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原來如此(第2/2頁)
但是,生活中,並不是所有事都是嚴重暴力犯罪,你硬要說“他要弄死我怎麽辦?”,也得看具體情況。
如果對方拿刀沖過來砍你,哪怕沒砍到,你奪過來把他砍死也無責。
但是如果對方打了你一巴掌,然後停止了侵害,你跳起來打他一拳,這行為絕對不是正當防衛。
這種情況,就算互毆。只不過,先動手的處罰更重。
那,既然先動手處罰更重,為什麽三哥那次還要打白松呢?
這明顯就是看出來白松二人應該是正經人,要麽有正式工作,要麽是大學生。
如果,三哥打了白松一巴掌,輕微傷;白松反過來打了三哥一拳,輕微傷。
假如說,處罰拘留三哥七天,拘留白松三天,三哥根本就不怕,反正他也不是什麽好人,但是,白松能願意嗎?
這情況,白松也不得不賠錢調解。
這就叫,千萬不要和地位遠不如你的人打架,否則吃虧的一定是你。
既然你穿著鞋,就不要和光腳的一般見識。
幸虧上次白松處置得當,不然也麻煩。
不過,這個三哥這麽搞下去,就有點尋釁滋事的嫌疑了,今天這個還是比較難認定的,畢竟三哥和二哥本身就認識,事情也不是沒有誘因。但是,還是得敲打一番,不然早晚還是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