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商稅

這碼頭上多是貨船,卻也有幾艘客船。李玄都和秦素等人登上一艘客船,北上而行。

四海之中,北海因為位置的緣故,天氣寒冷,先天不如東海,也不如南海。可東海、南海之上常有海賊,甚至是宗門的船隊,反倒是這北海的海面上頗為太平,來往船只的數量不遜於東海、南海。

李玄都對於船是不陌生的,清微宗就是靠著船隊起家的,不過清微宗被稱作仗劍行商,商船上配備火炮,遇到不遵守清微宗規矩的船只,直接擊沉,或是將其貨物全部沒收,就像手持利劍四處行商,可以說是十分形象生動了。反觀遼東這邊,秦清倒是持開放的態度,除了禁絕海盜之外,並沒有太多其他規矩。

從這一點上來說,秦清的確是有大韜略之人。當年司徒玄策也曾想過改組清微宗,改變這種傳承了數百年的仗劍行商,可結果是司徒玄策身死,而李道虛也不再管理宗門事務,將這些事情都交到了李元嬰的手中,導致清微宗還維持著這種現狀。

李玄都少年時,滿腔熱血,也曾想過改變清微宗,可那時候只是空有熱血而已,辦法、規劃、想法是半點也無,自然只是一個笑話。等到李玄都有了自己的想法和道路之後,他已經不在清微宗了。

不過李玄都也不在意這些。事情有輕重緩急,無論從哪方面來看,清微宗都屬於“緩”和“輕”的範疇之內,還不到迫切解決的時候。

在這一路上,李玄都除了陪秦素欣賞海景之外,也與船上的乘客、船老大有過交談,這些乘船北上之人多是客商,於是讓李玄都對遼東的商稅有了個大概了解。

然後他大概算了筆賬。

走過江湖的人對於路程長短都有個大概認知,從金陵府到帝京城,最短水路三千五百裏,要過十二個鈔關,交費三百五十文左右,平均每裏路一文錢。大魏米價最低時,九十文能買一石,平均每斤米賣十文左右。這個價格說貴不貴,說便宜也不算便宜。

不過鈔關也不是問誰都要錢,有三不收:官員的船不收,宦官的船不收,進士和舉人的船不收。由此衍生出許多逃費的手段,有的在船頭豎起牌子,一面寫“提刑按察司衙門”,另一面寫“承宣布政司衙門”,冒充官船;有的請進士或者舉人坐在船上當護身符,過鈔關的時候,人家要錢,就讓護身符出面對付,冒充官船風險太大,請進士或舉人做護身符卻百試百靈,話本裏記載了一個故事,一位秀才同時給兩艘民船護航,得銀五兩,進士和舉人比秀才有身份多了,他們更有資格幫人免交過路費,拿的報酬自然更高。

通過慕容畫和玄真大長公主,李玄都已經得知了去年朝廷的歲收,總共三千六百萬兩左右。

其中派剩麥米折銀,絲綿、稅絲、農桑絹折銀,綿布、苧布折銀,府部等衙門祿俸米折銀加起來占了一成左右;馬草折銀占了一成左右;草場草折銀、各馬房倉麥豆草折銀,戶口鹽鈔折銀,共占一成左右;各州府改解銀占兩成左右;各鹽運司並各提舉司余鹽、鹽課、鹽稅等銀占了三成左右。

接下來便是各大鈔關,加起來也占了一成左右。然後是贓罰銀占了半成,商稅、魚課、富戶、歷日、民壯、弓兵,並屯折、改折、月糧等項銀,約共半成左右。

總的來說,農稅、鹽稅占了大頭,商稅包括鈔關在內,只占了一成稍多。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大魏在開國初期,商貿被金帳南下破壞嚴重,所以太祖皇帝為了恢復商業,宣布對大部分商業免稅。

帝諭戶部曰:“曩者奸臣聚斂,稅及纖悉,朕甚恥焉。自今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舟車絲布之類,皆勿稅。”

一直到武德年間才重新征收商稅。征收的商稅也很輕,凡商稅,三十而取一,過者以違令論。

商稅是三十稅一,農稅也是三十稅一,可兩者無論如何也不能相提並論。

商稅本身就已經很少,因為商人流動,所以大頭收入都在鈔關等雜稅之中,可偏偏鈔關有三不收的說法。如此一來,就導致了普通人經商,不堪重負,而士紳經商,幾乎等同於不納稅。任憑多少絲綢、茶葉、瓷器的貿易往來,朝廷是半分錢也拿不到。朝廷無錢,只能將重擔全部壓在農稅上面,最終百姓不堪重負,把土地賣給士紳淪為佃戶,士紳的土地也不納稅,朝廷只能繼續壓迫那些還未賣身為佃戶的普通百姓,如此不斷循環,終成死局。

遼東明顯在有意避開這個死局,遼東的商稅要比朝廷的商稅重上許多,十五稅一,只針對一定規模的商戶,而小商小販則仍舊維持了原來的三十稅一。

除此之外,秦清整合所有遼東世家,一起經商,此事由秦家牽頭,可實際上是以總督府的名義行商,同時趙政的總督府也將部分稅收投入其中,成為東家,待到買賣盈利之後,再行分紅。如此一來,遼東上下都牽扯其中,自然齊心協力。結果等同是繞過了商稅,不再是士紳做買賣朝廷收稅,而是朝廷親自做起了買賣,商稅的多少倒是不再那麽緊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