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欺軟怕硬

江湖中人,少有良善之輩。江湖本身就不是一處善地,整日打打殺殺,不管用什麽樣的理由殺人,殺人總歸是殺人,說不出花來。江湖中固然有義薄雲天、俠義心腸的俠士,但更多的還是蠅營狗苟、唯利是圖之輩。

尤其是中下層的江湖散人,不上不下,光腳不怕穿鞋的,不必顧忌什麽風評面子,一切都以拳頭大小說話,涉及到根本利害的時候,說殺人就殺人,哪管什麽婦孺病弱,什麽殘忍而無下限的事情都幹得出來,欺壓百姓之事更是不曾少幹,百姓們懼怕他們,怨恨他們,又不敢得罪他們,於是每每見到這些人,都尊稱他們這些人為好漢,若是諂媚一些,再加上“英雄”二字,連起來便是英雄好漢。

何謂英雄?聰明秀出,謂之英;膽力過人,謂之雄。英雄者,有淩雲之壯志,氣吞山河之勢,腹納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肩扛大義,救黎民於水火,解百姓於倒懸。英雄造時勢,時勢造英雄,其本旨離不開“國”、“民”二字。這些整日為了一己之私而打打殺殺的江湖中人,何德何能當得起“英雄”二字?不外乎是百姓畏懼,以此稱呼獻媚求饒罷了。

以李玄都行走江湖多年的老辣目光看來,這便是一群“英雄好漢”了。

英雄非真英雄,好漢非好漢,狗熊惡漢還差不多。

走在最前面的是個高大男子,目光冷厲,像刀子一樣,只是比起無道宗的護宗法王可就是雲泥之別了,就是比之那些萬篤門的刺客都相差甚遠,李玄都只是看了一眼,便收回視線,沒有搭理的興致。

秦素自然也不想理會這些人,更不想在這些人面前抖摟威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於是便想拉著李玄都離開。

只是在江湖上,欺軟怕硬是常態,如果在外人面前露了怯,就像露了黃白之物,許多“好漢”便如嗅到了血腥味的野狗一般,一窩蜂地擁上來,不咬下一塊肉來是絕不肯罷休。有句至理名言,人善被人欺,沒有鋒芒的善良就是怯懦。哪怕你是絕頂高手,如果太好說話,沒有半點鋒芒,那麽也會被人輕視幾分。以前的李玄都,一言不合就拔劍,樹敵固然不少,可從來沒有一個人認為他是可欺之人,更不敢小看他,這便是人性之惡了。

見李玄都和秦素想要離開,這幾人對視一眼,嘿然一笑。雖然李玄都和秦素的本意是不想多惹是非,可落在這些人的眼中,就是露怯。再瞧秦、李二人的衣著打扮,談不上富貴,也不寒酸,像是小富之家,落在他們的手中,就像自己送上門來的肥羊,豈有不宰之理。

其中一人閃身上前,阻住二人的去路,是個精瘦的漢子,腰間掛了一把尖刀,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是江湖中人。

這漢子帶著幾分猥瑣之色,目光一直停留在秦素的身上,雖說秦素戴了“百華靈面”,看起來只是個相貌平平無奇的普通女子,但此時天色昏暗,也看不大清相貌如何,這漢子只覺得女子身段窈窕,極是誘人。有句老話說得好:光棍打三年,母豬賽天仙。他已經素了好些日子,這時候乍見女色,自然按耐不住。

李玄都眼中閃過一抹厲色,若是依照他早年的性子,這會兒已經出手了,不過如今年紀大了,修身養性,卻是沒有當初那麽沖動。按照秦素的話來說,得有宗師風範,淵渟嶽峙,龍驤虎步,跟這些不入流的家夥較勁,有失身份。

於是李玄都再退一步,想要繞過此人。有句話說得好,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此人竟是一挺肩頭,向李玄都撞來,若是撞得實了,不但能將李玄都擠開,而且還能順勢一親芳澤。

李玄都終於站著不動了,但聽得“砰”的一聲響,漢子的肩頭已撞上了李玄都,然後直接倒飛出去。李玄都便如一面石壁,這漢子撞將上去,石壁紋絲不動,這漢子卻撞了個頭破血流,還被彈了出去。

這一夥人共有八人,其他七人原本還在看戲,等著欣賞自己兄弟如何調戲那個小娘子,尤其是看小娘子淒婉哭泣掙紮的樣子,乃是他們兄弟的一大樂事,哪成想竟然遇到了紮手的點子。不過李玄都方才這一手不顯山不漏水,談不上驚世駭俗,他們仗著人多,也是不怕。於是又有兩人縱身上前,搶在李玄都和秦素面前,攔住二人的去路。

李玄都繼續邁步前行,其中一名光頭漢子喝道:“何方高人,在我們兄弟面前顯擺身手?”

李玄都充耳不聞,繼續前行,兩個漢子並肩而立,擋住去路,漸漸雙方越來越近,從相距一丈到相距三尺,李玄都又踏前一步,兩名漢子對視一眼,一起伸出雙手,往李玄都雙肩猛力抓去。眼見二人雙手手指剛要碰到李玄都肩頭,突然之間,兩個漢子的身形騰空而起,飛出數丈。在一眾驚呼聲中,兩個漢子在半空中翻了個筋鬥,穩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