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第5/6頁)

“種了也是白種,叫別人搶去,為他人做嫁衣。”有羅刹族嘀咕道。

施錚道:“我記住你了,開荒的時,你幹雙份活。”

這個羅刹卻不以為意,男羅刹都長得差不多一樣醜,他們自己人分辨都費勁,何況是個外人。

沒想到,他才說完,就見扶妖將軍朝他伸出了手,嚇得他以為要被殺了,本能的撒腿就跑。

但是施錚手中並沒有打出靈氣攻擊,只是將左手舉起。

眾人隱隱可見他手掌心中出現一方五彩流光的印璽,若隱若現。

“印!”施錚叫了一聲。

眾人就見這玉璽中飛出無數枚方形圖印,如滿天的方形靈符,其中一個印在了男羅刹的後腦,之後也沒有發生任何特別的事。

而剩下的圖印,則飛向了其余的羅刹,無一例外全部印在了後腦處,沒入了頭顱中。

好像每個人都被這玉璽蓋了個印。

羅刹族們恐慌的摸了摸自己的腦袋,“這是什麽,怎麽鉆進了我腦子?”

“從今之後,這座城改名叫望霞城,而城內的第一條法律就是不許吃人。”施錚道:“不管你們是怎麽過活的,但此時此刻起,都給我斷了吃人的念想。你們先休整兩天,之後我會派人為你們登名造冊。”

說罷,跟袁持譽離開了。

等他們一走,有的羅刹心裏就呵呵了,真以為自己是百獸之王呢,有利爪,其他人就都聽你的。

硬碰硬行不通,但是不服管又不是只有一種表現形式。

比如施錚今天才說完不許吃人,明早王宮前的禦階上就是新啃食的人類骸骨,就問他威嚴何在。

他再威風,還能把所有羅刹族都殺光嗎?還不是得吃啞巴虧。

之後的路子,就是三令五申,但是骸骨一直出現,他只能亂抓亂殺,讓現在歸順那些羅刹也開始反對他,最後統治不成。

第一條法律是不準吃人?那就讓這一條法律都執行不下去。

抱著這樣想法的羅刹有十五六個,有男有女,暗中勾連聚集。

一到日落,就飛出了城,找人吃。

施錚跟袁持譽只有兩個人,況且還是一對惡心的斷袖,日暮降臨不定在做什麽,哪有空管他們。

果然如他們所料,沒有遇到任何阻礙的出了城,飛在濃墨般的夜色中。

但他們心底有一絲恐懼,不是害怕施錚追上來,而是恐懼會遇到大妖怪的襲擊。

南贍部州是人族的天下,東勝神洲和西牛賀洲是人妖共存,那麽北俱蘆洲則是妖怪的天下。

但也不是完全沒有人類,只是能在這般惡劣的環境下生存下來的人類,也很彪悍就是了。

他們飛了好一段距離,終於看到了村落,選了最邊上的一戶人家,見裏面燈燭明亮,還有孩子的笑鬧聲。

羅刹們拿好長劍,一腳踢開了木屋的門,沖了進去。

但很快,就有一只羅刹被男主人斬斷了一條胳膊,並一腳踢了出去。

這男主人絡腮胡子,使一把鋼刀,舞得虎虎生風,“你們哪裏的妖魔,敢來這裏找不自在!孩子他娘快帶孩子們進入地道。”

在他的保護下,大腹便便,有孕在身的女人和孩子們掀開地上的地窖蓋子,鉆了進去。

他則死死護在窖口前。

“呵,跑了女人和孩子,還有你,吃你也是一樣的。”羅刹們一擁而上,圍攻這男子。

雖然男子武藝超群,但也招架不住一群羅刹的攻擊,鬥了幾百回合,力竭敗下陣來,被一劍釘在地上,動彈不得,但口中還有氣。

十幾個羅刹,就被他殺得只剩五個了,也算值得了。

這剩下的五個羅刹,不約而同的道:“活吃了他!”

生吞活剝,叫他看到自己的腸子被拽出,自己的心肺被挖出來嚼用。

便每個羅刹抱住這男人的手腳腦袋,張開了嘴,露出一嘴的獠牙,唇齒接觸到了久違的人肉味道,真的美妙,身心愉悅。

在陰司的時候,只有羅刹王夫婦有資格吃男童,他們平時也能偶爾出去打打牙祭,吃點乞丐。

這五個羅刹中的四個,嘴巴快,已經咬下了對方一塊肉,放在口中嚼。

突然,這四個卻如被施加了定身法,都不動了。

剩下那一個還沒來及吃的,不禁有些茫然,“怎麽了?你們了?”就見這四個羅刹七竅流血,接連倒在了地上,口中的肉也摔了出來。

而他們的後腦處則冒出了一個五色的方形印記,飛向了望霞城的方向。

還存活的一個羅刹男妖,想起了施錚早些時候的話,“第一條法律就是不能吃人。”想到這裏,他放下手中的人胳膊,轉身就跑。

施錚給他們“下咒”了,違反者必死無疑。

躺在地上的男人雖被咬了幾口血肉下去,但還能撐住,打開地窖的入口,也鉆了進去,與妻兒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