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艱難的證據鏈2

這會兒,生豬價格差不多是7塊多一斤。這裏指的是生豬,也就是整豬價格,不是豬肉價格。

200多斤,不到2000塊錢。

達不到刑事案件的處罰標準,受理為治安案件。

派出所的處罰上限,是警告、500元以下(包含500元)罰款。但凡是拘留,就需要報給分局。

因此,這個案子,是治安案件,盜竊,白松等人從網上系統上申報的,是給兩個偷豬賊治安拘留十五日。

雖然十分麻煩,但是一切都很順利,就等著法制部門批準了。

等了半個小時,退查。

刑事案件,是公檢法一條龍,除了公安內部的程序,檢察院還要多次審理、退查,最終法院判決。

治安案件,公安局內部就可以走完程序,法制部門同意了,報給值班局長,批準就可以拘留。

但是法制的大爺們,可不是那麽好糊弄的,一旦出現冤假錯案不用派出所承擔責任,法制部門首當其沖,也正因為如此,十分的嚴苛。

退查理由如下:

1.寵物豬是否有血統認定,按照畜牧局的生豬價格標準,是否能夠達到罪刑罰相適宜原則。

2.如何認定這只豬在婦人的看管之下,而不是遺失。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好解決的。

問題一倒不是很難,這個豬就是普通家豬,寫一份情況說明即可。

第二個,麻煩了。

很顯然,白松的想法和理論,法制部門不認可。

不認可的關鍵原因在於,兩個偷豬賊就說不認識也沒見過這只豬,更不知道這只豬有主人,那麽如何能夠認定他倆在撒謊?

審訊是不現實的,這倆人肯定打死不承認,那麽只能曲線救國,給多名商戶取筆錄,用足夠的第三方人證來證實,這兩個男子確實是在這附近常年待著,這只豬也確實是每天都被牽著過來,所以這倆男子,不可能不知道這個豬是誰的。

王所對這個事情也十分重視,天色已經逐漸黑了,安排白松等兩個小組,去商戶的家裏做工作,取筆錄。

結果非常令人失望,居然沒有一個商戶配合。

一直忙到了淩晨兩點多,當白松等人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派出所的時候,大家會面才發現都沒什麽收獲。

今天所有人都很累了。

幾個社區民警承擔了治安警的出警工作,白松這些人到處跑,卻沒有一個商戶願意說出“這些人每天都在這裏,這只豬大家也都見過,沒人不認識”這類似的話,一個都沒有。

沉默,有時候也是一種縱容。

其實這種模棱兩可的事情,很多地方警察遇到了也是和稀泥,太麻煩了。白松自認為是一個很負責的警察,這一刻也不禁有些懷疑。

怎麽辦?

治安案件,如果被傳喚人有可能被執行治安拘留,那麽最長傳喚時間,24小時。

昨天把這些人傳喚到派出所,再進入辦案區的時間,是上午11點左右,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天亮之後再過幾個小時,只能無罪釋放。

“這個事,怎麽辦?”馮寶問道,“有點麻煩,要是老孫在就好了。”

“你說這些商戶,一天到晚被欺負,這還上癮了,咱們一個個去談一個個做工作,居然沒有一個人願意幫咱們,真特麽……”三米也很生氣,氣的想砸墻。

“是啊,這會兒當縮頭烏龜,真要等他們自己被欺負了,又說咱們警察不管,但凡有兩個人說了,咱們還能給他們曝光出來?都是一對一詢問的,怎麽膽子就這麽小”,白松很累了,大家也都很累了,拘留兩個人,真的太難了。

其實,總的來說,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比治安拘留要容易。

這一點,不是內行的人很少理解。因為刑事案件都是比較大的案子,刑事拘留只是整個案件中的一個過程和措施,證據差不多,就可以拘留,然後再慢慢查。

治安案件不是,治安拘留不是過程,是一個結局,屬於處罰措施。因而當批完拘留送進拘留所那一刻,工作就結束了。所以要求的有時候更加嚴格。

法制部門的憂慮和考慮,大家雖然有時也罵街,但是都是警察,沒什麽不理解的。但是這些商戶的“把腦袋埋進沙子”的行為,真的讓警察十分寒心。

“馬哥,你還有什麽好的建議嗎?”白松有些無奈了。

“先睡覺吧,這都兩點多了,大家也都累壞了。明天早上再說吧,實在不行,中午就放了,把豬也還給那個大姐。”馬希嘆了口氣。

“好。”白松點了點頭,回到了宿舍。

不憋屈是假的。

身為警察,明明都知道這個是違法,這倆人就是偷豬,甚至過程也擺在那裏,但是就是難以認定這個行為屬於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