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塵封的歷史1(第2/2頁)

簡單來說,老太太有五萬塊錢現金,放哪裏都不放心,於是藏在了家中的暖氣後面,一直很安心。

這一放就是兩年,老太太誰也沒告訴。後來老太太終於明白這樣放錢不安全,準備去銀行存款,從暖氣後面把掉到暖氣底部的錢全部放在了袋子裏,就去銀行存錢了。

銀行拿到錢,跟老太太說,清點完是三萬元,要全部存進去嗎?

老太太說是五萬,雙方爭執不下,報了警。

警察到現場之後,發現確實是三萬元,看了監控錄像,老太太遞進來的錢,經過整理確實是三萬,沒任何問題,老太太就報警說家裏被人偷了。

本來派出所的人感覺是老太太記性不好,但是老太太拿來了她曾經的存折,確實是有五萬元,而且兩年前作為現金取了出來。

於是,四隊對現場進行了勘查。

啥也勘查不到。即便是被盜,這件事可能也已經過去了兩年,因而所有人都對這個事情存疑,因而一直也沒立案。

立案的標準也挺容易的,有犯罪事實發生,應該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且有管轄權即可,但是這案子,僅憑老太太一言,怎麽也認定不了有犯罪事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