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們都是自由的人

自由。

也即是自我支配,憑借自身意志而行動,並為對自身的所作所為而負責。

與之相對的是律法。

由他人約束,被告知不能做什麽,思想戴上鐐銬,卻還要歌頌起舞。

所以,海之民憎恨律法,憎恨法典,憎恨教約。

他們憎恨一切綁住了他們手腳,卻仍要他們去愛其他人的條例,建議和誓約。

正因為如此,在每一個海之民幼童長大到可以理解自由和律法的時候,他們的父母都會將這一段話教育給他們,讓他們知曉,他們是為了美好的自由,抗拒醜惡的律法,所以才離開了大陸,來到海中。

這就是海之民的真理。

但是,對於那時仍是孩童的男孩來說,真理這種東西,似乎並非是什麽不可置疑的東西。

——‘必須’憎恨律法這件事本身,似乎也是一種不自由。

“真正的自由,難道不是也可以選擇去遵守律法條例,也遵從教約法典嗎?”

在一個炎熱的夏天,煩惱海中的一個普通海之民漁村中,這個有著純白色頭發,深紫色龍瞳的男孩,有些困惑地質疑父母告知自己的‘真理’:“必須憎恨什麽東西……這樣好不自由啊!”

“孽子!”

而回應他的,便是父親暴躁的拳腳,那拳腳是如此重,簡直稱得上是冷血無情,如果不是母親拉住了父親,恐怕那時的男孩真的會被打的昏死過去。

而在最後,滿口血腥,渾身青腫的他,聽見了父親怒氣未消的怒斥:“你不知道我們放棄了什麽,才能得到現在的自由!”

自由……是這麽重要的東西嗎?

那時的男孩,心中卻並沒有多少對自己傷勢的痛苦,也沒有多少對父親的憤怒。

他只是仍然有著疑惑:“真的,這麽重要嗎?”

如此思索了數年,在一天父親醉酒的晚上,長大了的男孩平靜的拿起尖刀,毫無猶豫地插入了對方的心口。

“孽,孽子……你就這麽恨我!?”

在劇痛中驚愕驚醒,臨死之前,男孩的父親怒瞪著自己的孩子,已經沒有多少力氣斥責怒罵的他擡起手,想要把插在自己心口的刀拔出來,但是這個動作還未完成,尖刀就被男孩用更大的力氣推動,齊根沒入胸中。

“不,我不恨你。”

而做完這一切後,男孩誠懇地回答道:“我只是覺得,我有可以殺人的自由,所以就想試驗一下,您只是離著比較近而已。”

“現在看來,我的確有——自由的感覺真的很不錯。”

“啊啊啊啊啊啊——”

而聽見了丈夫的怒斥,從睡夢中驚醒的女人急忙過來查看,看見的就是這樣的一幕——而她下意識地尖叫,然後驚恐地注視著自己兒子隨意地將尖刀從自己丈夫胸口拔出,噴射而出的鮮血就像是噴泉,染紅了男孩雪白色的頭發和臉頰:“白,白鯨,你這是在做什麽?!!”

聽見母親的質疑,名為白鯨的男孩有些懊惱地轉過頭,源自審判之主的血脈,那深紫色的龍瞳中,閃動著某種莫名的火花。

“媽媽,你太吵了。”

他如此抱怨道,然後握著刀,朝著因為恐懼而跪倒在地的母親走去。

自由的感覺……還挺不賴。

當然,這一切只是名為白鯨的男孩,成長歷史中的一個小插曲。

在很久之後,已經成長為男人的白鯨才明白,自己的父親昔日為什麽要堅持自由,以至於為了維護它,就連毆打自己兒子也毫無留手。

很簡單——因為放棄一切,逃離大陸的他們,除卻自由之外,已經一無所有。

而且頗為諷刺的是,當白鯨閱讀了許多書籍,乃至於眾多不同版本的聖堂教約後,他才發現,自己的確很討厭那些律法。

換句話說,父親說的其實是對的——他們這些自由的海之民,的的確確就應該唾棄法律,唾棄那令人變得不完整的醜惡之物。

法律這個東西,很大一部分,就是人們將自己個人的私權讓渡給教約和審判形成的條例。普通人無權殺人,無權復仇,倘若自己和自己家人被傷害了,既無法親自報復仇敵的家人,更不能報復他本人,而做出這一切後,律法給出的懲罰,甚至可能比仇敵給予自己的傷害還要少。

但倘若這樣說的話,那麽假如律法允許受害者可以對仇敵和犯罪者進行合理的懲戒。

這樣,就能被稱之為自由嗎?

不。

白鯨並不這麽認為。

因為那並不叫做自由,而叫做同態復仇的公平。

真正的自由……應該是無需任何邏輯,無論有沒有人對自己做任何事,無論自己對其他人有沒有任何企圖,都可以隨心所欲的對其他人做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