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打架

白松也知道,之所以警察掌握不了所有的案子,主要的原因就是很多案件當事人不報警。

這個李坤所提到的盜竊案,目前來說,被害人就沒有報警。這種情況也比較常見,主要就是一些人覺得東西丟了,如果報警很丟人,比較好面子。

給李坤取了筆錄,仔細地問了一下李坤這個盜竊的前因後果,如果李坤沒有騙人,那麽是脅從犯無疑了。

脅從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並非完全喪失意志自由,僅是不完全自願地、而尚有選擇的自由。

否則,如果行為人的身體完全受到外在的暴力強制,完全喪失了選擇行動的自由,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或者緊急避險而不負刑事責任。

李坤並不是完全沒有自由,因而也應該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但是李坤在案件中作用很小,認罪態度良好、自首、揭發主要犯罪嫌疑人、並且沒有從這個盜竊中分到任何利益,綜合來看,最終的結局就是不會處罰。

白松把這個情況跟李坤大體說了一下,就讓他先走了。

有了這份筆錄,白松按照程序受理這一起盜竊案,然後就帶著一名輔警,找到了被害人。

被害人也不是不在意被盜的事情,只是他覺得告訴警察也沒有用,於是就沒有報警。而當白松找到他的時候,這個老兄甚至已經把自己的東西被盜的事情拋之腦後了。

案件受理,呈報立案。

很順利的,案件立案。

立案之後,現場的錄像和痕跡已經沒有什麽偵查的必要了,時間實在是太長了。目前一份被害人陳述、一份同案人揭發筆錄,沒有其他物證等,白松接著就呈報了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個措施,並不是處罰。即便沒有抓到人,也可以先批準刑事拘留,等待有一天抓到這個犯罪嫌疑人,直接就可以關押至看守所。

而且,我們常聽說的,網上追逃程序,就是必須要在刑事拘留被批準之後,才可以進行的一個手續。

“刑拘你先緩一緩吧,贓物還沒找到,光憑兩份筆錄就刑拘人,法制過不去。”白松正忙著,王所走進了辦公室。

刑拘這類手續,需要從白松這裏報到王所,然後接著報到分局法制,最後報給局長,多級審批。王所看了看案子,就沒答應,直接找了白松:“這案子也不必操之過急,不過,你想去提訊費明和費鵬,你可以寫一份簽呈,我給你簽字,明天你去分局找田局長簽個字,就可以了,畢竟立案了。”

“嗯,謝謝王所。”白松點了點頭:“這一上午,怎麽一個報警的也沒有?”

“一上午也沒啥事,很正常,你早點吃個午飯,派出所的事情,說不準的。”王所說完就離開了辦公室。

白松看了看時間,已經到了午飯的時候,就抓緊時間去了食堂。

食堂是個特別神奇的地方,值班的人只要往這裏一坐……

“有個警,誰去?”孫愛民推門進來問道。

“我去吧。”馮寶道:“我和小王過去,我們兩個來得早,快吃完了。”

“嗯,好。”

“什麽事?”

“打架的。”

“好。”

馮寶帶著輔警,陪著孫師傅出去了。

“大中午的,打什麽架啊。”馬希吐槽道,“真不嫌熱。”

“沒事,偶然事件”,白松絲毫不在乎。

“別……這種Flag不要立……”

馮寶二人剛剛出去三分鐘不到,孫師傅又回來了:“又有一波打架的,誰去?”

“我去。”白松收拾起了飯盆,自己立的Flag,自己解決。

“我去吧,你還沒吃完。”馬希搖搖頭,“沒事。”

白松也沒推辭,看著馬希帶著人出去,他抓緊時間扒拉了幾口飯。

果不其然……

白松剛剛吃了三分之二,又來警情了,還是打架的。

報警是個玄學事情,有時候就是半天沒一個報警的,有時間就會紮堆,當然說白了就是概率問題。多的時候同時有十幾個警情一起出現,到時候只能把一些事情推一推,然後王所等人也得帶著人出警。

白松帶著輔警小王,迅速趕往現場。

打架的地方在東河苑小區。上次樓道裏放電瓶著火的警情就發生在這裏,事實上,這個小區的報警數真的很高。

白松上大學的時候曾經認為,人處於層次的高低不會影響人的素質,事實上,確實是有影響的。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句話雖然不能針對所有人,但是確實是這麽個道理。

能做到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的人,還是有些少吧。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東河苑小區的居民數差不多是愛荷花園人數的5倍左右,但是報警數差不多有5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