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還能成神不成?(第2/3頁)

太可笑了。

他一周前就已經來到了克魯格,而王奎不過才來了三四天,竟然在最後關頭反超,先一步找到了伯明翰兄弟。

雖然雙方的追獵技巧並不會相差多少。

但在追獵思維上,陳昂必須承認,自己已經老了,如果他能早點兒想到這一步,也許伯明翰早就被他們無聲無息地解決掉了。

只可惜。

這不是一場合法狩獵。

“伯明翰兄弟就在四百米外!這個距離,射擊把握並不大,我們再想辦法向前摸一百米左右!”

陳昂放下望遠鏡,現在一切以單子為主。

就連一向喜歡使用弓獵的帕維默,都換成了雷明頓M700獵槍,眼下這種情況,獵弓的局限性實在太大了。

三百米開外,想用獵弓射中一頭獅子的難度,無異於狙擊步槍千米打雞蛋。

漢默那邊,還在跟傑西尼配合,前後壓制著琴科夫等人。

不得不說,哪怕是民用的突擊步槍,哪怕是半自動,在戰術壓制力上,也比普通的獵槍要強不少。

一旁的瑪西亞從後背卸下了一把綠色AWM,作為FPS遊戲中最出名的狙擊槍之一,AWM其實本就是獵槍出身。

瑪西亞這把是.338馬格南口徑,作為蘇格蘭獵鹿人,也只有大口徑栓動步槍,才能獵殺駝鹿、棕熊這類超大型野獸。

樹叢邊緣。

陳昂終於領著帕維默進入了三百米左右的射程範圍,“帕維默先生,我負責狙擊王奎,你負責獵殺伯明翰!”

“好!”

帕維默一邊答應,一邊激動地調試著手中的雷明頓步槍。

陳昂用的同樣是雷明頓。

從這點也就能看出。

職業軍人出身的,更喜歡使用戰術步槍,而獵人出身的,更喜歡大威力、大口徑的獵槍,因為威力既能獵殺超大型獵物,又能保證皮毛和骨骼的完整性。

槍栓拉動上膛,響起了“嘩嚓”的機械彈簧聲。

陳昂舉起獵槍,撥開樹叢準備狙擊王奎。

說實話,他想不明白,在眼下這種條件下,王奎為何還要手持獵弓這種冷武器,包括後背背著的,也是重弩,並不是獵槍。

雖然是怕傷到雄獅,但這未免也自信了些。

不過。

這種自信,終究會讓其付出生命的代價……

另一邊,帕維默已經將獵槍緩緩伸出樹叢,深吸一口氣,強壓下內心的興奮和激動,可就在他剛準備將眼睛貼到瞄準鏡的刹那。

砰——!

一聲槍響,咻!

帕維默登時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然後瞪著眼睛,瞅著自己的小腿邊緣,褲子的尼龍纖維,已經跟綻開的血肉,混濁在一起,延遲了不到半秒,一股火辣辣的疼痛,瞬間從小腿,麻到了頭皮上!

這一槍!

來自對面!!

陳昂趕忙拉著帕維默向旁邊的羅漢松躲避,可剛一動,草叢樹杈晃動,又一槍打了過來,子彈擊碎了灌叢的樹杈,碎屑就迸濺在陳昂的臉頰上,抽得他皮膚生疼!

對面有狙擊手!!

是王奎身邊的那個坎昆!

陳昂當即按著帕維默趴在地面上。

砰!

又一發子彈,幾乎是擦著陳昂的後背飛過,他甚至都能感覺到超音速的氣流,席卷他戰術背心,與尼龍面料刮擦發生的震動!

不行!他們已經被咬死了!

再這樣下去,坎昆遲早會蒙中他們,以栓動步槍的威力,只要擦著,就是皮開肉綻!

幸虧當時坎昆第一槍開得急了,如果等帕維默完全暴露槍口,那一槍,甚至能直接結束帕維默的性命!

獅群混戰現場。

坎昆躲在東側的一處灌叢後,面前赫然用三腳架,駕著他的溫徹斯特M70步槍,左手拿著單筒望遠鏡,死死地盯著剛才遠處樹叢邊緣,也就是剛才帕維默露頭的位置。

沒錯。

正如陳昂分析的那樣,第一槍,他的確開急了。

其實在聽到琴科夫的報點信息後,他就在注意樹叢抖動。

但沒辦法。

對面的槍口已經亮出來,坎昆必須開槍。

因為他不敢賭。

無論是王奎,還是獅群,亦或者狩獵夥伴,任何一方,挨中一槍,都是不能承受的損失,並且,王奎給他安排的任務,本身也不是擊斃目標,而是牽制,為轉移伯明翰兄弟,爭取時間!

【臥槽!剛才誰開槍了?】

【好像是坎昆吧!老奎剛才就讓他過去了!】

【對面林子裏已經打起來了,噼裏啪啦的!】

【盜獵者來的這麽快?】

……

一切,實在太過突然。

直播間,觀眾們剛從聽到爆炸聲的懵逼狀態走出來,緊跟著就被各種槍聲給弄得神經緊繃。

沒辦法。

在場的基本都是職業獵人,頂尖高手,戰鬥節奏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