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教荷蘭人做人

熱蘭遮城的前身名為“奧倫治城”,1627年9月,台灣長官奉阿姆斯特丹總公司之命改為現名,不過明人一直將其稱為台灣城;其市鎮名為大員鎮,位於東南方。熱蘭遮城與大員鎮被合稱為大員,大員有時也被拿來當做台灣的代名詞。

盡管熱蘭遮城荷蘭人的據點,但實際上只有城內生活著少量的荷蘭人和他們的奴隸,至於城外在大員鎮以及周圍生活著的都是明人。

早在荷蘭人建城之初,他們就千方百計的招攬來了許多福建沿海的明人,這些人不僅幫助他們建城,還在城外開墾土地,種植糧食賣給荷蘭人,甚至可以說,沒有這些城外的村社,荷蘭人很難在這裏立足。

正是這些散落於城外的村社,讓荷蘭人得已在此立足,只不過,這些村社並非荷蘭人統治,而是另有統治者,和往日常一樣,起床後,何斌和往常一樣,便在“衙門”裏處理著各村的事務,身為監守的他,在過去的十年間,一直負責大員村社的管理。

說是監守,可實際上就是六萬移民的父母官,只不過這個官是沒有品級的,這多少總讓何斌有些遺憾。

“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戴上烏紗,穿上官袍,光宗耀祖啊!”

在處理事物時,何斌的心裏暗自尋思著。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難不成鄭之龍忘了當初的許諾?”

想到這,何斌就是一陣心煩意亂。崇禎三年,福建旱災極為嚴重,“谷價騰湧,鬥米百錢,饑殍載道,死亡橫野”,出現了大批的流民,社會動蕩不安。鄭芝龍便向福建巡撫熊文燦建議,據募饑民到台灣去墾荒,每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用海船載他們到台灣進行墾殖。

畢竟這些饑民都是大明子民,又由福建巡撫組織遷移到台灣,屬於典型的官方行為。盡管移民同樣集中在台南,甚至就在熱蘭遮城周圍。但村社卻受大明的控制,或者說鄭芝龍的控制,而何斌就是那時候被委任為“留守”,這個職務差不多就相當於這些移民的父母官,不過這個所謂的“大員留守”是沒有朝廷任命的。

而現在當了十年的“大員留守”的何斌,卻有些心煩意亂,因為鄭芝龍直到現在都沒有兌現他的諾言——舉薦他入朝為官。

其實,何斌那裏知道,鄭芝龍之所以建議據募饑民到台灣去墾荒,自然有他的私心,海盜招安出身的他,擔心有朝一日朝廷會追究他的舊罪,所以他需要台灣作為退路,而另一方面,他需要維持與荷蘭人之間的貿易,荷蘭人所要的不區只是區區幾個據點而已,在大員周圍墾殖,更方便貿易。

事實也是如此,直到鄭芝龍被滿清所擒之前,荷蘭人都沒有對台灣漢人發號施令的權限。隆武二年,在鄭芝龍受騙降清,旋即被押送到京師,台灣島的漢人村社群龍無首,才被荷蘭人擊敗壓制。再後來,到鄭成功收復台灣時,漢人村社已經被荷蘭人統治了十幾年。

現在替鄭家看管這份“自留地”的何斌,當然不可能被朝廷委任為官,設立“官府”,就等於把台灣拱手相讓給朝廷!這顯然違背了鄭芝龍的初衷。

就在何斌心煩意亂時,門外突然傳來一陣馬蹄聲,然後又聽到有人喊道。

“老爺,老爺,大事不好了,不好了,朝,朝廷派兵攻,攻打大員了!”

聞聲而起的何斌,急忙沖到門外驚訝道。

“什麽!”

朝廷派兵攻打大員!

這怎麽可能?

何斌驚訝時,熱蘭遮城裏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大員長官,保羅·杜拉弟紐司正神情愕然的盯著海面上的這支龐大的艦隊。

船隊由十六艘軍艦組成,都是明國人最常用的“鳥船”,這些船只就這樣靜靜的泊停在距離熱蘭遮城一千五百碼左右的位置,這個距離不近不遠,盡管火炮可以打到那裏,但是幾乎沒有什麽準頭可言,即便是勉強打中了,也不會帶來致命的傷害。

或許這就是他們將船停在那裏原因。

“是明國人!”

“他們為什麽來這裏?”

城墻上的荷蘭人無不是紛紛交頭結耳道。”

就在他們交頭接耳,不知所以的時候,看到船隊上放一下來一艘小船,在小船靠近之後,他們有些詫異的發現,坐在船上的居然是名歐洲的傳教士。

怎麽會有歐洲的傳教士?這是怎麽回事?

很快,城裏的荷蘭人就知道了他的來意。面前的路易斯教士,他是聖薩爾瓦多城道明會的教士,來這裏是奉明國將軍的命令給他下最後通牒的。

聖薩爾瓦多城被明國人占領了!

波爾的裏奧那個家夥居然投降了!

他不但投降了,甚至還和明國人一起來打大員!