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王若依(第2/2頁)

刑事拘留,是公安局和檢察院都可以使用的一種強制手段,公安局這邊,一般情況下最多可以刑拘7天,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流竄、結夥、多次犯罪的可能,那麽可以延至30天。

刑拘期間還沒有任何進展,不僅要釋放王千意,如果王千意申請,公安局還得進行國家賠償。

現在這情況,分局領導開了會,決定先進行刑事拘留。

馬支隊壓力非常大,一旦七天內,任何進展都沒有,王千意必須要釋放,而這一旦釋放,再想找什麽線索,案件的難度就會再次增大。

第二天一大早,王若伊帶著律師和金店店長,就到了支隊,律師申請見王千意,看守所那邊定的時間,是明天下午,三人表示同意,就離開了。

三人來的時候,白松也在。王若伊今天穿著一件灰色的沖鋒衣,掛著圍巾,靚麗可人,一直頻頻看向白松,白松卻只能裝作不認識她。白松可不想因為和王若伊見過幾次,把自己回避出專案組。

也因此,白松的眼神,一直在金店店長身上。

昨天看他眼熟,今天卻沒那種感覺了,細細打量一番,只能算是個大眾臉的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