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 有覺悟的士紳

一篇文章。

擱在作者的那裏是為民戶不公而憤然發聲,擱在市井百姓的眼中,至多也就是憤而不平,可擱在有些人的眼中,用途就會發生些許變化。

地處南直隸北方的穎州府,是大明最早擁有火車站的城市之一——其位於浦口至開封的鐵路沿線。距離火車站不遠的南門裏,有一座頗有規模的祠堂,這是有著“都堂李”之稱的李姓宗祠。

南門裏,李家府邸門前,有數座進士牌坊,這些進士牌坊都李家歷代出的進士修建的。所謂“都堂李”,發跡於在明朝成化年間任監察禦使李葵及天啟年間任戶部尚書李精白。李精白雖是高官,可人品卻不甚光彩。因為他投靠了魏忠賢而飛黃騰達。後崇禎即位,魏忠賢事敗。李精白因附逆而罷官回鄉,但憑借為官時的“積蓄”,在城郊置了很多田地,阡陌縱橫。

雖然崇禎八年穎州城被流賊破城後,李精白與同城“司馬張”一樣皆死於流賊之手,雖然,流賊殺了人,燒了房,可李家的地仍在,李家的人仍在。不過只用了十來年的功夫,李家就已經恢復了元氣。在南門裏修建的更加富麗堂皇的宅院宗祠。

不過,和所有的官紳士宦一樣,李家的好日子止步於乾聖年間。尤其是乾聖八年,朝廷頒布了《土地調查令》。據《土地調查令》的規定:田主須將其土地向官府申告,政府據此予以測量,土地的田主及種類,由地方土地調查委員會決定,不服決定者,60日內向高等調查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未申告的土地權屬歸屬國有。執行的結果,除了確定土地的所有權關系之外,大明歷史上大量隱田被丈量出來,使得耕地面積大幅度增加,隨著所有權和納稅義務的明確,朝廷獲得巨額田賦收入,大大改善了朝廷的財政狀況。

和幾乎所有的士紳一樣,當時李麟孫只申告了一萬三千畝,和他們納稅田畝相同。其實,也就是在乾聖朝,他們居然報了一萬三千畝,擱過去,李家在官府那登計的不過只有三四千畝而已,就那還不用繳稅。

擱乾聖朝這,為什麽會良心大發?

不還是因為乾聖皇爺心狠手辣,江南的那些個大家,是什麽下場,他們可都是眼睜睜的看著呢?

況且,乾聖二年的時候,朝廷可是清理過“軍田”,不知多少世襲指揮使啦、千戶啦,被砍了腦袋,收了他們吞沒的田宅。擱乾聖朝一定要懂規矩,你不懂規矩,朝廷會用他們的辦法,讓人懂規矩。

於是打從乾聖二年起,李家就成了“良紳”,非但主動向官府補了一萬畝的田契,而且再沒有任何拖欠,每年都是繳足的。

那年清田的時候,李麟孫尋思著就按照那個數的報吧。

然後,等待他的是什麽?

甚至直到現在,李麟孫仍然記得那一年的那一天,那天知縣親自帶人,測量李家的田產,一萬三千畝地夠他丈量的,為了量地,朝廷制意制作測量田畝的法定工具,不許地方使用私尺來丈田。一為鐵制弓尺,用於短距離和復雜地形測量;一為繩尺,一拉就是幾十丈,適用於長距離測量。

申告之後的清田,並不止對付李家,整個穎州府和大明許多地方都有類似的清田行動。

外地清田清得如何,李麟孫不清楚,但是只用了半個月,就查出李家的問題。

大明朝上稅,也有稅務憑證的。

乾聖朝之前有,乾聖朝之後更有。

相比舊式憑證,乾聖朝的憑證借鑒了後世的憑證,一式三聯,一聯是本地官方留底的征收憑證,放在州縣衙門保存。一聯上繳布政使衙門留存、查驗,一聯是百姓保存納稅憑證,證明自己已經交稅完畢。

李家申告了一萬三千畝地。

可以,隨便申告。我看你交了多少稅!

勾結衙吏燒毀滅憑證?

絕不可能,除了三聯憑證本地衙門保存一份之外,布政使衙門還保存一份,而且戶部還有“統計冊錄”。

燒?

不說衙吏有沒有那個膽子,除非他們能從地方燒到中樞朝廷,否則絕沒有燒毀的憑證。

和所有地方清田一樣,一隊人清查田畝;一隊人查驗縣衙稅票;知縣則帶隊在李家查驗納稅憑證。

面對清多出來的田地。

李家承認是自己的田,那麽請補稅。補得不多,從乾聖元年一直補到乾聖八年,另處五倍罰金。然後就可以補辦田契,田還歸你們李家。

怎麽樣,朝廷仁義吧!

李家不承認是自己的田,那麽田產直接作為“無主田產”抄沒充公。

你不願意,官府也不是非要沒收你的田產,只要你李家能拿出田契和稅票,把往年欠稅和罰金都補繳了就算完事兒。

往死了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