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可憐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第6/8頁)

陶豐偉搖頭道:“根本不聽勸……我媽在老家聽說了,氣不過,就把我爺爺奶奶、外公外公、姑太爺姑太太都給喊了來……當然了,要上工掙工分的壯勞力還是不敢喊了來的,人家畢竟都有自己的事做。”

“我媽的意思是,汪蓮枝家裏來了人,我們家也能來人,但我們家的老人呢,每天出去撿點兒破爛什麽的換錢,或者是自己去外頭撿點兒幹草回來編籃子什麽拿出去賣,意思是以身作則,讓汪蓮枝她家裏人也有樣學樣……”

說著,陶豐偉直搖頭,“這招完全行不通!但凡只要我媽說上一兩句,她媽勢必要過來吵架,有時候還打起來……我們這邊全是老人,根本不是對手。而且汪蓮枝手裏沒了錢,就直接找我們家的老人手裏的錢,也不看看他們也是很辛苦才找到的錢……”

“這個把星期以來,我躲在實驗室裏,把這爛攤子留給我媽和家裏的老人來面對……師兄,說真的,我也想通了。我和汪蓮枝結婚到現在還沒同過房,她也還是個清清白白的黃花大閨女……師兄,你別這樣看著我,我說的是真的!”

陶豐偉苦笑,“……你想啊,我在結婚前是不會跟她做那種事的!結婚以後,她那一大家子二三十個人都在,我那房子又是一房一廳的……連床都被她父母占了,我和她都是打地鋪擠著在……我怎麽跟她同房?我真沒碰過她!”

“這樣的婚姻是沒有意義的,我不想再繼續了。”陶豐偉說道。

第二天,宋秩去上班的時候,陶豐偉寫了借條給黃教授,預支了幾個月的工資,將一百三十塊錢交給了宋秩。

於是宋秩就陪著陶豐偉去了一趟派出所,接受派出所的調解。

汪母一聽說宋秩願意接受調,是因為陶豐偉陪給宋秩一百三十塊錢,頓時瞪大了眼睛,罵陶豐偉,“你一早把那一百三十塊錢給我啊,何至於到這個地步!你這個吃裏扒外的臭老九!我真是瞎了眼才讓女兒嫁給你!”

宋秩,“豐偉,那一百三十塊錢我還是不要了,還給你。然後請公安部門嚴懲汪蓮枝一家吧!入室搶劫至少也要判三年……”

陶豐偉還沒吭聲——

汪母急了,“你拿著!那一百三你拿著!總得先讓我離開這兒再說!”

然而她還是氣不過,忿忿不平地瞪著陶豐偉,小小聲咒罵道:“哼,走著瞧!明明就還拿得出錢,偏要把我們給逼到絕路上……”

陶豐偉被氣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宋秩直接站起身,“公安同志,很抱歉我不接受調解。”

陶豐偉也被氣得不行,“成吧,那不調解了。免得我費心把汪家人撈出來,最後反而把我自己逼上絕路,還要連累我單位的同事們!公安同志,請你們嚴查此事!另外,汪家人應該還以我的名義在外面欠下了大筆債務,那些我是不認可的,我也沒有花用過一分錢……我要求你們幫我把這個事件徹查清楚……”

汪母和汪蓮枝驚呆了。

氣得汪母當時就揚起巴掌,狠狠打了陶豐偉一頓,直罵他是個忘恩負義的東西。

公安喝止了汪母,讓汪母向陶豐偉道歉。

汪母坐在調解室裏撒潑,一邊扯自己的頭發、一邊嚎啕大哭,“我把清清白白的黃花閨女嫁給了你,你就是這樣對我們家的?陶豐偉你還是個人嗎?”

陶豐偉急道:“汪蓮枝到現在還是清清白白的黃花閨女!我和她結婚一個月不到,你們一直睡在我屋裏,我哪有機會和她單獨相處?既然你說起了這個,我也是要告訴你們的,我要和汪蓮枝離婚!離婚之前你們還得先把打著我的名義在外頭借的錢全還清……”

汪蓮枝尖叫了一聲,“想要跟我離婚?除非我死!”

陶豐偉難得牙尖嘴利了一回,“那你就去死——”

汪蓮枝驚呆了。

她和陶豐偉是經人介紹的,好歹也跟著他來到了京都處了半年……憑心而論,她家裏人沒上京的時候,她和陶豐偉兩人甜甜蜜蜜、恩恩愛愛的,她還挺滿意。

——陶豐偉是個書呆子,一應家務活不會幹,人情往來也不懂。但看得出來,他還是很喜歡汪蓮枝的。單位裏的師兄們平時也會交流一下婚姻之道,他也會跟著學。下班回來遞給她一顆奶糖,送給她一朵在路邊摘的小花,周末借來自行車帶著她去逛公園……

汪蓮枝覺得自己很幸福。

但是,從小起,她就被父母長輩教育著:有了好東西必須要跟家裏人分享。

所以當母親跟她提起,說以後等她和陶豐偉結婚了,想跟著她去京都享福……連著家裏的哥哥嫂子、姐姐姐夫們都去,又明裏暗裏逼著汪蓮枝同意。

汪蓮枝想得太簡單了。

她就是覺得,她和陶豐偉在一起,是真的很幸福很幸福……她是真心想讓全家人都感受到她的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