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大叔一定以為我很生氣吧?

真可惜。

我沒有那種情緒啦。

想殺大叔的那天晚上也是。

只需要一個指令。

不管是誰,不管他在哪兒,我都不會有半點遲疑。

殺人其實沒什麽難的,只要做好被殺的準備,只要隨時歡迎有人剖開我的喉嚨,我就做好成為亡命之徒的準備了——聽起來很簡單吧?

付出四年的時間學會渺視生命,再耗費大概兩年來踐踏曾經的自己——真的很簡單,比撕毀一張無垢的白紙都要簡單。

成為這樣的人會下地獄嗎?

感覺還挺適合我的。

但那天很奇怪。

我忘了要怎麽形容那種感覺。找不到任何解釋,任何修飾。

就是覺得,真的好奇怪。

明明在進屋之前,在擊倒大叔之前,我的腦海中排演過無數種殺死他的方式。

我將抓著他的頭發一路拖行至洗手間,直到他溺斃而亡。我喜歡制造窒息、溺水和意外死亡,這樣就不會有血跡和DNA指向我,也不會弄臟我新買的球鞋了。

簡單,高效,而且幹凈。

或者換個新穎些的點子吧?把他綁在床上,用膠布貼住嘴裏的兩條軟管,一條連接硫酸瓶,另一條連接純凈水,然後讓大叔做生死選擇,怎麽樣?

明明最開始是這樣打算的。

因為辦完這些事,我要去剛才路過的面包店,買一盒奶油蛋糕。

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

如果沒有揭開白布,如果沒有看到那些畫——我和大叔之間,應該也不會有任何多余的交集。

亞麻布上沾著一團鉛白與鎘黃的混合物。沒有形體,只有冬雪與銀杏的色塊。

畫作到底想要表達什麽,它到底在展現什麽樣的情感。

答案只有我和大叔知道。

因為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

曾經的秘密。

從那幅不成形的畫中,我知道了一件事。

大叔已經什麽都沒有了。

陪著我走向法庭,會在兒童樂園和我一起吃冰激淩,隨隨便便就構思出一座虛擬城市的大叔——那個被小時候的我崇拜著的,溫柔到每次流淚都會想起的大叔,已經不見了。

所以我改變了主意。

我決定不殺他了。

即使一無所有,即使落魄到了這般境地,即使連我的存在都忘得差不多了。

大叔也依舊是一個很奇怪的人。

明明只有乖乖聽話才能得到一塊蛋糕,大叔卻不需要我聽話,也不需要我為他殺人。只要我裝作無辜,搖一搖大叔的手臂,可憐一點,可愛一點,他什麽好吃的都願意買給我。

原來,只要眨眨眼睛,只要不亂發脾氣,我就能從大叔那裏得到一塊蛋糕。

我喜歡蛋糕,喜歡糖果,也喜歡甜食,可惜爸爸不允許。

他說我會牙疼,會哭著後悔今天的決定。

人和人之間總會誕生出一種奇奇怪怪的聯系,不是嗎?比如待在某個特定的人身邊,情不自禁就想和對方肢體接觸,比如收到一個無法抗拒的邀約。

就這樣,在某一天早晨,我動了一個念頭。

如果讓大叔喜歡上我的話,我們的關系會變得多麽不堪呢?

好想看。

我決定步步設套——誘騙他了解我,誘騙他對我欲罷不能。這是我第一次對某人惡作劇。

尤其是每次失手被大叔欺負,我其實可以掙脫,甚至有能力一下敲碎他的頭骨,可我不想這麽做。我感覺……大叔看我的眼神裏,有著我無比渴望的東西。

當他親吻我的嘴唇,當他被我迷得神魂顛倒,想要拒絕卻不由自主在我體內馳騁的時候。

當他說出喜歡我,愛我的時候。

心臟熱熱的。

仿佛一只還不會飛的小伯勞鳥,蹦著蹦著,就能躍向高高的藍天。

人是會對溫柔與善良動心的。我以前在書上讀到過——在那樣的人身邊,一旦品嘗到了人生的滋味,一旦想要共度余生,一旦待在他的門前便不願離去。

那麽,一定是喜歡,一定是愛。

因為我喜歡大叔。

因為我愛他。

所以。

——我要結束這一切。

***

距離下一班列車還有十九分鐘,公交站牌的顯示屏正有序地跳著數字。

裘世煥聚精會神地看向屏幕,低頭確認手機上的地址。

他穿了一件連帽夾克,帽子是狐毛邊飾的,戴上後小半張臉都隱藏在軟絨的毛發間。出門前,裘世煥又特意從衣櫃找到一件圓領針織衫,底色偏白。

他站在大街上,外套的拉鏈敞開,揣兜的手時不時撥弄起褲子上的金屬墜飾。

沒過多久,不遠處的巷道裏,慢吞吞地走來一名短發女生。

對方套著長款的藍色毛衣,毛衣上的圖案是一排金燦燦的小鴨子。裘世煥的視線不由在最後一只小鴨身上停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