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第2/3頁)

你們說我要不要再聯系下貼主?如果他就是‘presidet’,那現在不管有沒有受傷、傷到什麽程度,都能夠試探一下。”

遠程聯絡裏蝙蝠俠沒有制止,紅羅賓就打開私信窗口,又給貼主發了條消息:“你好,在嗎?您在論壇裏掛賣的那輛蝙蝠車還留著嗎?”

發完之後他才意識到現在是淩晨時間,下意識灌了口咖啡掩飾自己剛才的疏忽:“呃,他不回話也許是在睡覺……等等,他回復了!”

貼主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禮:“抱歉,我記得你說過要預約。剛才看到你在線,我發消息你沒有回復,結果樂高蝙蝠車被設置為競拍模式,在一分鐘三十秒之前以七百美元的價格成交了。”

提姆瞳孔地震。

貼主見他不回答,又多加兩句:“我沒想到這個時間點會有人在論壇買東西,只是想試用一下競拍功能。這是我的失誤,目前代號76139的蝙蝠車我只做了這一台。

如果你感興趣的話,我手裏還有一台76023,有一千八百多塊零件,比上台被買走的少一些,作為彌補,我可以為你打八折。”

對方好有禮貌。

提姆都有點不好意思了。他翻了下聊天記錄,就在他和不明人士大戰三百回合的時候,貼主看到他在線,確實有問過他要不要現在購買,還提出以不到七百美金一半的價格成交。

“打折就不需要了,我能看下成品照片嗎?”

很快就有幾張圖片被傳過來,背景黑漆漆的,上方打光偏紅,看不出來是哪。

這一台小兩號的蝙蝠車也和上個版本一樣,與現實中布魯斯開過的那幾台整體相似但細節略有不同。

以前提姆覺得這是受限於貼主對蝙蝠俠的了解程度、無法更加還原。

可是既然樂高小醜說樂高城是平行宇宙,他還認識另一個蝙蝠俠,紅羅賓忽然就不確定起來了。

有沒有可能對方是故意為遮掩蝙蝠俠的真實身份,才對樂高蝙蝠車進行了改裝呢?

信息不足敵友難辨,這虛假的網絡世界唯有蝙蝠車是真實的。

提姆不缺這點錢,拍板定了下來:“我要這一台。順便代號76139您原本打算定價多少,方便講講嗎?”

貼主耐心極好,有問必答,看上去這會並不忙,一點也不著急,基本排除一邊做手術一邊打字的可能性了:“實不相瞞,我本來打算定在三百左右。七百的價格成交以後我本來想退回多余的四百,然而買家說這台車具有一定收藏價值。他和另外一位競價對手爭論了一會,最後還是沒有接受我的退款。”

好家夥,原來買家還不止一個。

“其他樂高人仔呢?也都賣出去了?”

“正義聯盟的幾個超級英雄和蝙蝠車綁定,被一起買走了。剩下的角色你有興趣嗎?”

這年頭超英粉絲手速也太快了吧!而且都這麽有錢嗎?

前幾天你們怎麽都不冒頭!提姆稍稍有些惋惜。排除掉對貼主身份的懷疑,他本人確實很想擁有最開始那輛樂高蝙蝠車。

最後他只好打字:“暫時就這樣吧,您以後還有繼續制作和出售周邊的打算嗎?能不能留下聯系方式?”

貼主:“會繼續的,有需要可以關注論壇。”

那就是不打算放出私人聯絡方式的意思了。

就在這時,阿爾弗雷德走過來說:“檢驗完畢,各位,車上什麽痕跡都沒有。令我感到點奇怪的是,市面上確實有人收藏有該型號的車輛,但他們無一例外都是有名的富豪,而且有過登記。

只有我們面前這一輛,是未被登記的福特車,甚至找不到生產編號。我在它的材料中檢測到了哥譚地下水中殘留的一些放射性元素。”

“至於血液,很遺憾,我認為它沒有太多參考價值。”

蝙蝠洞裏,幾個人面面相覷,都覺得這件事蹊蹺得有些詭異。

很有耐心的貼主墨菲揉了揉自己的脖子。

現在它的上半截和下半截接觸良好,絲毫沒有藕斷絲連的跡象,之前刀口和流出的血跡宛若幻覺,只是原本純白色的鬥篷現在半紅半白,看起來觸目驚心。

他把自己的腦袋安回去只花了很短的時間,不過若有人旁觀,也許需要半生時間去治愈這幾秒鐘。

與友善的買家r先生的交流告一段落。

墨菲又收到拍下第一台蝙蝠車的買家私信:“你搞定上一位買家了嗎?需要我幫忙溝通嗎?”

“不用。謝謝你,格雷森警官,這本來就是我的疏忽。”

他和樂高蝙蝠俠是多年好友,當然知道羅賓他們和夜翼的身份。

至於論壇買家的真實姓名,是格雷森警官提出把郵寄地址定在布魯海文警局辦公室之後自己主動告訴他的。

自此,今晚雖然掉了一次頭,但沒有掉馬,還掙到開業以來的第一桶金,也算收獲頗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