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又死一個

這個破壞錄像的人,不可小覷。

白松如此解釋了一番,得到了大家的廣泛認可。

任何事都得講究合理性,不能把犯罪嫌疑人當成傻子,這是最最基礎的原則。

這案子對外並沒有引起什麽大的轟動,幾家媒體也只是報道了交通事故造成肇事方死亡,雖然也上了新聞,但是車禍還是很常見的。每年的五一、十一期間車禍都很多,逐漸的也沒人關注這個事情。

分局和支隊這邊還是無比重視。雖然沒有限期破案的要求,但是,從秦支隊到下面的每一個警察,都非常用心。

到了晚上八點多,已經有了足夠多的線索擺在了桌面上。

白松並沒有上前線,倒不是他擺領導的架子,而是這個案子其實他也應該回避一番——他是本案受害人。

之所以這麽說,又得說法律問題了。

張三捅了李四一刀,致李四死亡。這期間,李四的價值一千元的限量版衣服被刀捅破,失去價值,那麽在考慮張三故意殺人罪的同時,張三是否犯了故意損毀財物罪呢?

當然,衣服價格可能不高。

那麽,白松這一次,司機為了殺掉車內乘客,把白松價值20多萬元的車子撞的報廢,是否觸犯故意損毀財物罪呢?

當然觸犯,只是這種情況是想象競合,只擇故意殺人罪處罰。

可即便是如此,並不是毀車的行為就不違法了,所以白松當然也是本案的相關人、被害人。

理應回避。

當然了,只是理應……畢竟這是……

刑偵支隊的戰鬥力非常強,永遠都不是離開白松不能運轉,幾乎每過半個小時,就會有新的線索和新的發現。

晚上八點半,一個很重要的線索浮上了水面,二隊確認了曾經給卡車破壞刹車設備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這個犯罪嫌疑人,之前大家也都大體分析過,基本上是個年輕、缺錢、身材瘦小的男性。這並不是大型卡車,離地間歇並沒有多高,而這個車子停在這裏,也沒什麽合適的起重設備,所以能鉆到車下做這個的人肯定是身材瘦小的那種。

白松作為隊長,第一時間拿到了這個犯罪嫌疑人的資料,只是看了一眼,他就皺起了眉頭,直接跟二隊的同志道:“這個人不用抓了。”

“嗯?”二隊的人有些不解地看著白松:“為啥?這個人已經被其他單位抓了嗎?”

這種情況倒是常見,公安破案的時候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追了好幾天的一個小偷,眼看就要抓到了,結果被另一個分局的警察提前抓走了。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這麽多分局,甚至還可能有外省的警察,案子又那麽多,怎麽可能每一個案子都通氣?再說人家也不知道你也發現了這個案子的線索不是?

“不是,他已經死了。”白松嘆了口氣,這案子比想象的還麻煩。

“啊?”

“嗯。”

這不是別人,正是光頭手下的那個小瘦子,曾經爬電線杆,後來死於破傷風那個。

這個人的病例白松看過,曹支隊當時從醫院拿到的是這個人的資料和其他材料,白松還是看了一眼關鍵內容的。病例裏很清楚的寫著,自己爬杆子,然後不小心被生銹的鐵器劃破皮膚。

他並不是被人謀害而得了破傷風,確實是自己不小心,但是後來病情沒有被重視倒是真的。

按照時間推算,這個小瘦子去做這個破壞刹車的事情的時候,已經得了破傷風了。

破傷風是有潛伏期的,而且剛開始發病也沒那麽兇,所以這段時間他去做這個事情也不是不可能,而且生病了想賺一筆錢也算是正常。

白松覺得這個事不會這麽巧,立刻找人通知了三隊的警察,打算叫到一起再開個會。

之前考慮自己的車子被發現一事,白松就懷疑過光頭,甚至,自己曾經在飯館吃飯,被光頭扔了一盆骨頭的事情……

有些事可能是偶然事件,比如說白松第一天去沒有飯卡,然後走進了那家大骨頭店這就是巧合。

但是天底下,會不會有那麽多的巧合?這必然是不可能的。

先假設想殺自己的人是奉一泠,那麽很可能白松已經被發現有一段時間了,只是對方還沒有準備好。

後來白松去了天北區上班,讓這邊的某些準備發生了偏差,於是緊急聯系了天北區這邊的“地方勢力”,也就是光頭等小流氓,對白松進行一定的監視和觀察。

這就能解釋兩個問題,為什麽光頭會給白松扔過來一盆骨頭來顯擺,這是想多一些觀察,還能解釋為什麽光頭等人可以收到那麽多錢。

十萬,就安裝幾個高塔上的“路由器”?怎麽可能?這事白松一直也沒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