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考試

大家也都知道這個法條工作中可能用不到,回去的路上,馬希還是跟白松問了兩三遍,喃喃著要背下來。

雖然警察沒必要背法條,執法的時候可以直接說:“根據相關規定……”但是如果直接口述原文,那麽對於很多老百姓來說還是更有震懾力的,因為這更有信服力。

一直到了所裏,馬希還是有些意猶未盡,追問著白松,把一些公安常用的法條都追問了一下,其實這些網上都有,但是馬希還是覺得聽白松說比較有意思。

治安法42條、43、44……刑法232、233、234……

事實上,白松也沒怎麽背法條,司法考試,是不要求也不需要背法條的。這些在網上可以直接查的東西,司法考試從來不考。甚至於,近年來的司法考試,已經允許帶著法律書進去開卷考了,因為對於不會的人來說,開卷考也是不會的。

忙完回去,又是繁忙的一個夜晚,又有幾波打架的、糾紛的,永遠不斷。

我想,各位看官都要看煩了吧,想到這裏,作者君其實也笑出了聲。沒辦法,這才是真實的派出所,沒那麽多驚心動魄,更多的還是這些雞毛蒜皮。

一直到晚上12點,白松回到了床上,才沉沉睡去。明天,就要考試了。

2012年,按照天華市的工資收入,一個警察的工作差不多月薪4000,一個本科畢業的法律工作者,月薪平均只有2500-3000,而同樣的本科畢業的,有律師證的律師,平均月薪肯定要過一萬元。當然了,底層的律師收入也沒那麽高,但是奮鬥幾年,就很是可觀了。

所以,司法考試這個東西到底有多重要呢?

簡而言之,對白松沒用……

他純粹是考著玩……

第二天早上七點,白松打了車,吃罷早飯,直奔位於外區的考場。

今年天華市一共有差不多三萬人報名,與往年差不多持平,而去年的通過人數,是700人。

作為非必要性的考試,而且報名費就有幾百,報名資格就是本科起步,幾乎報了名的都會學習一下法律,即便如此,通過率從來也沒有過5%。

200多門法律,四張卷子,滿分600,通過分數360。

今天考兩張卷子,每一張都考三個小時,一上午,一下午。而且,即便這麽久的時間,大部分的學生,還是答不完。這個考試強度,高考生是體會不到的。

拿到卷子的白松顯得很是淡定,第一題,會。

第一張卷子,是法治理論、法制史、國際法之類的東西,主要是考記憶力,不是最費腦子的,白松全神貫注,一直做著題,三個小時一晃而過。

交完卷子,白松有些充實,這就是腦子裏全是知識的感覺?唉,有些煩惱啊……

中午,白松找到了附近的酒店,今天晚上不回所裏了,安安心心地在這裏住一晚吧。

吃了點午飯,白松也沒午休的習慣,拿出下午要考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法,大體看了看,沒問題,書上的每一個字,都認識!好,穩了。

下午,白松神采奕奕的進入了考場,自信地等待著卷二的下發。卷二的主要內容是刑法、刑訴法、行政法。其中行政法……

不如先看看有多少個行政部門?環保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等……從行政許可到行政處罰再到行政復議……

好吧,廢話不多說,做題。

第一題,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這個學過,不難……

第二題,甲與乙女戀愛。乙因甲傷殘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許離開,遭乙痛罵拒絕。甲絕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別人也休想”,連捅十幾刀,致乙當場慘死。甲逃跑數日後,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現。關於本案的死刑適用,下列哪一說法符合法律實施中的公平正義理念?

……

為嚴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還是應該維護《刑法》權威,判處死刑?

……額……

客觀一點吧,若甲的行為可以判定為“極其嚴重”那麽可以使用死刑,因存在自首環節,還需要綜合考慮是否存在“惡極”這個情況。

繼續……

白松戰戰兢兢地看到第五題。

下列哪一行為構成故意犯罪?

A、他人欲跳樓自殺,圍觀者大喊“怎麽還不跳”,他人跳樓而亡

B、司機急於回家,行駛時闖紅燈,把馬路上的行人撞死

C、誤將熟睡的孿生妻妹當成妻子,與其發生關系

D、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裝作沒看見

這個題真的是單選題???

excuse me?

誰來告訴我,這一題為什麽不是ABCD?

好吧……A不是,圍觀者對自殺者並無支配力,對自殺者的行為不承擔責任,因而圍觀者不存在刑法上的故意。B……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