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二章 休息

這些照片,價值非常低,拍了幾張廢墟,白松看了半天,幾乎一點價值都沒有。

現場的火災認定書是認定了火災原因是燃氣泄露,後來追查發現有一定的產品質量問題,相關企業被罰款。

就這些?

白松感覺很悲哀,死了好幾個人的案子,就只有這些?

“屍檢報告也沒有嗎?”白松問道。

“有,不過現在還沒傳過來,估計得找。”魏局道:“90年代的案子,不要抱太大期望。這個事,過了訴訟時效了。”魏局說道。

“這個事沒有立案嗎?”有人問道。

“沒有立案。”另一個人說道:“但是,這種公安部門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不應該計算追訴期吧。”

……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有訴訟時效類似的規定,民法叫訴訟時效,刑法叫追訴期。

民法(以2020年為準)的訴訟時效普遍是三年。你把錢借給了對方,到了歸還的日期三年以上你不起訴,對方就能提出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權。

這個權利,如果對方不懂法,一直沒有提出抗辯,那麽法院會正常受理,直到法院快要判決的時候,對方的抗辯權就消失了。或者對方這個時候知道了有這個權利,申請上訴,上訴期間也不可以援引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權。

簡單地來說,作為欠款方要是不懂這個,法院不會主動告訴你你有這個權利。

但是,現在往外借錢的的人可能不知道這個規定,欠別人錢的沒有不知道的。

所以對付不還錢的不要不好意思,抓緊時間要,或者重新補借條,這樣三年的訴訟時效會重新刷新。如果那個人借完錢去躲了一陣子,你可以隔兩年去省級報刊花幾百元買個小格子發個公告。

刑法的追訴期則很復雜,治安案件是半年,刑事案件是5年、10年、15年、20年四個档次。1997年刑法頒布之後,只要公安局立案,或者公安局應當立案而沒有立,那麽就是跑了100年都能處罰。

但是如果沒有任何人發現這個案子,過了追訴期,這個罪行基本上就等於消失了。

鄭彥武的這個案子,雖然已經過了20年,但是屬於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情形,按理說不受追訴期的影響。

但是,這個案子的案發時間,是1994年。

在1997年刑法頒布出來之前,是1979年刑法。

“魏局說得對,確實是過了追訴期了。”白松點了點頭:“案發時不是1997年刑法,根據1979年刑法第77條之規定,必須是公檢法采取了強制措施後逃避偵查審判的,比如說取保候審跑了,這情況才是不受追訴期限制。單獨的立案或者應當立案沒有立案,還是會計算追訴期。根據刑法從舊兼從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那個案子確實是過了追訴期了。”

“79年刑法居然是這麽規定的?”幾個人竊竊私語起來。

要這麽說,都過了追訴期還查個屁啊……

魏局看白松的表情依然沒什麽變化,他有些好奇。說了這麽多,白松為什麽並不氣餒?

“白所,你有什麽想法嗎?”有一個副支隊長讀懂了魏局的表情,直接幫魏局問道。

“1979年刑法第76條第四款同樣有規定,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可以報請最高檢核準。”白松目光灼灼地看著魏局長。

魏局對這個目光絲毫沒有額外的感觸:“好,先查案,如果確定是命案,而且是死了好幾個人這種慘案,這個事我會給領導說的。”

……

魏局自然知道這個案子的難度。

但是,如果這個案子能破,而且是一個過了追訴期的案子被揪出來處理了,那這個事絕對會比假幣案影響還要大!

市刑偵總隊,還怕事情搞大?魏局恨不得央視來報道。

“對了,白松、王華東,你們幾個最近一段時間最好便宜行事,人身安全需要做好保障,有什麽事情及時跟我說。”魏局囑咐了幾句,接著開始開會,轉達了市局的指示精神。

會後,李支隊還和白松握了握手,指出需要他幫助的,就直接說。

……

“這些人真虛偽。”王亮見沒人,連忙罵了一句。他可是憋了半天了。

“行啦,我們又不是小孩子。”孫傑捶了一下王亮的肩膀:“咱們先休息吧,鄭彥武的案子,再著急也沒用,都拖了20多年了。”

“嗯,估計魏局還得往上請示,但是現在所有人都忙著假幣案,估計過幾天還有記者來采訪,這幾天我們先休息,等領導開始考慮這個案子了,我們肯定得去湘南出差一趟了。”白松說道。

這幾年,白松見過的大案那麽多,也不是以前的毛躁小子,不至於看到這個案子就得拼命地往湘南趕,沒有其他配套工作的情況下,去了等於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