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以逸待勞

早上六點半,天還沒亮,白松就起床了。因為昨天吃的喝的大部分都吐出去了,一覺醒來,白松倒是沒什麽宿醉的感覺,此時周隊已經醒了,不知道去了哪裏。

白松穿上衣服,收拾了一下東西,到了院裏,此時天已經開始有了亮光。

周隊正坐在門口,拿著一碗粥,和房主聊天呢,這起床起的是真的夠早的。

看到白松來了,周隊起身,給白松盛了一晚米粥,關切道:“昨天喝的不少,沒事吧?”

“沒事沒事。”白松雙手接過周隊遞過來的米粥:“謝謝周隊。”

“嗯,你要是洗漱就去河邊,這邊都是去那邊取水。”周隊指了指蒙蒙亮的遠方。

“好。”白松還是有一點迷糊,把粥放在木桌上,告了聲別,就拿著裝有洗漱用具的背包往河邊走去。

帳篷已經沒了。這村子裏沒啥可以注意的東西,帳篷不在了就比較顯眼。

這會兒天還沒有徹底亮起來,也就是說,這倆人在天還黑著的時候就已經拔營出發了,這事情透著點不正常的氣息。

洗漱完,河水依舊如此清澈。村裏人世代在這條河裏取水喝、用水,但是因為人太少了,也沒有什麽化工物品,對河流的汙染基本上可以忽略。

回到住處,房東已經走了,魏師傅和徐濤也起床了,四人在一起討論了起來。

事情是這樣的,李某是這一家的長女,從小學習就不錯,但是因為家裏有兩個弟弟,家裏一直不同意讓她上學。九十年代初期,正好是義務教育推進和掃文盲活動的關鍵時期,在村裏H縣教委的支持下,家裏才同意讓她上學。

一直到了初中,李某的學習成績一直很不錯,她想繼續讀高中,結果家裏就不允許,那會兒高中還是需要一筆錢的,家裏自作主張就給李某許給了隔壁的一個村落的一戶人家。

李某就跑了。

在外的這段時間,李某上了高中,但是沒有讀完,就開始打工了。這個事情對這戶人家來說,是十分丟人的,但是誰也找不到李某,也只能作罷。

幾年前,這家人收到了李某的500元匯款。500元在2005年前後,基本上是這裏一戶人家半年的收入了,但是這家的父母卻依然瞧不起李某。

後來,李某匯款越來越多,直到差不多三年前,她以為自己已經還清了當年逃跑所虧欠父母的,就帶著幾個人回來了。

這一次回來,李某帶了一萬元的現金和不少值錢的東西,結果死板的父親卻只想把她留下履行十年前的婚約。

縱然那個男的已經結婚了,也要把李某許給那家的弟弟。這種事情在李某和她的幾個朋友那裏看來是不可理喻的,於是雙方打了起來。

李某父親這邊人多勢眾,最終李某在幾個朋友的幫忙下以及現金開道,才逃掉。

從這以後,村裏的風言風語逐漸多了起來,都說李某在外面做不幹凈的工作。

這事情其實也不怪村裏的居民,純粹是李某爸媽有毛病,拿著閨女的錢的時候花的比誰都直接痛快,為了所謂的規矩,去壓迫孩子做這種事情。這根本就不是死板了,而是腦子不太對勁。

而且最關鍵的是,李某在外面做的工作不幹凈這件事,就是從李某母親嘴裏說出來的,這也怪不得村民議論了。

其實李某是從事特殊服務這種可能,專案組早就考慮了,畢竟一個沒什麽學歷、沒什麽後台的女孩收入過於可觀確實有疑點,但是專案組就此調查也沒發現什麽線索。

四人邊吃邊討論了差不多20分鐘,基本上就這些線索了,考慮到死者父母叫李某“芳”這個稱呼,匯款單的假名應該就是死者本人。

吃完不久,天已經全亮了,馬志遠也來了,他昨天睡在另外一個老鄉家裏。看得出來馬志遠酒量很好,昨天他喝的一點也不少,這裏可沒有酒後禁止騎馬的規定,小夥子們酒量都不錯。

幾人一起收拾東西,順便再去李某的家一趟,要是沒有收獲,就準備撤了。

按理說,李某的親屬應該要去收屍,但是如果明確告知了,就是不去,政府也有其他的方式處置。

收拾著東西,白松聊了幾句關於兩個住帳篷的旅行者的事情,聊到這裏,卻聽馬志遠說道,他昨晚住的那家主人晚上和他一起喝完酒回去的時候,看到帳篷,說了一句,這兩個男的,有點像當初大芳回來的時候帶的人。

馬志遠的話輕飄飄的,但四人一聽就像是耳邊響起了炸彈,周隊立刻就要往外走,白松一把攔住了周隊,並告訴他半小時前這兩個人就已經走掉了。

這一鬧騰,給馬志遠搞得有點不好意思,他不是警察,沒把這個事當回事。

這事情當然也不能怪馬志遠,周隊還是道了謝,幾人討論接下來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