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兒子

失甘汗對於李玄都顯露出本來面貌並不意外,甚至根本不曾提起這一茬,而小閼氏也只是對李玄都的本來面貌更感興趣,而不是對李玄都易容這件事感興趣。想來是諸王們見多識廣,對於此類事情並不如何驚奇,他們只要能確定誰是中原使者就可以了,至於中原使者長什麽樣子,是否易容,都無關緊要。

李玄都聽到失甘汗如此一問,不由微微一怔,略微沉吟後回答道:“初來乍到,不知王庭虛實,所以才要拜會諸王。”

失甘汗笑了笑,“見過諸王之後,使者終是選擇了藥木忽汗。”

李玄都一時不知失甘汗此言何意,只能如實說道:“明理汗和乃刺汗都是主戰派,失甘汗又閉門不見,我別無選擇。”

失甘汗點點頭,“有理。對了,我聽聞使者隨身攜帶了一口好刀,可否借我一觀?”

李玄都心中一動,取出“大宗師”交給失甘汗。

失甘汗拔出“大宗師”不過三寸,刀光就照亮了失甘汗的面龐,金帳人愛刀不愛劍,按理來說,失甘汗身為四王之一,應該見過不計其數的名刀,饒是如此,他也忍不住多看了幾眼。當他將“大宗師”全部拔出刀鞘,只覺得一股沁涼寒意刺在身上,然後他從清亮如水的刀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面容,不遜於從西域傳來的玻璃鏡。“鏡”字是一個“金”字加上一個“竟”字,自古以來,鏡子都是以銅為材,映照人影常常模糊不清,而西域傳來的玻璃鏡卻是清晰無比,纖毫畢現,無論中原還是草原,貴族女子都極為癡迷,據說小閼氏有一面等人之高的鏡子,以黃金鑄成鏡框和底座,又鑲嵌各種珠玉寶石,讓無數草原權貴女子為之羨慕。“大宗師”的刀身能堪比玻璃鏡而遠勝銅鏡,可見其鍛造工藝之高,作為刀劍評中唯一不以材質取勝的兵刃,其工藝已是人間極致。

失甘汗伸出手指在“大宗師”的刀身上輕輕一敲,仿佛將一顆石子投入靜湖,蕩漾起層層漣漪,也隨之模糊了失甘汗映照在刀身上的面容。

失甘汗的嘴角噙起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神物有靈,自擇其主。”

李玄都說道:“失甘汗好眼力,我的確不是此刀的主人,這刀是被我奪來的。”

“哦?”失甘汗拉長了嗓音,說道:“願聞其詳。”

李玄都說道:“此刀原本的主人姓宋,單名一個‘政’字,想來失甘汗曾經聽說過。”

“自然是聽說過的,不僅聽說過,我還見過他,曾與他同席飲酒。”失甘汗面露追憶之色,“多年之前,宋政孤身一人來到草原,勝了伊裏汗,殺了拔都汗的叔叔,還偷走了老汗最寵愛的小女兒。”

李玄都驚訝道:“我只知道宋政勝了伊裏汗之事,其他卻是從未聽說過。”

失甘汗嘿然道:“都是些讓王庭蒙羞的事情,如何能傳揚出去?其實後兩件事可以並為一件事,拔都汗的叔叔,也就是上任拔都汗,其實與現在的拔都汗年齡相差不大,他喜歡上了一個女人,而那個女人的身份不同尋常,所以老拔都汗幾次三番求老汗把那個女人嫁給他。”

李玄都心中一動,說道:“那個女人就是老汗的小女兒?”

“是,老汗的小女兒,也是我的妹妹。”失甘汗仿佛在說一個陌生人的故事,與他一點關系也沒有,“不過是同父異母的妹妹,她的母親不是任何一位閼氏,而是一個美貌的女奴,那個女奴來自於反抗老汗的部落,老汗殺光了那個部落所有的男人,將部落的女人全部貶為女奴,分給諸王和那顏們,而老汗獨獨留下這個女奴,因為她是罪人,所以老汗不能封她為閼氏,但是對她極為寵愛,不過這個女人要承受亡族的仇恨,父親、丈夫、兒子都死在老汗的手中,還要服侍自己的仇人,心情抑郁,很快就死了,只留下了一個女兒。大約是愛屋及烏的緣故,老汗對於這個女兒極為寵愛,而我這個妹妹也繼承了她母親的容貌,成為草原上最耀眼的明珠。”

“既然是明珠,自然人人都想明珠收入囊中,在那時候,子雪別汗還是個乳臭未幹的小子,月即別汗還未繼承王位,末哥汗和歲哥汗遠離王庭,所以拔都汗就成了最有力的爭奪者。就在老拔都汗即將成功的時候,宋政出現了。那時候的宋政已經做了無道宗的宗主,成為中原江湖舉足輕重的大人物,他既有金帳人的豪爽,又不乏中原人的細膩,擅長揣摩女子的心思,很快就俘獲了老汗女兒的芳心。”

聽到這兒,李玄都已經大致明白了,不外乎“爭風吃醋”四字。

失甘汗繼續說道:“挑起爭端的是老拔都汗,一次酒宴之後,老拔都汗已經喝得酩酊大醉,於是開始挑釁宋政。這不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陰謀,僅僅只是一次臨時起意的意氣用事,可是宋政並非喜歡退讓之人,就像兩頭公牛角力,誰也不敢退讓一步。當時的酒宴上還有許多人,不過這些人要麽同樣喝得大醉,看熱鬧不嫌事大,要麽是懷有其他心思,有意推波助瀾,最終促成了一場決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