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五章 四組的問題(第2/2頁)

也就是說,社區民警每兩個月才會輪到一次,還算能接受。

在這種制度下,有很大的好處,第一是責任明確,今天有任何事都可以找一備;第二是公平,如果組裏有四個治安民警,每個人都是16天擔任一次一備;第三就是每個人輪一次是16天,可以留足一些時間辦自己一備的案子;第四就是能讓不值一備的人不用那麽累。

但是,壞處也很明顯,在一備制度下,雖然大家都出警,但是只要一備閑著就不能安排別人,這一整天24小時下來,基本上脫層皮。

猝死的基本上都是這種情況。

畢竟,有的時候,今天你負責一備,但是有十幾撥打架的,有七八撥調解不了,基本上要忙瘋。

想改變這個事情,還有一種方式,叫警長負責制。

就是沒有一備,大家按順序出警,警長安排著上,有案子也看情況分配。

這種情況就是都不會特別累,但是警長會很累,而且也需要警長有這種能力。目前四組可不行,王靜歲數大,米飛飛沒興趣,任旭又太年輕。

當然,這都不是問題,問題就是,這情況警長的責任可就大了。現在任何案子都是終身追責制,誰也不想為別人的錯誤買單。

白松在前台的時間是中午,警情算是少的,這三個警情之後,也就倆報警的,很快地完成了接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