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今天是我遠離故土的第一天。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說,我回到了我從未到過的家鄉——哥譚。

在我十八歲這年,我媽終於舍得告訴我,傳聞中變成星星生活在太空裏的我爸是誰。

過於偶像劇劇情的真相差點把我嚇到雙膝下跪。

我媽客客氣氣地扶起我:“倒也不用如此佩服我。”

媽啊,誰能不佩服你,二十一世紀瑪麗蘇偶像劇都不敢演這種劇情了。

我,一個吃頓火鍋啃三天白菜的貧窮女大學生,在今天,有了一個首富爹。

對,首富。

我媽年輕的時候睡了布魯斯·韋恩。

好一出嬌妻帶球跑。

佩服佩服,失敬失敬。

2.

我覺得我配不上我的首富爹。

我還偷偷在新聞裏舔過他的顏。

我的紙片人老婆行列裏,不僅不分倫理地包括了我親爹、我親爹收養的養兄養弟,甚至還有我同父異母的親弟弟。

我有罪,請讓警察叔叔把我抓走吧,這個全家都是我老婆的家,我回不去了。

3.

話雖如此,盡管我誓死抵抗,但我親媽還是在大一暑假把我扔去了我親爹所在的美國。

我原本打算反抗到底,奈何敵不過我親媽的金錢攻勢。

沒辦法,老婆還是要養的。

養不起老婆的女人不是一個好老公!

——這些老婆裏如今絕對不包含我親爹我養兄養弟和我親弟。

絕對。

4.

我現在才知道,我媽竟是這等渣女。

我爸和我前後腳才知道世界上居然還活著一個血脈親人。

女從天降,我爸此時可能已經在窒息的邊緣徘徊。思及此處,我不禁對他升起一起革命戰友般的同情。

在這種同情和金錢攻勢的支配下,我離開了自幼生長的華夏,搭乘飛機來到美國。

5.

過安檢的時候,安檢員向我投來詫異的目光。

“你行李箱裏是什麽東西?”

“我老婆。”

我覺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有毛病。

6.

來接我的人是我爸的管家。我那個身世美慘強的爸爸小時候父母雙亡,是管家把他一路拉扯到大。

我心知肚明,這波是我爺爺來接我了。

於是我正襟危坐,在機場邊的咖啡廳坐出了醫院輸液大廳的氣勢,看似散漫實則慌得一批。

7.

我沒想到,來的不止我爺爺阿爾弗雷德·潘尼沃斯。

還有我養弟,我爸給我收養的一堆兄弟姐妹中非常珍貴的弟弟,提摩西·德雷克-韋恩。

還有附加詞,韋恩集團現任管事人,少年英才,我的前老婆。

最後一個詞劃掉。

8.

我,野雞大學學生,新華夏當代窮逼,顏值平平無奇。

與我的養弟形成鮮明對比。

唯一令我感到欣慰的一點是,提摩西只有173,而我,171。

好耶,贏了。

9.

經過一番令死宅哭泣社恐搖頭的尬聊。

我坐上了阿爾弗雷德和提摩西的車。

按照外國人的習慣,他們似乎偏向我叫他們阿福和提姆。

我硬著頭皮答應,內心瘋狂咆哮。

沒熟到那個地步啊!!沒有啊!!

這不就相當於中國人叫你小名“美美”和“阿強”一樣嗎?!!

美國人的熱情奔放,讓我頭皮發麻。我們在車裏,有一句沒一句地尬聊,試圖挨過抵達莊園的艱難一小時。

哦操,去到莊園不就更尷尬了嗎,到時候可能會有一二三四……個前老婆盯著我,對楚楚可憐的我進行三堂會審精神拷問。

這、這他媽?

果然糖衣炮彈接不得,老祖宗誠不欺我。

吾命休矣!!!

10.

提摩西,不,提姆,還在頑強地試圖和我尬聊下去。

這不是他的錯,他的言談舉止都有理有度,話題間也總是很照顧我。

但是,可惜,看著他的臉,我只能想起,我是怎麽和我的室友苟在角落裏,對著手機屏幕上提摩西的臉信誓旦旦,“我總有一天要他做我老婆!!”

室友豪情壯志,拍著電腦上布魯西寶貝的臉說,“那我就要當你小媽!!”

對不起,美美,我們的誓言破滅了。

因為我不能去搞我弟弟,而你也不能真的當我小媽。

11.

為了照顧我的野雞英語,提摩西說話的速度放慢,卻不讓人感到刻意。

提摩西:“這麽說你是大學生了?不知道你是就讀於哪所學校?”

我:“蜀山大學。”

提摩西:“……我沒聽說過,不過聽名字是很有特色的大學。”

我:“你聽說過才不對勁的野雞大學。”

提摩西:“……”

提摩西艱難地試圖另起話題,“家裏的人其實都不那麽在乎學歷,迪克讀的還是警校呢。”

迪克?我要素察覺,“誰居然會叫‘迪克’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