面。僅此而已的人生。
——究竟何時才能結束?這樣的重生?
——我究竟要通向那裏?又究竟要做什麽?
偶爾,會心生這樣的仿徨。
——神魔紀八十三萬零十三年——
——新歷元年——
新國國都,皇宮之中,端坐於書房正座的年輕男人睜開雙眼,眸光深沉。
已是陸地真人巔峰的明正德,目光可以掃遍整個國都,乃至於其中所有的民眾。
現在,他父母雙全,在宮內享福。
他的妹妹是當朝郡主,幸福美滿,不曾受苦。
第一次重生之前,那個妹妹死了也不曾忘記的稻草娃娃,從一開始就不曾存在過了。
畢竟,他自幼勤懇修行,努力學習,唯恐實力不足,走的不夠遠,又豈能浪費時間,玩什麽過家家遊戲?而倘若想要玩具,又何須用稻草。
至於自己的發小蒼松,那是他唯一能信得過的得力臂助,自然是從小培養性格,傳授修法。
所以那個有些靦腆,目光靈動手巧的少年,也變成了自己現在的尚書令,自幼城府深沉,手段莫測,且忠心耿耿。
的確。
那個昔日對自己無比依賴,在荒野中喜歡枕著他大腿睡覺的妹妹,現在是低呼皇兄的大家閨秀。
那個會和自己勾肩搭背,也願意搏命相護的發小玩伴,現在也是見面稱陛下的直臣忠臣。
明正德不太清楚這樣究竟好不好……但至少,所有人都算是幸福的活了下來。
他率領一鄉之地不到千數親友,培養出了滿朝文武大將,一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鎮壓昆妖,擊潰正陽,與神魔交涉,創建新國,堪稱奇跡中的奇跡,不可思議中的不可思議。
哪怕是神魔都為之驚嘆,稱呼他為最有可能成就新神魔之人——無論是仙天還是九幽都在拉攏他,期待他投向祂們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