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栗子羹(第5/5頁)

房管所同志嚇到了:“同志,您可別亂說,有什麽困難咱慢慢商量,別說死不死的。”

顧舜華:“行,那咱不說那話,我是想著,您這邊能不能批準我在院子裏蓋個房子,不用多大,六七平就行,夠我們娘幾個住,我就滿足了。”

房管所同志:“蓋房子?這事可不是那麽簡單,材料哪來,地兒哪來?蓋房子是上下嘴皮一碰說出來的嗎?”

顧舜華卻早已想明白了:“房子材料的事,我自己來想辦法,不需要您這裏出什麽力,只需要您點頭讓我們蓋,別到時候我們蓋了您要拆了,那我們就知足了。”

她提出這個,其實是有想法的。

因為在這個年代,大家還是可以自己搭建擴充房子的,沒辦法,家裏人口多住不下,你能把人給掛墻上嗎?只能是往外悄沒聲兒地擴,擴了,上面不說,大家夥就這麽住著。

再過一些年,那些私搭亂建的,其實上面也都變相承認了,等到以後拆遷,還能給一些補償。

顧舜華當然不指望多少年後的補償,她現在就想著,舍了臉面,拼盡一切,在這大雜院裏扒拉出一間房給孩子,好歹擁有一個屬於自己遮風擋雨的地兒。

哪怕再小,好歹頭頂有片屬於自己的瓦,孩子有個安生立民的地方,有一個家。

任競年將來再是飛黃騰達,他變了性子變了心,他再有錢,自己和孩子不必非扒著他過日子。

房管所的同志一聽,忙說:“我們不至於幹那種缺德事,不過您可得想好了,院子裏那麽多戶人家,您要蓋房,別人家不樂意,吵起來,到時候我們就難辦了。”

顧舜華聽這話裏意思,知道差不多成了,便笑著說:“同志,要不這樣吧,我去寫一個申請,申請在我們大院裏蓋一間房,大小肯定不超過八平,我寫好了後,讓我們大院裏每戶人家給我簽字,如果大家夥都簽字,您這裏就給我蓋個章,同意讓我蓋,至於我怎麽蓋,是我自己個兒的事。”

房管所同志想了想,又進去和裏屋商量了商量,最後出來說:“您要蓋房子,只要院子裏同意,我們肯定管不著,但要我們蓋章,沒這個先例,這可不行。”

顧舜華無奈,房管所同志也不是吃素的,警惕性高著呢,到底是沒被她給繞進去,畢竟蓋章了,性質就不一樣了。

她只好說:“那這樣吧,到時候我請大院裏都給我簽名了,拿過來給您過過眼,您覺得沒問題,我們就蓋,也不用蓋章了,可以嗎?”

房管所同志連連點頭:“那咱肯定沒得說!”

顧舜華聽這話,算是徹底放心了,她的房子有著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