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瀾滄江”項目

話音即落,屏幕上便出現三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瀾滄江”!

“這是我們中國騰飛航空發動機集團打造的一款全新的航空發動機,巡航推力7.2噸,加力推力12.5噸,總質量1.38噸,推重比為9……”

湯莉莉拿著激光筆介紹著屏幕上的航空發動機的基本情況,但在場內的專家和海軍的領導們卻已經不是目瞪口呆那麽簡單,而是徹徹底底的石化在當場。

更準確的說,當“瀾滄江”這三個字出現在屏幕上時,不少了解國內航空界情況的資深人士就已經被驚得說不出話來,特別是黃峰等一眾東北航空工業集團的人,就差沒把下巴掉在地上。

旋即一系列疑問便在腦海中刷屏一樣湧現……

“瀾滄江”項目不是暫停了嘛?中國騰飛怎麽還堅持?

航空工業內部不是確定以仿制俄制AL-31重型航空發動機為主嗎?中國騰飛怎麽還另起爐灶?

最關鍵的是,重型航空發動機國家層面明顯只支持航空工業這邊,中國騰飛哪兒來的經費?

其實不止是黃峰等人由此疑問,在場的其他人有一個算一個,幾乎都在差異與中國騰飛居然拿出了“瀾滄江”項目,按理說作為AL-31航空發動機的仿制項目的備用方案,隨著仿制整體進展順利,備胎般的“瀾滄江”早應該處在冷宮狀態才對,怎麽就這麽突兀的出現在眾人的眼前?

以至於場內眾人就跟見了鬼一樣,想不震驚都難。

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簡單,“瀾滄江”航空發動機項目作為一個個事實上下馬的項目就不應該出現在這裏。

而這其中的曲折就復雜了。

隨著中國騰飛在航發領域的長足進步,給予部隊更多的選擇,因此當中國騰飛在九十年代開展第三代核心機的研制,並取得突破性的進展,甚至做出了推重比為9的試驗性中型機後,部隊方面便調整了重型航空發動機的發展策略,即以之前由航空工業部改組的航空工業集團為主,調整為航空工業集團和中國騰飛並重的格局。

具體的情況是以航空工業集團牽頭俄制的AL-31重型航空發動機的仿制工作;以中國騰飛為核心研制國產重型航空發動機,即所謂的“瀾滄江”項目。

本來雙線並重的格局發展良好,甚至在九十年代中期中國騰飛都已經造出應用第三代核心機的WD-70型重型航空發動機,加力推力達到128噸,推重比8.5,各項性能指標並不亞於俄制的AL-31,特別是燃油損耗比更是大大優於AL-31,也因此得到總部首長等諸多部隊領導的好評。

如果按照這條技術路徑發展下去,WD-70型重型航空發動機必然會走向成熟,成為十號工程、新型艦載戰鬥機甚至是下一代作戰飛機的首選動力。

可問題是,這個假設條件前有一個“如果”,就意味著一切的一切都是虛幻。

事實也的確如此,因為就在1998年下半年,總部組織了一個專家組對兩款重型發動機的進展情況和成熟度進了一次摸底,結果發現,中國騰飛的WD-70型重型航空發動機盡管技術先進,能力出眾,但基於第三代核心機的總體技術路徑的成熟度偏低。

與之相比,AL-31的仿制版盡管技術上並不先進,但整體的成熟度較高,完全可以滿足未來20年國內重型航空發動機的需求。

專家組之所以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基於他們對兩款發動機為期半年的高空台試驗做出的。

但也正因為如此,也暴露出中國騰飛底蘊不足的弊端。

畢竟當時國內只有一座航空發動機高空試驗台,隸屬於中國航空工業集團。

中國騰飛與其沒有明顯競爭時,高空台自然可以向中國騰飛開放,正因為如此在第二代核心機和2.5代核心機上,中國騰飛發展的還比較順利。

可到了重型航空發動機,雙方有了明顯的競爭關系,盡管航空工業集團沒有明顯的禁止中國騰飛使用所屬的高空試驗台,但卻在審批和排期上做了不少小動作,導致中國騰飛的第三代核心機的研制大大落後於既定計劃。

這也就罷了,競爭無處不在,只要能把的WD-70型重型航空發動機熬出來,怎麽都值得,然而屋漏偏逢連陰雨的是,就在這個關鍵時刻,俄國人給了的WD-70型重型航空發動機致命一擊。

因為原本對的AL-31重型航空發動機技術捂得嚴嚴實實的俄國人忽然開始對航空工業集團打開了合作之門,不但敞開供應AL-31重型航空發動機的相關零部件,更是將核心技術拿出來與航空工業集團分享。

如此一來原本需要十年時間方能完成仿制的AL-31重型航空發動機,只需不到五年就能完成所有的研制任務投入批量生產。

這下不只是航空工業集團激動了,就連部隊上下都興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