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早上六點, 孫船長率先起來了,敖丙昨晚上睡得並不多,但是以他如今的修為, 覺少一點本來也沒什麽事兒,所以聽到隔壁孫船長起床的動靜後,他也立馬從床上爬了起來。

小心翼翼打開門走了出去, 果然在門口碰到了孫船長。

孫船長看到敖丙起來還有些意外:

“老板你怎麽這麽早就起來了?”

敖丙撓了撓頭,不大好意思地道:“孫叔, 昨晚上我忘記跟你說了,那啥, 就淩晨那會兒我不是讓您在群島那邊停了一下船嗎?我在那邊的海底發現了底下埋著不少瓷器,應該是古董。”

孫船長驚訝地張大了嘴,不過他好像誤會了, 下意識地就沖著敖丙豎起了大拇指:

“是用那個什麽水下直播設備拍到的吧?我就說為什麽出來之後你就跟我說要走這條路線, 昨晚上還突然讓我在那片海上停船呢, 你是不是查了資料提前做了功課,知道那一帶有東西啊?”

敖丙:……

您腦補還挺多的,這麽快就替我把這個漏洞都給補上了?

敖丙能怎麽說?當然是嘿嘿一笑當做默認了,他正愁找不到合理的借口呢, 孫船長的這個理由真不錯,回頭那些粉絲要問起來,他也能有話可以搪塞過去了。

不過這樣一來,敖丙倒是也琢磨起來,尋思著他是不是真的要去搜集一些關於海底沉船還有考古相關的資料, 學不學得懂的都還在其次,主要是裝裝樣子,別給人留下空子鉆啊。

不然他這私底下什麽考古類的書籍都不看, 回頭再出海一撈一個準,別人能不懷疑嗎?

孫船長也不懂什麽相關法律規則,還以為在海裏面發現古董也跟他們在海裏面抓到的金槍魚一樣,只要撈到就算自己的呢,所以他忍不住問道:

“那老板你打算怎麽辦?我們再在海上逗留一天,先去您發現的那片海域把那些古董撈上來再說?可是您那些朋友不都是請假從全國各地來津市找你玩的嗎?咱們的船不能按時回港,他們能接受嗎?會不會耽誤您這些朋友周一回去上班上學啊?”

敖丙被孫船長這話給逗樂了:“不是,叔,近海這一帶海裏面的東西都是有主的,就算發現的是碎瓷片,那也得上交給國家,咱們不能私自打撈,更不能據為己有,不然被國家追究下來,是要坐牢的。”

孫船長一愣,驚了:“啊?還有這規矩?那咱們捕魚怎麽沒事兒?”

敖丙笑道:“那不一樣,生物是活的,但是這些古董文物是死的。”

其實真要解釋起來還是挺復雜的,但總之,國內物權法規定,在境內地上地下內誰和領海拾得的古董文物,權利人不明的情況下,都得歸國家所有,拒不上交將構成犯罪;

但在公海海域發現沉船文物,那又得是另一套規則了,根據2001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國際公約,沿海國對於內水群島領海水域行事的是排他性的專屬屬地管理權,這一帶的水下文化遺產打撈由沿海國自行管理,但對於毗連區以及公海海域的文化遺產,所有權問題遵循三個規則,先占原則、屬人原則以及屬地原則。

所謂的先占原則就是傳說中的誰撈到就算誰的;屬人規則就是通過辨明該文化遺產原物主的國籍來確定歸屬;屬地原則,即是以該文化遺產所處的地域確定歸屬。

雖然這三個歸屬原則寫得很清楚,但在實踐當中,卻常常因此一些錯綜復雜的問題而發生國際糾紛。

概因這些海底寶藏在打撈的過程中往往都會興師動眾鬧出很大的動靜,一旦出水後,自然而然就會有一些國家會想要橫叉一杠子試圖截胡或者分一杯羹,所以糾紛很難避免,甚至因此導致很多文物的歸屬直接陷入了膠著狀態。

這也是敖丙對之前高宇提出的建議有所意動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為他有本命珠在,加上須彌芥子,海底下的那些沉船文物他完全可以悄無聲息地收走,根本不需要讓這些文物露出水面,某些沿海歸屬國不高興又如何,他幹這些事兒神不知鬼不覺,光明正大進出也不會有誰知道。

反正那些偷國盜取華國的文物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這些年那些歐洲國家還有東洋可沒少將它們偷走的華夏文明明目張膽地拿出來展覽,所以敖丙這麽幹,不過是一報還一報。

而且他還只是從海底撈古董,可沒直接闖到人家家裏去搶劫,比起當年這些強盜的行徑可高尚多了,真這麽幹,敖丙可絕對不會有半分愧疚感。

當然這些計劃就不用跟孫船長說了,他這艘遊艇雖然可以遠航,但去其他國家肯定是不要考慮了,油箱就那麽大,續航能力一般,頂多也就是在太平洋公海上轉一轉,去其他國家就算了,他還不如辦張護照,到時候沒事兒就去他看不慣的那些國家附近的領海水域轉一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