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心事(第3/4頁)

識相的就趕緊發毒誓表忠心前世今生上輩子加下輩子都只喜歡他一個:)

結果陸嘉延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半晌才發過來一句。

很真誠的關切。

【明稚。】

【你是遇到變態了嗎?】

……

……

你才變態。

你全家除了你老婆都是變態!!

盛明稚看到這個回復氣得大腦一片空白。

簡直想當場把手機砸在陸嘉延那張臉上。

但轉念一想,換位思考要是有人到現在為止還保留著自己高中的圓珠筆草稿紙啥的。

好像,看起來,確實,有點變態。

心虛頓時戰勝了憤怒。

原本想要順勢告訴陸嘉延,沒錯那個小變態就是我,想不到吧,其實我高中就挺喜歡你的——這種話,陸嘉延這輩子也別想聽到了:)

呵呵。

狗男人就吃一輩子自己的醋吧!

-

盛明稚氣得兩天都沒理陸嘉延。

轉眼間就到了附中百年校慶這天。

六月二十一號,也是陸嘉延生日。

他這兩天在微信上都不太回復陸嘉延,不知道對方是不是察覺到了他的冷淡。

昨天也沒怎麽給他發消息。

這讓盛明稚耿耿於懷了一整個晚上。

他就是這樣的人,明明是自己先不理人家的,但是如果別人的態度冷淡了,他反而要先發制人的怪對方。

一:小盛老師是不會有錯的!

二:如果小盛老師有錯,那就重復上一條。

反正。

千錯萬錯都是陸嘉延的錯,誰讓他先說自己是變態的。

他走神的太明顯,隔幾分鐘就看一眼手機,甚至還紆尊降貴的發了個句號過去——結果也沒等到對方回他。

連江別都注意到他的不對勁,用手在他眼前晃了下。

聲音帶笑,幹凈清爽。

且自戀:“提醒一下,你已經無視了一個帥哥足足十分鐘了。”

盛明稚回過神,懶得理江別。

兩人不知不覺間走到了高中生時期的音樂教室。

江別忽然拍了下肩膀,用一種回憶過去的口吻提起:“你還記不記得這裏?”

盛明稚擡眼,敷衍道:“我還沒瞎。教室門口不是寫著音樂教室嗎。”

江別推開門走進去,靠在窗邊。

對盛明稚笑了下,眨了眨右眼:“別那麽無情啊。這可是我第一次遇見你的地方。”

這麽一說,盛明稚愣了下。

環顧四周,倒是想起來了。

不過想起的不是第一次見面的感動。

而是想起這個b人第一次見面就騙他,說他是學長。

關鍵是盛明稚還真信了江別是高三的。

傻兮兮地喊了半天學長你好。

直到兩人一起走到教室,盛明稚才發現江別跟他同樣是高一新生。

後來換位置選同桌的時候,這人還厚顏無恥的搬著桌子坐在他身邊,稱不打不相識。

相識你妹。

想起來就火冒三丈。

盛明稚短暫的想起這段時光,但顯然不想在音樂教室呆的太久。

只站了一會兒就想找借口離開。

而且,今天的天氣他不喜歡。

上午就陰沉沉的,像是醞釀著一場暴雨,不知為何一直沒下,擡頭就是翻滾卷疊的雲層,黑壓壓一片。

很像他回到盛家前的那幾天。

——那時的天空也是醞釀著這麽一場將落未落的暴雨。

他宛如一只什麽都不知道的小麻雀,專心致志地準備著接下來的小提琴大賽。

老師說他很有天賦,也很努力,少見的努力,天不亮就開始練習,直到天黑,足足堅持了一個月。

這份毅力和努力,連大人都難以做到,何況他只是一個十一歲的小孩。

拿冠軍對他而言不難,珍貴的是這次的冠軍擁有著參加國際頂級賽事的敲門磚,那是更大的世界,對於出生在普通人家的“宋昱樹”來說,去看看這個世界,是他從小到大的願望。

然後這個願望就在一個暴雨前夕,被打的支離破碎。

盛明稚記得在小提琴比賽開始前的那個上午,家裏來了很多來追債的,他養父宋強早就跑得沒影,家中只有養母和他。為了找錢,那些人砸爛了家裏所有能砸爛的,翻遍了每一個角落,並且堵在門口,不讓他們母子倆踏出大門一步。

盛明稚記得自己驚懼到無法出聲,臉色慘白的像一張紙,渾身都在發抖。

養母苦苦哀求,願意留在家裏等宋強回來,但是孩子有一場很重要的比賽要參加,一場足以改變他人生的比賽,能不能讓他出去。

萬霞微弱的乞求不值一提,大人不會在乎一個小孩的比賽,也不會去探索背後的期盼與努力。他們要的是拿在手裏的錢。被萬霞給惹煩了,一腳踹開了這個瘦弱的女人,桌上的小提琴也被男人們高高拿起,狠狠地砸在地上,支離破碎還不夠,踩上幾腳讓它變得更加碎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